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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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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职务消费

职务消费是指企业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时所发生的消费性支出及享有的待遇,主要包括公务用车辆配备及使用、通讯、业务招待、差旅、培训等消费项目。

目前,我国仍把职务消费纳入会计制度里,要求当事人凭发票实报实销,这样监督成本太高,也无法监控职务消费的成本,这个“灰色地带”容易形成腐败的温床。国际上许多企事业单位的通行做法是把职务消费计入薪酬制度,给有消费需求的职位设立一定资金额度,打入工资里,无论盈余还是不足,全由支配者自己调整。

有专家建议,我国职务消费问题的解决之道在于将其计入薪酬制度,让它与工资年终奖、人力资本持股、福利补贴一起构成薪酬的一部分。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企业领导人员作为企业的经营管理者,不可避免地要发生交通、差旅、通讯、业务接待等相关费用。这些费用由于并不是企业领导人为自己进行的消费,而是出于企业公务需要,为了完成企业的岗位职责而需要的,因此,理所当然应由企业承担。由于企业领导人在企业中所处的地位及其岗位职责的需要,职务消费也成为企业领导人员区别于普通员工的一大“特权”。也正是由于领导人员职务消费行为客观存在,近些年来,各种不必要的、完全职务行为以外的消费现象也变换花样,以职务消费的名目出现,从而加大了企业生产成本。针对变换名目、不合理消费合理化“处理”的现象,从中央到企业都出台了许多规章制度进行规范和限制,但存在的问题和漏洞仍然不少。

2.职务消费的模式

目前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的几种主要模式

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虽是近年提出的新概念,但早已是企业客观存在的现象。企业要发展,需要企业领导人从各方面进行努力。对于企业领导人在完成岗位职责时所需要的职务消费,多年来,一些企业本着既适应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又促进领导人员廉洁自律的精神,采取了一些措施和办法进行管理。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

第一种模式:项目控制型

其特点是:对企业领导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时所需要进行的相关消费与开支项目,企业结合实际逐一做出规定,进行管理和控制。如通信费、交通费、业务招待费等,企业大都建立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对开支的标准、范围等进行了一定的限制。但这种模式有其局限性:在企业经营活动中,可能产生的消费与开支项目会随着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的调整而产生一些新的变化,企业需要随时调整职务消费的项目及开支额度,这就需要制度制定者随时关注市场,能够超前制定出有利于企业发展的规章制度,否则将会相反地影响到企业领导人员对岗位职责的顺利履行。

第二种模式:实报实销型

其特点是:对企业领导人员履行职务时相关的消费与开支项目,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开支,据实报销,开支范围、标准等没有做出具体限制。目前,在我国的各类企业中普遍采取这一办法。这种实报实销的制度相对于第一种单项控制制度有一定的优越性,如它对加强企业领导人员应对企业突发事件的能力,使企业领导人员从繁杂的程序审批过程中脱身出来,对提高办事效率等方面都有积极作用。但是,这种模式的负面效应也是极大的,一定程度上在企业中呈现出弊大于利的趋势,其中最大的问题在于,这种模式增加了企业成本,一定程度上也促进了整个社会的收入分配的不均等。

第三种模式:总量包干型

其特点是:对将企业领导人员履行职务时相关的消费与开支项目,根据营业和净利润及历年的实际开支水平进行测算,测算后确定每年的开支总额,预算包干由个人支配,超支不补,余额结转。这是企业改革过程中针对职务消费过多所采取的降低企业成本的比较有效的办法。但这种模式仍然存在有待改革的地方,如企业领导人可能为了在以后的年份中能够有充足的职务消费经费,将不会有意节制开支,这会导致企业产生不该有的成本;“超支不补,余额结转”的办法,也会促使企业领导人尽可能的在期限内把本可以节余的经费消费出去。

3.职务消费存在的主要问题[1]

当前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目前企业领导人职务消费的问题已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国资委也已对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工作进行了部署。按照要求,中央企业要在2006年年底前建立起规范职务消费的有关制度规章,并从2007年起严格实施。其他各类企业也比较注重对职务消费的管理和控制,但在现实中,企业领导人在职务消费方面还是存在着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

1.企业在领导人职务消费方面采取了一些措施,但所采取的措施和办法还不够系统。

尽管一些企业对领导人员的公务用车配备标准、交通费用、通信费、业务招待费、差旅费、国外考察培训费等做出了一定的限制,但方式比较单一,大多只是对职务消费的数额按照领导人在企业中的地位及岗位职责的需要进行了限制,仍然不够具体、系统和全面。对于各类企业,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所需要产生的职务消费的项目,企业并没有真正做到细化,这就给职务消费的具体范围和项目留下了太大的余地。

2.从企业内部来看,即使有了相关的职务消费制度,但还存在着控制不严,漏洞较多的问题。

有的企业由于缺乏严格的制度约束和管理,造成某些方面的开支失控。由于在现代生产力高度发展的背景下,企业的活动范围、所涉及到的领域及所要开发的市场逐渐扩大,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必须抓住有利的时机,企业生产、经营和流通环节中需要企业领导人员亲自前往、亲自参与的各种活动就比较多。如果企业领导人员出差可以选择的交通工具有几种,可以入住的宾馆也有各种档次。但我们都知道,人是有“利己心”的,在没有严格的制度控制的条件下,企业领导人来往都乘坐飞机,到达目的地后再入住高级宾馆及其高级套房是可以理解的,但这就必然会造成差旅费支出较大。

3.正是由于要么制度不健全,要么控制不严格,导致由职务消费引起的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

