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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收入退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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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税收收入退还书

税收收入退还书是税务机关依照税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将已征收入库的税款、基金、费用及其滞纳金和罚款等各项收入从国库退还给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代征代售单位(人)及税务机关办理税收提成时使用的一种退款专用凭证。此凭证手工开票和计算机开票通用。

凡是由税务机关办理,并从国库退还的各种款项,不管纳税人(即收款人)是否在银行开有结算帐户(即不管是转帐退还,还是现金退还),均使用本退还书。

本退还书由县级或县级以上税务机关局级领导签发;一律由税收会计部门填开。其式样如下:

Image:税收收入退还书.jpg

税收收入退还书第二~第五联下端各栏式样

Image:税收收入退还书第二~第五联.jpg

说明:

1.本凭证一式五联,各联用途和颜色为:

第一联(报查)退款国库盖章后退税务机关作税收会计凭证(白纸黑油墨);

第二联(付款凭证)由退款国库作借方传票(白纸蓝油墨);

第三联(收款凭证)由收款单位开户银行作贷方传票(白纸红油墨);

第四联(收帐通知)由收款单位(人)的开户银行退收款单位(人)(白纸绿油墨);

第五联(付帐通知)由国库随收入日报表退税务机关作税收会计凭证(白纸紫油墨);

第六联(存根)基层税务机关留存(白纸黑油墨、国税局专用)。

2.本退还书边沿尺寸为15cm×21cm.

3.本退还书第四联(收帐通知)套印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发的“税收票证监制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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