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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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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成品仓库[1]

成品仓库是公司产成品的储存机构,负责公司产成品的收发,储存。

2.成品仓库管理规定[2]

1.目的和作用

企业的产成品是企业投人大量资源,经过全体员工辛勤劳动,而获得的已经增了值的成果,这是公司宝贵的财富。公司成品仓库是生产领域转向销售领域的物流供应链的连接处,既要科学、合理、安全地保管好生产入库的产成品,又要快速准确无误地做好对外销售的储运工作。为了使成品仓库的管理能做到标准化、程序化、制度化的规范运作,提高对产成品管理的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2.管理职责

公司仓储科负责对成品仓库工作的归口管理。应按照公司对物资管理的总方针和规划要求,认真细致地对成品仓库的库位规划、内部管理衔接、交运控制进行策划和指导,并应对本规定的实施予以督导检查。

成品库的库管人员在具体实施对成品的管理过程中应尽职尽责,严格执行本制度的各项条例,确保成品仓库的工作能够达到规范要求。

3.库位规划与管理规定

3.1仓储科应依据成品的入库与出库情况、包装方式和形状大小等规划所需库位及其面积,货架与物品的摆放应使库位空间得到有效利用。

3.2库内通风应合理,电源设计和照明均应符合标准。并应配备充足的消防设备与器材,确保仓库的安全。

3.3对于笨重的货物,应配备必要的装卸器械与设备(例如叉车手推车等),并要根据所使用的储运工具规划运输通道。

3.4仓储科可依库位配置情况绘制“库位标示图”悬挂于仓库明显之处,便于管理提高效率。标示编号按下列原则办理:

a.库位编号——按流水编号,即“一号库位”、“二号库位”······

b.层次编号——依A、B、C顺序由下而上逐层编订,即“A层”、“B层”……

3.5成品的堆放。

3.5.1成品的堆放应根据成品的特点来设定堆放的方式与堆积层数,但要特别注意避免相互受挤压而影响质量

3.5.2成品堆放应依销售类别、产品类别分区存放,同类产品中标准产品与订制产品应分区存放,以防混乱。

3.5.3收发频繁的成品应堆放于进出便捷的库位。

3.5.4将各项成品依品名、规格、批号划定库位,标明于“库位配置图”上,并随时显示库存动态。

3.6库位管理方法的总体原则是“先进先出”,以此来把握库位的动态控制。在具体操作上,可以对产成品每种规格配置两个以上小库位,以备轮流交替使用,以达先进先出的要求。

4.成品入库的手续及注意事项

4.1成品入库应办理的手续。

4.1.1产成品在总装完成(最后加工工序)待人库前应进行产品质量检验,有功能特定要求的,还应由质检部门进行功能试验。只有经检验合格的产成品才能允许入库。

4.1.2产成品经检验合格后由质检部门开具合格证,便可通知总装车间包装组进行产品打包(合格证进人包装内)。打包完成后质检员还应进行最后的包装质量检查,确认符合要求后,再开具“成品入库检验单”(见附件二),通知车间负责人,安排成品入库。

4.1.3总装车间执“成品入库检验单”连同产成品送至仓库,按库管员的要求,存放在指定的库位,并将“成品入库检验单”交至库管员。

4.1.4库管员根据“成品入库检验单”的内容与实物清点无误后,应于当天内开具“成品入库单”一式四份(财会、车间、营销、物控四个部门各一份)。

4.2成品人库注意事项。

4.2.1成品经检验合格后,应及时通知打包(包装)、入库,而且必须在当天内完成,防止入库前停留时间太长出现其他意外损坏或质量问题。

4.2.2库管员在成品入库时应亲自在现场安排指挥,保证成品存入库位所标示的品名、规格与实物相符,防止乱摆乱放造成混乱,同时还要监督文明装卸,保证产品不受损坏。

5.成品出库的手续及注意事项

5.1成品出库应办理的手续。

5.1.1产成品作为商品出售必须统一归口在市场营销部业务科开票,对于先付款后发货的业务,仓库凭财务发票(提货联)发货;对于先发货后结算的业务,仓库凭营销部门开具的“商品发货通知单”发货。