比如,在有些国有企业,由于制度不严、管理失控,致使一些素质不高、对自身要求不严的企业领导人员,利用制度和管理上的漏洞,在职务消费方面搞以权谋权、侵占国家和集体财产。

企业领导人职务消费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社会大环境的负面影响。

职务消费之所以成为一种普遍的企业现象,是与企业生存的社会环境分不开的。当今社会,商业贿赂已经成为一种极其普遍、危害极其严重的社会现象。商业贿赂是贿赂的一种形式,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逐步产生和发展起来的经济现象。在当今世界各国,商业贿赂行为是普遍存在的,已成为最主要的一种贿赂形式,在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大量揭露出来的政治丑闻都与商业贿赂有关,在我国,商业贿赂也已经到了不得不治理的程度了。有些企业负责人说,为了企业生存,很多职务消费是不得已而为之。特别是在一些竞争性强的行业中,由于要与其他企业抢市场、抢份额,迫使一些企业必须进行所谓 “感情投资”、“润滑投入”,明知违规,又不得不违心去做。在这种社会环境下,职务消费一定会呈现出日渐上升的趋势。

2.企业内部制度不健全。

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对企业领导人员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还不健全,特别是在涉及企业领导人员履行职务时相关开支与消费的管理上,许多企业仍然沿袭过去的老办法,即采取的是实报实销制度,用多少报多少,缺乏必要的制度约束。有的企业对领导人员履行职务时,哪些可以开支,哪些不能开支,没有明确的界定;有的是开支标准不确定,完全靠领导人员个人掌握,随意性很大;有的企业对领导人员职务消费的范围、标准等,没有经过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而是少数人说了算;有的没有明确具体部门来规范、管理、操作和监督,从而导致企业领导人职务消费行为的失控。

4.职务消费失控的对策[1]

1.健全法制建设,将反商业贿赂进行到底。

商业贿赂行为从根本上扭曲了公平竞争的本质,使价值规律和竞争规律无法发挥正常作用,阻碍了市场机制的运行,从而破坏了市场的交易秩序。商业贿赂的存在,干扰了经营者之间的公平竞争。因此,只有从立法上进行完善,使企业面临一个公平竞争的生存和发展环境,才能尽可能地减少企业领导人职务消费的项目,如其中请客吃饭的费用以及礼单的开支就会相应地缩减。并且只有健全法制,以同样的标准来要求所有的企业,企业才可能依法按照规范的市场秩序进行公平的竞争,从而减少那种“不得已而为之”的职务消费。

2.建立和健全社会监督体系,建立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诚信档案。

这是一种对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外部约束。国际上对人力资本市场约束的最重要的制度,就是所谓的诚信记录。一个人可以因为经营能力给企业带来利益损失,但是绝对不能有失诚信,不能破坏自己的诚信记录。在我国,应该建立和完善人力资本市场。人力资本作为企业的高层管理者,在职务消费项目上应该有详细的记录。在这样的一个完善的人力资本市场中,每一位企业的领导人在每一个企业就职期间每年的职务消费数额都有详细的记录,这样,可以使企业在选择管理者人选时,可以利用人力资本市场中的诚信档案中的职务消费数额与该管理者可能给企业带来的利润增加进行比较,并在同等条件的人力资本之间进行比较,有利于企业对高层管理者的选择。这种诚信档案的建立会形成一种非常强大的企业外部约束机制。

3.在实报实销制度下,进行制度创新,使企业领导人合理地进行职务消费的收益有可能大于过度职务消费的所得。

企业领导人及高层管理者在企业中的利益目标,除了货币收益目标之外,还有非货币收益目标。过度的职务消费正是企业领导人实现其非货币收益目标的一条途径。企业进行制度创新,就是要对职务消费的有关制度进行进一步的完善,细划企业职务消费的具体项目,对各项目应该享受的人员范围及享受的标准做进一步的规范;对于职务消费制度要有严格的内部审核与监督程序,对于违反规定进行过度职务消费的,除非本人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此项消费确实是因为职务的需要、为了企业的利益必须进行的支出,否则一切开支只能由行为人自己承担。这便成为行为人过度职务消费的成本,行为人会基于成本与收益的比较进行考虑,会尽可能地在制度允许的范围内为完成岗位职责进行职务消费。

4.将职务消费列入企业领导人的薪酬制度中。

“在实报实销制度下,进行制度创新”是对现有职务消费制度的一种制度上的修补,但我们会发现,这种制度修补的成本是比较大的,其中既包括企业制定制度和监督制度执行的成本,又包括职务消费行为人证明自己行为合理性的成本。成本过高可能会导致制度应用的可持续性。与之相比较,对职务消费制度的改革应该正如国资委的指导意见中所说,进行货币化改革。效率最高的改革措施就是将企业领导人的职务消费列入其薪酬制度中。企业可以根据往年职务消费的数额,参照同类企业的同类岗位,根据岗位职责的完成需要,做出职务消费的预算比例,一次性或按季度或按月划拨到企业领导人的薪酬中。这种做法似乎类似于“总量包干型 ”的职务消费模式,但它与“总量包干型”的一个重大的区别在于:列入薪酬制度中的职务消费数额,作为企业领导人的薪酬的一部分,是由企业领导人不经企业审批可以自由支配的。企业领导人为了完成岗位职责所需进行的职务消费,由企业领导人自己签单,花不完的部分也不需要再上缴企业了,而是作为企业领导人的薪酬;如果花完了不够怎么办?由企业领导人自己掏腰包支付。因为你不拿,就会完成不了责任。当责任和利益两个方面约束钱的时候,会使钱的使用效率最高。这种制度的形成既作为对企业领导人的一种激励机制,又可以使企业大大降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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