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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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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区域共同发展的含义

区域共同发展是一个内容极其丰富的概念。这种发展是一种全方位、多层次、多视角的发展。因此,区域经济发展不仅要从纵向角度考察,实现区域自身的发展,而且还要从横向角度考察,实现区域间和区域内的共同发展。这里的共同发展,就是指各区域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在发展速度、发展内容上要做到相互依赖、相互支持、相互合作、相互促进,实现协调发展。显然,区域共同发展理论就是关于区域协调发展的学说。

2.区域共同发展的模式[1]

如何实现区域共同发展呢?目前主要有3种发展模式:

(1)均衡发展

均衡发展也称平衡发展。这种发展观点认为,区域间要实现共同发展,就必须保持各个产业间的平衡发展关系。因此,区域经济发展要推动所有产业部门同时发展,齐头并进;要保持各个区域之间发展的平衡。同时,要通过推动各个产业和区域的发展,实现国家和区域经济全面和持续的增长。均衡发展观点的政策,就是主张国家在生产力布局方面应该以落后地区为重点,或者在资源分配上主张搞地区平均主义。这种均衡发展观渗透了“小农自然经济观念”,它是“试图追求一种理想的均匀和无差异的平等和平衡。”从新中国建立到改革开放之前,我们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基本上就是按照均衡发展观进行产业布局和国家投资的,即国家采取以实现全国经济布局相对均衡、缩小区域经济差异为直接目标的均衡发展战略。

(2)非均衡发展

非均衡发展又称不平衡发展。这种发展观承认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存在的客观性,它的理论根据就是区域经济发展具有不平衡性,在经济发展的长期过程中,产业之间、区域之间一直处于不平衡状态。非均衡发展观认为,产业间或区域间发展上的短期均衡,是一系列不平衡发展形成的。它反对在资源配置上对各产业、各地区采取无差别的平均主义的做法,主张遵循并自觉利用不平衡发展规律,实现有区别、有重点、有选择的不平衡发展战略。因此,非均衡发展观主张,发展区域经济要集中力量率先发展关联效应大的产业部门,并以其为核心引导和扩大对其他产业部门的投资。在地区发展方面,要优先发展相对发达地区,通过它们来支持和带动其他欠发达地区的发展,最终实现区域共同发展。

在我国,区域非均衡发展观强调国家生产力布局和投资应遵循不平衡发展规律,并主张实行以三大经济地带为地域单元的梯度推移政策。改革开放之初,我国为扩大对外开放,加强与世界经济的交流,利用世界经济重心逐步东移给我国经济发展所带来的机遇,同时也为了实施渐进式区域推进政策,国家采取了优先发展东部沿海地区的非均衡发展战略。从“六五”计划开始,国家按照三大经济地带谋划全国的经济布局,并提出要积极利用沿海地区的现有基础,充分发挥它们的特长,带动内地经济进一步发展。“六五”计划至“八五”计划期间,国家在投入上重点向沿海地区倾斜,更重要的是国家对沿海地区在改革开放政策方面给予倾斜,这些无疑对全国经济实现持续快速发展起了保障作用。但是,由于不平衡发展论在强调对不同产业和地区实行有差别、有重点、有选择的政策时,没有注意到适度倾斜和协调发展的重要性,非均衡发展战略的实施也引发了一系列区域经济问题:一是全国区域经济差异进一步扩大,区域之间的相对差异和绝对差异都出现加速扩大的趋势;二是区域经济结构趋同问题凸显出来;三是地方保护主义现象增多,区域经济秩序紊乱。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无论是均衡发展战略,还是非均衡发展战略,都未能有效地解决区域经济差异问题,即没有很好地实现区域共同发展,同时也没有真正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因此,近几年针对以上两种发展战略的片面性,一些学者提出了非均衡协调发展理论。

(3)非均衡协调发展

非均衡协调发展是实现区域共同发展的一种重要学说,有的学者用协调发展概念。党的十六大报告再次强调“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并要求“加强东、中、西部经济交流和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和共同发展,形成若干各具特色的经济区和经济带”。协调发展概念中包涵着非均衡的含义,它较好地处理了在区域共同发展中的效率与公平关系。非均衡协调发展应成为我们制定区域经济共同发展战略的基本指导思想。

非均衡协调发展思想的核心内容,就是适度倾斜与协调发展相结合。在国家所掌握的资源十分有限的条件下,为了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保持国民经济的适度增长,就必须集中有限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采取重点开发的形式,并在资源分配和政策投入上对重点开发地区和重点产业实行倾斜。但是,国民经济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各地区之间、各产业之间都存在着一定的有机联系和相互依存关系,经济发展需要保持协调,于是就要求国家实行的这种倾斜政策必须适度,必须以保持协调发展为前提。保持地区间和产业间的协调发展,应作为判断倾斜政策适度与否的重要标志。

我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方向,就是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和经济内在联系以及地理自然特点,突破行政区划界限,在已有经济布局的基础上,以中心城市和交通要道为依托,逐步形成7个跨省区市的经济区域,即长江三角洲及沿江地区、环渤海地区、东南沿海地区、西南和华南部分省区、东北地区、中部五省区和西北地区。“九五”末期我国开始实施的西部大开发战略,就充分体现了区域经济非均衡协调发展的思想。

魏后凯在《区域经济发展的新格局》一书中,阐述了适度倾斜与协调发展相结合的三方面含义:①在地区间的资源分配和政策投入上,实行适度的地区倾斜与必要的区域补偿相结合;②在各地区的产业发展上,实行适度的地区专业化与必要的多样化相结合;③在各种经济活动的空间分布上,实行适度的地理集中与必要的地理分散相结合。显然,以上三个方面的结合,体现了非均衡协调发展的思想,它们是非均衡协调发展思想在地区间和产业间的经济关系以及空间结构上的具体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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