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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幻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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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财政幻觉

所谓财政幻觉是政府的财政支出给人们带来了好处,但人们却因此忽略了自己付出的代价。财政幻觉假说是用以解释政府规模增长的公共选择理论之一,它认为由于财政收支过程的混沌性产生的对税收负担的错觉,投票者一纳税人往往低估税收价格,导致对公共产品的需求增加,以至于支持了较高的公共支出水平。

例如,在萧条时期,政府举办某项大型公共工程能迅速增加就业、刺激私人消费与投资,促进经济繁荣,但这项公共工程的成本分散在若干年内,由全社会纳税人承担,不甚明显。这样,这笔公共工程支出就造成了财政幻觉。这种财政幻觉造成支出效益显著而成本不明显的错觉,就刺激了决策者更愿意用增加财政支出来刺激经济,从而最终加重了纳税人的负担或财政赤字。

2.财政幻觉的主要形式

财政幻觉主要有两种形式:

1.财政收入(税费债利和通胀等)方面
2.财政支出方面

这种幻觉会使得公众对预算方案产生先入为主的判断,从而影响决策和社会心理文化

3.财政幻觉问题的产生

现在许多地方的市政建设搞得很漂亮,高楼竖起来了,广场建起来了,景观灯也亮起来了,人民走在宽敞的大道上,觉得政府办了不少实事,而自己缴纳的税收似乎也值得。然而,对于税收到底是怎么分配的,会不会大部分被用到了公款吃喝、公费旅游上了,却不得而知。不少政府部门热衷于搞形象工程,重要的潜台词就是以此来制造财政幻觉。这种幻觉会使纳税人觉得负担比实际的轻,受益比实际的大。在这种财政幻觉的掩护之下,政府就可以名正言顺地要扩大预算,而公民为此支付了过多的税赋却不知情。

公共选择学家缪勒(DennisC.Mucller)在分析政府扩张、机构膨胀的原因时,提到了“财政幻觉与政府规模扩张”,政府机构利用公民察觉不到的方法来增加公民的税收负担(比如说乱收费),从而扩张财政支出。纳税人缴纳税收,本是希望能够得到政府的公共产品。然而政府和公民之间也存在信息不对称。当公款消费成了一本糊涂账时,这本糊涂账,同时也营造出了一种“财政幻觉”。随着公款消费的水涨船高,公民的税收必然会增加,但是,政府这架机器会自觉地依靠财政收支的含混性,轻而易举让纳税人只看到公共支出所带来的利益,却看不到相应的成本

4.财政幻觉产生的机理

幻觉行为是选民或个人在“错误”估价选择对象的情况下,所进行的选择行为,如税收幻觉、公债幻觉、支出幻觉等。幻觉行为不一定是非理性的,表面上看也是前后一致的,但其结果却是不合逻辑的。幻觉行为既不是假装做自己并不真正知道的事情,也不是公开冷漠地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而是在“错误”思想指导下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选民要想避免幻觉行为必须提高自己对所参与事物的认识。过去的统治集团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经常采取愚民政策,总是尽力创造财政幻觉。现代政府虽然不再敢有意识地通过愚民政策,创造财政幻觉,但是他们却会有意地通过政治技巧使选民产生乐观的幻觉或悲观的幻觉,从而影响选民的公共选择意向。

在财政幻觉的存在性得到检验以后,很多经济学家针对财政幻觉产生的原因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总结出以下观点:

(一)税收幻觉

100年前,意大利财政学家普维亚尼提出的财政幻觉理论认为,为了减少纳税人对于税收的反抗和抵触,课税者总是要尽力创造财政幻觉,使纳税人觉得所承受的负担比实际上的负担要轻。制造财政幻觉的主要办法之一,就是在个人不能实际了解谁最后支付的情况下,即在不知道税收归宿的情况下课税。普维亚尼的理论的精髓就在于,课税者通过税制安排,有意模糊纳税人的税负,减轻纳税人的抗拒之心。这是统治者为获得服从,减少反抗实行的统治术。这种制度选择,本来就不是民主财政的选择模式。在这种制度下,课税者把纳税人当成税收制度的纯粹服从者、被动的接受者,而不是参与公共事务,决定公共事务的积极行动的国家主人。

