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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标准产业分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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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标准产业分类体系的简介

国际标准产业分类体系(International Standard Industrial Classification of All Economic Activities,英文缩写为“ISIC”)从诞生至今,已历经半个多世纪,经过多次修订(见下图),目前已成为世界上对经济活动进行分类的最成熟、最权威、最有影响力国际标准之一(其影响力见下表)。我国于2002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就改编自国际标准产业分类体系3.0版。

Image:国际标准产业分类(ISIC)演变过程.jpg

国际标准产业分类(ISIC)体系的影响力

源自于它的分类体系 欧共体经济活动分类体系(NACE)、

非洲统计组织AFRISTAT成员国的经济活动

分类体系(NAEMA)和多数国家或地区的标准产业体系

与之相关的分类体系北美产业分类体系(NAICS)、澳洲标准产业体系ANZSIC
采用和改编自国际标准产业分类体系2.0版有49个国家(估计)*
采用和改编自国际标准产业分类体系3.0版有94个国家(估计)*

2.国际标准产业分类体系的诞生过程

1945年10月24日,联合国正式成立后,1946年联合国就成立了隶属于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的统计委员会,并于1947年1月召开了统计委员会的第一次会议。为了促进世界统计工作的发展,使各国或各地区的统计数据具有可比性,在该次会议上,选举产生了“产业分类委员会”(在1948年5月召开的第二次会议上,统计委员会听取了“产业分类委员会”关于产业和职业、产品或商品及其它分类之间的密切联系的报告后,决定由“统计分类委员会”取代“产业分类委员会”),其中心任务就是推进产业分类的国际化、标准化进程。

考虑到各国的经济发展水平、自然资源、气候等不同,导致各国的产业结构也具有很大的差异,因此联合国统计委员会构建国际标准产业分类体系的初衷并不是为了取代各国原有的产业分类体系,只是提供一个产业分类的框架,各国可根据该框架制定出符合本国国情的新的产业分类体系,也可通过调整原有的产业分类体系使其和该框架保持一致,从而使各国的数据具有可比性。遵照联合国统计委员会的指示“,产业分类委员会”中来自各国的专家顾问组拟定了国际标准产业分类体系的草案,听取了各国意见后,拟定了修改稿(即1948年ISIC初稿),在第二次联合国统计委员会会议上得到该委员会的批准。1948年7~8月召开的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第七次会议不仅批准了该分类体系,还出台了推广该分类体系的有关决议,建议各国要么选用该分类体系作为本国的标准,要么重新调整本国的统计数据使它和该分类体系保持一致,从而使其具有国际可比性。

3.国际标准产业分类体系分类原则的演化

1948年ISIC初稿分类的一般原则是:(1)该体系对所有经济活动分类是按照产业来划分,而不是按照职业或商品;(2)该体系的分类基础是多数国家现存的产业结构,而不是任何单一的原则,诸如工作方法、原材料特性或产品用途等;(3)各机构是按照产业进行分类,与该产业的所有制形式等无关;(4)该体系的分类单位应最小化;(5)对于有多种业务的机构,按其主要产品的类型对该机构予以分类。

ISIC1.0版的分类原则是:(1)该体系对所有经济活动分类是按照经济活动或产业来划分,而不是按照职业或商品。各机构完全按照经济活动类型进行分类。因此,即使所有制形式不同,只要从事的经济活动类型相同,这些机构就被分在同一个组。同样,在制造业中,只要所从事的经济活动类型相同,那么它们也被分在同一组;(2)确定分类机构的原则是:该机构应该能利用它所拥有的资源相对独立地进行有关经济活动,并向一个或多个地区提供与该活动有关的产品或服务、原材料、劳动力、直接或间接的物质资源;(3)该体系的分类基础是多数国家存在的经济活动;(4)对于有多种业务的机构,按其主要产品的类型对该机构予以分类。与ISIC初稿相比,ISIC1.0版中分类原则更具体,更具有操作性。

此后的ISIC2.0版、ISIC3.0版和ISIC3.1版都坚持了ISIC1.0版的分类原则。

4.国际标准产业分类体系分类符号系统的演化[1]

考虑到十进制阿拉伯数字应用更为普遍,1948年ISIC初稿的分类选用了它作为分类符号体系。

制造业由两个1位十进制阿拉伯数字(2和3)表示外,其余所有部门均由1个1位十进制阿拉伯表示;每个部门有10个有用的子部门,称为“主组”,由2位十进制阿拉伯数字表示;每个主组有10个有用的组,由3位十进制阿拉伯数字表示,见下图。ISIC初稿包括10个部门(见下表)、44个主组和112个组。

1948年ISIC初稿的部门划分

部门分类包含产业
部门0农业、林业、狩猎和渔业
部门1采矿和采石业
部门2制造业
部门3制造业
部门4建筑业
部门5电、气、水和卫生服务业
部门6商业
部门7运输、储存和通讯业
部门8服务业
部门9无法充分描述的活动