5.2.2凡是内部业务需用或临时借出以及用于赠送等情况的成品出库,必须严格控制,其审批程序按公司《物资出库管理制度》执行。

5.2.3成品出库时,成品仓库应开具“成品出库单”一式三份,一联交财务,作为结(核)算用;一联交提货人作出门证明由门卫收回;存根联留仓库作为登记实物账用。

5.2.4仓管员在“成品出库单”上应详细记录发货原因及相关凭证编号,对非销售用的成品应填写审批者的姓名。

5.2成品出库注意事项。

5.2.1对于无手续或手续不全的提货,成品仓管员有权拒绝发货,并视情节报告上级主管或直接向公司领导汇报处理。

5.2.2未经办理入库手续的成品不得交运,特殊情况紧急交运时需在交运同时办理入库手续。

5.2.3经销商订货,其交货地点非其营业所在地时,仓储部门应先经营销部业务科主管核签后方可交运。

5.2.4收货人名称非订购客户时,应有订购客户书面出具的收货指定通知,方可办理交运。

5.2.5成品出库时应注意交运期限控制。要根据合同规定,满足客户的要求,特别是对于既不能提前又不能延迟的交运,应高度注意,按指定的交货日期发货,不得有误。

5.2.6当成品库位货满,需要提前交运时,仓储科不得擅自做主,应及时与营销业务科进行联系,由营销业务科根据客户情况作出决定。

5.2.7成品发货交运完毕后,所有的单据凭证均应依流水号顺序整理结案归档,做好资料的管理工作。

6.成品交运管理规定

6.1承运车辆调派与控制

6.1.1仓储科应指定人员负责发货并办理承运车辆的调派。

6.1.2仓储科应于每日下午四点前对第二天的成品交运做出预先安排,并通知车队安排第二天的承运车辆。

6.1.3应尽量在客户营业时间将承运车辆抵达客户收货地。并应将预定抵达时间通过营销业务科转告客户准备收货。

6.2内销及间接外销的成品交运。

6.2.1成品交运时,仓储科应依“订制(货)合同”开立“成品交运单”,由营销业务科开立发票,客户联发票核对无误后寄交客户,存根联与开剩下的发票于下月二日前汇总送财会部门。

6.2.2“订制(货)合同”上注明有预收款的,在开立“成品交运7单”时,应在“预收款”栏内注明预收款金额及发票号码,分批交运的,其收款以最后一批交运时为原则,但“订制(货)(货)合同”内有特殊规定的,应按合同的规定执行。

6.2.3承运车辆装载成品后,发货人及承运人应于“成品交运单”上签字。成品交运单共六联,第一联经送营销业务科核对后保存,第二联交财务部门核对人账,第三、四、五联交由承运商于出货前核点无误后放行。运抵客户后将第三联交客户,第四、五联应于客户签收后由承运商带回,然后将第四联送回给仓储科核销,第五联由承运商据以申请运费。第六联是存根,由仓储科自存。

6.3客户自运。

6.3.1当客户自提货或由客户委托承运人自运时,营销业务科应及时通知仓储科,予以确认。

6.3.2成品装载后,客户(或承运人)应在“成品交运单”上签认,并按本规定的6.2条款中相关要求办理。

6.4直接外销的成品交运。

6.4.1仓储科应根据海关出口的规定要求,及时将成品运抵指定的码头或货柜场。

6.4.2成品交运时,仓储科应依“外销订货合同”开立“成品交运单”一式六联。第四、五联由承运商送码头或货柜场经报关行签收后持回,并将第四联交仓储科,第五联据以申请运费。

6.4.3外销发票正联送营销业务科收存,存根联与开剩下的发票则于下个月2日前汇总送财务部门

6.4.4成品需于厂内装柜时应依下列规定办理。

a.仓储科在接到业务部门领柜通知后,即联络货柜入厂装运等项事宜。

b.装柜时应按照客户的要求方式进行装柜作业。装毕后的货柜应以封条加封。

7.附件
附件一:成品包装记录单
成品包装记录单
品名规格箱号每箱件数包装重量包装人包装时间注意事项

填表:审核:

附件二:成品入库检验单
成品入库检验单
箱号品名规格内在质量检测结果包装质量检查结果合格证编号注意事项

填表人: 年 月 日

附件三:成品交运单
成品叫运单
 年 月 日NO:_______
品名规格质量等级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备注



买方公司合同编号
交货地址联系电话
承运公司承运方式
发货经办人认可签字:承运经办人认可签字:客户收货认可签字:
  
附件四:成品收发月报表
成品收发月报表
月份:
发货凭
证号码
品名规格质量
等级
上月
结存
本月入库本月出库本月
结余
备注
生产退货领用送礼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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