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海外模仿原创的商业模式已经成为中国互联网公司的普遍现象,例如腾讯QQ模仿以色列的ICQ,百度模仿Google,阿里巴巴模仿Amazon,在线视频服务商Youku被称为中国的Youtube,新浪微博被称为中国的Twitter。这种现象被称为另一种C2C:“复制到中国(Copy to China)”

这些公司不仅模仿国外的商业模式,还经常剽窃国内公司的商业模式。腾讯是其中的一家。

腾讯是中国市值最大的互联网公司,在2011年底,其活跃用户达到7.21亿人,最高同时在线人数为1.527亿人。但现在,腾讯招致了来自中国多家互联网公司的抗议。就在4月12日,中国四大门户网站之一的网易就提出:腾讯剽窃了网易在iphone上的新闻客户端应用,包括界面、照片浏览和评论功能。

但网易自身也有需要澄清的事情,就在网易发布关于腾讯抄袭事件声明的4天后,大众点评网站控诉网易最近上线的移动客户端“饭饭”大量抄袭了大众点评网站的内容,并要求“饭饭”立即停止侵权,做下架处理,否则将采取法律行动。

4月15日,360公司董事长周鸿祎在第十四届人大反垄断法高峰论坛上表示,行业大佬“抄袭加捆绑”的模式,将给中国互联网行业带来深远的伤害。

他说:“几家互联网大佬利用垄断地位,特别是采取抄袭加捆绑的模式剥夺了其他互联网公司的创新机会,乃至创新动力。”

但是,随着知识产权意识的提升和原创商业模式的增长,抄袭恐怕会逐渐失去动力。去年,腾讯推出开放平台时,马化腾高调宣布:“腾讯不会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表明腾讯会与合作伙伴公平合作。

本文为资本实验室成员谢涛编译,转载自资本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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