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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财务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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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行政事业财务管理体制[1]

行政事业财务管理体制是指财政部门同行政事业主管部门之间、行政事业主管部门同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之间关于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领拨缴销的方法、形式以及责任权力与利益划分的基本组织制度,包括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级次、预算管理办法两项基本内容。它贯穿于行政事业财务管理全过程,是财政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2.行政事业财务管理体制的主要内容[2]

行政事业财务管理体制的主要内容:

(1)行政事业单位的分级,原则上实行三级管理,即分为主管单位、所属单位和基层单位三级管理。

(2)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主要有三种,即全额预算管理差额预算管理和企业化管理三种形式。

3.行政事业财务管理体制的确定原则[3]

财务管理体制确定的合理与否,直接关系到财政预算收支平衡和事业计划,行政任务的完成。确定合理的财务管理体制,一般应遵循以下几项原则:

第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和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是社会主义制度基本特性的重要体现;同时,由于中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各地区经济文化发展水平、自然条件和风俗习惯差别很大,为了发挥中央、地方两个积极性,有必要在坚持统一领导的前提下,实行分级管理。由于行政事业财务管理具有门类繁多,情况复杂的特点,各个部门和单位又有自己的经济利益,因此,在确立行政事业财务管理体制时,更要很好地贯彻这项原则。

第二,事权与财权相适应的原则。事权,是指国家赋予各级行政事业主管部门和单位从事各项工作和业务活动的责任和权力;财权,是指各级行政事业主管部门和单位根据国家财政,财务制度规定,对本部门、本单位各项资金的分配使用权。赋予部门和单位财权的目的,是为了调动部门和单位合理安排使用资金的积极性,保证工作任务和事业计划的完成。因此,在确定行政事业财务管理体制时,对财权范围和财力大小的划分,必须注意和事权与任务相适应,做到财权与事权相统一。

第三,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责,权、利,对于行政事业主管部门和单位来说,都是一种客观存在。在工作中,一是要正确认识,尊重这种客观存在;二是要贯彻好“三兼顾”的原则,有多大的权力,就应有多大的责任,并有相应的利益。

第四,实事求是,区别对待的原则。在确定行政事业财务管理体制时,必须根据不同类型单位的特点和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财务管理形式和财务管理办法,切忌搞“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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