在联合国的推荐下,许多国家以1948年ISIC初稿为基础设计了本国的产业分类体系。在广泛使用中,人们发现它需要重新修订,需要对一些组做更详尽的描述,需要阐明一些潜在的分类原则。另外,伴随着时间的推移,经济活动组织形式发生了变化,新出现的一些经济活动形式所占的地位越来越重要,这使得一些组的地位发生了变化。因此,在1956年联合国统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决定修订ISIC,但是在修订中仍然基本保持了1948年ISIC初稿的分类原则和结构。

在1958年的联合国统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委员会解释了修订后的ISIC(即ISIC1.0版),并敦促各国关注和采用它。ISIC1.0版采纳了各国政府、国际组织和其他国际分类机构在使用ISIC初稿10年多的经验基础上的建议,并照顾到了在经济发展上处于不同阶段和拥有不同经济组织类型的国家的实际情况。ISIC1.0版还充分考虑到了和ISIC初稿的兼容性。所有这些改进,使它具有了更大的使用价值和更强的可比性。

同ISIC初稿一样,ISIC1.0版选用了3位十进制阿拉伯数字作为主要分类符号体系,并且分别由1位、2位和3位数字分别代表部门、主组和组(见图2)。ISIC1.0版包括10个部门(见表2)、45个主组和124个组。其中,ISIC1.0版部门和ISIC初稿完全一样;除原主组84(个人服务)在ISIC1.0版改为85(个人服务)和增加了主组84(商务服务)外,其他主组也完全相同;但是,ISIC1.0版新增加了不少的组。另外,ISIC1.0版还把611(批发贸易)和612(零售贸易)两个组进一步分为子组,并用4位数字来代表各子组,供各国选用。

在ISIC2.0版中,国际标准产业分类体系作了较大的调整,它把ISIC1.0版以前的三级分类体系修改为四级,选用了4位十进制阿拉伯数字作为它的分类符号体系。其中主要部门由1位十进制阿拉伯数字表示,部门由2位十进制阿拉伯数字表示,主组由3位十进制阿拉伯数字表示,组由4位十进制阿拉伯数字表示(见下图)。ISIC2.0版包括10个主要部门(见下表)、34个部门、72个主组和160个组。

Image:图ISIC2.0版初稿代码结构图.jpg

表ISIC2.0版的主要部门划分

部门分类包含产业
主要部门1农业、林业、狩猎和渔业
主要部门2采矿和采石业
主要部门3制造业
主要部门4电、气和水
主要部门5建筑业
主要部门6批发零售、餐馆和旅馆
主要部门7运输、储存和通讯业
主要部门8金融、保险、房地产和商务服务
主要部门9社区、社会和个人服务
主要部门0无法充分描述的活动

ISIC3.0版仍然把经济活动类型作为分类的标准,在设置类目时充分考虑到了多数国家的具体情况。在ISIC3.0版中,虽然它的分类体系仍然为四级,但是它的分类体系作了较大的调整,它选用了字母和4位十进制阿拉伯数字作为它的分类符号体系。其中大类由1个A到Q的英文字母表示,部门由2位十进制阿拉伯数字表示,组由3位十进制阿拉伯数字表示,子组由4位十进制阿拉伯数字表示(见下图)。ISIC3.0版包括17个大类(见下表)、60个部门,159个组和292子组。

Image:图ISIC3.0版和3.1版代码结构图.jpg

表ISIC3.0版的大类划分

部门包含产业
A农业、林业和狩猎
B渔业
C采矿和采石业
D制造业
E电、气和水供应
F建筑业
G批发、零售、汽车、摩托车、个人和家用产品修理
H餐馆和旅馆
I运输、储存和通讯业
J金融中介
K房地产、租赁和商务活动
L政府管理、国防和义务的社会保障
M教育
N医疗和社会服务
O其它社区、社会和个人服务活动
P有雇工的私人家庭
Q国外的机构

在ISIC3.1版中,它的分类体系和ISIC3.0相似,它也选用了字母和4位十进制阿拉伯数字作为它的四级分类体系的分类符号,分别代表大类、部门、组和子组(见上图)。ISIC3.1版包括17个大类、62个部门、161个组和298个子组。除ISIC3.0版中的大类P“有雇工的私人家庭”在ISIC3.1版改为“私人家庭的无差异的生产活动”外,其他大类二者完全一致。与ISIC3.0相比,ISIC3.1版新增了两个部门和两个组,两个部门分别是P96(家庭自用的无差别产品生产活动)和P97(家庭自用的无差别服务活动),两个组分别是P960(家庭自用的无差别产品生产活动)和P970(家庭自用的无差别服务活动)。此外,与ISIC3.0版相比,ISIC3.1版还对37个子组进行了调整(详见下表)。

