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能源观察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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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国资国企改革的背景下,国务院审议通过国电集团与神华集团重组方案,据悉方案是在上周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在短时间内完成两家资产规模1.8万亿的央企合并,是一项史无前例的浩大工程。

由于两家集团旗下有多家上市公司,重组在资本市场上带来的波澜不可小觑。英力特、长源电力、st平能今日涨停,龙源技术上涨5.11%;但港股表现与A股反差颇大,港股中国神华高开收盘下跌1.63%,龙源电力微涨。

国电集团、神华集团重组是国内央企的标杆,开创煤电一体化经营的新产业形态。当然,这与市场化改革形成多家主体竞争的思路不尽相同。当然从政府部门的分公开,市场化改革由国家发改委分管、国企改革是国资委主导。国资委的出发点是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减少内耗和同业竞争。

从目前上市公司和集团层面披露的信息看,两家央企重组先从煤电入手,组建由国电电力控股的合资公司,将神华集团所属的发电资产交由国电电力经营管理,这是能源专业化管理的开端。实际上,在这一轮重组之前,神华就在筹划各板块的专业化管理。

从这个维度触发,风光等新能源发电、煤炭、交通运输等板块的资产重组应该随后推进。

1.重组路径:按照国务院国资委 146 号文要求,神华集团与国电集团实施联合重组,神华集团更名为国家能源集团,作为重组后的母公 司,吸收合并国电集团。

按照神华和国电两大集团目前的业务范围,合并后的国家能源投资集团将涵盖煤炭开采与销售、发电与热力生产、港口铁路航运、煤化工、金融、节能与装备制造等业务,横跨多个行业门类。可以预想,未来国家能源投资集团将成为拥有煤炭、火电、风电及煤制油煤化工四大世界一流的平台。

2.火电资产重组先行。重组第一阶段,上市公司中国神华与国电电力以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火电公司股权及资产,共同组建一家合资公司,合资公司组建后,国电电力拥有合资公司控股权。

根据目前初步资产评估情况,国电电力在合资公司中的持股比例约为 56.08%,中国神华持股比例约为 43.92%。

3.40家火电企业参与重组。本次重组涉及国电电力下属大同发电等 22 个标的资产及中国神华下属国 华国际电力等18 个标的资产,合计40家发电企业。

具体而言:国电电力本次标的资产包括大同第二发电厂、大连开发区热电厂 等 3 家内核电厂资产;国电电力大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电电力大 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等 17 家公司股权;以及浙江浙能北仑发电 有限公司、浙江浙能乐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 家参股公司股权,上述 资产涉及控股在运装机容量 2966.75 万千瓦,参股在运装机容量 462 万千瓦,在建装机容量 756 万千瓦。

中国神华本次标的资产包括神华神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萨拉齐 电厂、神华神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上湾热电厂等 3 家电厂资产;神华 国华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保德神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等 14 家公 司股权;以及浙江浙能嘉华发电有限公司 1 家参股公司,上述资产涉及控股在运装机容量 2783 万千瓦,参股在运装机容量 464 万千瓦, 在建装机容量 396 万千瓦

4.重组净资产价值666亿元。目前,标的资产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以 2017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相关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预估值。神华方出资资产的净资产账面价值252亿元,预估值292亿元,预估增值率为 15.88%;国电方出资资产的净资产账面价值 291亿元,预估值 374亿元,预估增值率为 28.21%。

从这个角度看,评估机构给发电资产的定价在1.15-1.28倍PB之间,这一定价基准得到各方认同。

5.重组目的和价值

(1)解决同业竞争。整合选择双方火电重合度较高区域,国电电力与中国神华以其下属位于山西、内蒙古、辽宁、江苏、浙江、安徽、 宁夏、新疆等业务重合区域的火电资产出资组建合资公司,是大幅减少同业竞争的有效措施。

(2)煤电联动。煤电矛盾由来已久,且均属于央企,对于国资委这个管理人而言,解决问题的最佳路径是两者合而为一。神华有优质的煤炭资源,此为国电集团赖以生存的生命线。重组后双方可以形成较为稳定的煤炭供应关系,煤电由互相渗透到结盟,能源产业形态再度发生新变化。

(3)国企改革示范示范效应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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