这就是间接税税制的隐蔽性造成的财政幻觉。相对于直接税间接税税收负担更不易察觉,因为间接税(主要是流转税)往往并人因而“隐藏”于产品价格中,因此个人可能不了解所支付的税收量,在某些情形下甚至不知道税收的存在。一般而言,在间接税开征初期,私人产品价格因税收而提高时,对购买者的影响最为明显,但当一种税已存在一段时间时,纳税人就会慢慢感觉不到其存在,此时幻觉就更为完全了。通常直接税下的税收意识要比间接税下的税收意识更大。这里的直接税和间接税与传统意义上的定义有所不同,根据是否容易为个人(纳税人)所直接察觉划分。根据这一思路,往往将企业所得税归人不易察觉的税收(间接税)的范畴。因为企业所得税的税收归宿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个人(最终纳税人)往往看不清公共产品的实际成本。

此外,弹性的税制结构比非弹性税制结构更有助于政府增长。因为税收弹性程度越高,在不提高税率或增加税种的情况下,政府因国民经济增长或通货膨胀所获得的税收就越多,而个人(纳税人)并没有意识到其可支配收入的潜在损失,因其真实可支配收入仍在继续增长,从而纳税人对政府支出增加的反抗就较少。而且,税制结构越复杂,税收负担就越难判断,纳税人就越不易感觉到政府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成本。相对于过于依赖单一来源的税收体系,在存在多种收入来源的税收体系下,财政幻觉会更强烈,个人低估政府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税收价格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我国以间接税税制为主的税制结构下,人们在消费活动中交纳的税金远远超过了通过所得税交纳的,但是,所得税的微小修改就引起人们的广泛讨论,而各种商品税却未引起什么注意,原因就是所得税是直接税,税收归宿清清楚楚,而商品税是间接税,绝大多数人根本不知道这些税收的实际归宿,不知道自己负担了税收。在间接税下实际负担了税收的人们,还以为没有纳税,有人因此以为占了公家的便宜而沾沾自喜,而有人则为没有给国家提供税收却享受公共服务而心怀愧疚。财政幻觉客观的影响,就是造成纳税人对于自己的实际税负不知情、不了解,在蒙昧迷茫之中交纳了税款。这自然有利于减少征收的阻力,减少征收成本

(二)债务幻觉

债务幻觉的存在否定了李嘉图等价定理成立需要的许多严格的条件,其中之一是当政府用债务融资代替税收融资时,个人会意识到为支付公债利息而产生的未来的纳税义务,以公债利率贴现的未来税收的现值与若不举债而为当期支出融资的税收相同,因而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对纳税人财富的影响是中性的。这一条件的成立要求个人(纳税人)具有完全的信息,富于远见和深刻的洞察力。而现实中这一条件并不具备,公债具有资产效应,个人在持有公债时,往往认为是自己的资产(财富)增加了,而不认为是未来的纳税义务增加了。个人没有负担将来税收的预期或无法完全预期到举债所含的未来纳税义务,用举债代替当期税收融资降低了纳税人对政府产品和服务所感觉到的价格,从而导致政府支出规模的扩大。

(三)支出幻觉

在决定政府支出成分和水平的财政理论当中,经济个体的名义收人、消费偏好和税率等因素决定了政府的实际支出路径。但是,大多数经济个体并不认为政府支出行为是由如此简单规则所确定的。如果经济行为个体在纳税过程中,当税制结构的某些特征导致纳税人低估了他们实际支付的税额时,可能促使他们对政府提供的公共物品产生过度需求,此时我们称财政支出需求当中出现了“财政幻觉”。另外,在处理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中,中央保持财权财力上的绝对优势,是当今世界绝大多数国家普遍采取的方法。地方财力不足则由中央转移支付予以弥补。相对于财权财力结构,绝大多数国家财政支出的安排则以地方为主。课税权和支出权的分离会模糊当地纳税人对地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实际税收成本的感觉。接受补助方往往会认为来自上级政府的补助是由其他地区的居民纳税人部分支付的,而没有意识到接受方反过来也要对其他地区支付部分补助,接受的补助要由对提供补助方同等价值的税收支付来补偿。因此补助对公共产品的地方需求具有收人效应和价格效应,会导致对地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成本的低估,对其需求也相应增加,结果是地方公共部门的规模比在财政独立情形下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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