与原ISIC3.0版相比,ISIC3.1版的变化

ISIC3.1版ISIC3.0版和ISIC3.1版的类目标题与ISIC3.0版相比,ISIC3.1版的改进之处
A0112植物种植、专门育种和苗圃产品包括除原A0112中橄榄树外的其他内容
A0113水果、坚果、饮料和香料作物种植除包括原A0113中内容外,还包含原A0

112中橄榄树种植和原A0200中浆果或坚果收集

A0140除兽医活动外的农业或畜牧业服务活动包括除原A0140中的宠物养殖外的其他内容
A0200林地的管理、伐木搬运业及其相关服务活动包括除原A0200中的蘑菇、块菌

、浆果或坚果收集外的其他内容

B0501渔业(ISIC3.1版新增类目)包括原B0500(渔业、水产业及

与渔业有关的服务活动)的部分内容

B0502水产业(ISIC3.1版新增类目)包括原B0500(渔业、水产业及

与渔业有关的服务活动)的部分内容

D1513水果和蔬菜的处理和保存除包括原D1513中内容外,还包含D1549中的坚果焙烧
D1549其它食物产品生产包括除原D1549中的坚果焙烧外的其他内容
D1712织物整理包括除原D1712中的“立等即取”服务外的其他内容
D2211类目标题由ISIC3.0版的“图书、

小册子、音乐著作和其他出版物的

出版”改为ISIC3.1版的“图书、

小册子和其他出版物的出版”

包括除原D2211中的活页乐谱外的其他内容
D2213类目标题由ISIC3.0版的

“录制媒体的出版”改为IS

IC3.1版的“音乐出版”。

除包括原D2213中内容外,

还包括原D2211中的活页乐谱

D2892金属处理与镀膜、以酬金和合同为基础的普通机械加工包括除原D2892中的“立等即取”服务外的其他内容
D2926纺织、衣服和皮革产品机械制造除包括原D2926中内容外,还包括原D

2929中挤压成形、拉拔、网纹或

切割人造纤维、原料或纱机械制造

D2929其他特定用途的机械制造包括除原D2929中挤压成形、拉拔、

网纹或切割人造纤维、原料或纱机械制造外的其他内容

G5151计算机计算机外围设备和软件批发(ISIC3.1版新增类目)包括原G5150(机械、设备及耗材批发)的部分内容
G5152电子和通讯零件及设备批发(ISIC3.1版新增类目)包括原G5150(机械、设备及耗材批发)的部分内容
G5159其他的机械、设备及耗材批发(ISIC3.1版新增类目)包括原G5150(机械、设备及耗材批发)的部分内容
G5240商店中的二手商品零售包括除原G5240非商店中的二手商品零售外的其他内容
G5260个人或家庭用品修理除包括原G5260中内容外,还包括原D

1712中“立等即取”服务、纺织品印花

和原D2892中的“立等即取”服务、金属雕版

H5520餐馆、酒吧和小卖部除包括原H5520中内容外,还包括原N8532中的上门送餐服务
I6420通讯除包括原I6420中内容外,还包括原O9309中的支付电话服务
J6592其他的信用认可除包括原J6592中内容外,还包括原G5240中的典当店
K7221软件出版(ISIC3.1版新增类目)包括原K7220(软件咨询及供给)部分内容
K7229其他的软件咨询及供给(ISIC3.1版新增类目)包括原K7220(软件咨询及供给)部分内容
K7494照相活动包括除投币照相机械外原K7494

中其他内容,还包括原7499中的缩微拍摄活动

K7499其他的商务活动包括除原K7499中的缩微拍摄活动外的其他内容
M8010初等教育除包括原M8010中内容外,还包括原M8090中成人初等教育
M8021普通中等教育除包括原M8021中内容外,

还包括原M8090中成人中等教育

M8022中等技术和职业教育除了包括原M8022中内容外,

还包括原M8090中的中等成人技术和职业教育

M8090类目标题由ISIC3.0版的“成人和其他教育”

改为ISIC3.1版的“其他教育”

包括除原M8090中的成人初

等和中等教育外的其他内容

N8532无膳宿的社会服务活动包括除原N8532中的上门送餐服务外的其他内容
O9211电影、电视的制作和发行除包括原O9211中内容外,还包括原O9249中录音棚活动
O9241体育活动除包括原O9241中内容外,还包

括原O9249中钓鱼及其相关的娱乐活动

O9249其他的娱乐活动包括除原O9249中录音棚活动

和钓鱼及其相关的娱乐活动外的其他内容

O9309其他的服务活动包括除支付电话活动外的原O9309

中其他内容,还包括原A0140中

宠物养殖和原K7494中投币照相机械

P9600家庭自用的无差别产品

生产活动(ISIC3.1版新增类目)

ISIC3版无此类目
P9700家庭自用的无差别

服务活动(ISIC3.1版新增类目)

ISIC3版无此类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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