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孙复生平事迹及著作考辨
葛焕礼
摘 要:孙复,“宋初三先生”之一,是振起宋学的重要人物。关于孙复的生平交游及著作,相关史料记载和后人说法中多有含混甚至扞格之处。其实,范仲淹远早于石介而与孙复相识,庆历二年他与富弼是因朝廷“赦书”而荐举了孙复,并非缘自石介对孙复的延誉;孙复的《春秋尊王发微》有定本和讲本之分,定本为十二卷,李焘未细究其关系,遂以定本为讲本,不妥当地将孙复退居泰山“著《尊王发微》十二篇”写入《续资治通鉴长编》;孙复和胡瑗确曾同学泰山,但时间当是在景祐初年以前;“孙复恶胡瑗”说当得其真。
关键词:孙复;交游;著作;宋代
作者简介:葛焕礼,男,历史学博士,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主要从事唐宋学术史、思想史研究。
孙复,“宋初三先生”之一,是振起宋学的重要人物。他“少举进士不中,退居泰山之阳,学《春秋》,著《尊王发微》”,成为宋代《春秋》学史上的首座高峰,对宋代学术演变影响深远。关于其生平交游及著作,相关史料记载和后人说法中多有含混甚至扞格之处,本文对欧阳修《孙明复先生墓志铭并序》(下文简称《墓志铭并序》)中的两处记载,以及孙复和胡瑗的关系问题,征诸史料,进行考辨,以期能够澄清相关史实,深化学界对孙复的认识。
一、《孙明复先生墓志铭并序》记载考辨
关于孙复生平的最早系统记载,是欧阳修所撰《墓志铭并序》:
先生讳复,字明复,姓孙氏,晋州平阳人也。少举进士不中,退居泰山之阳,学《春秋》,著《尊王发微》。鲁多学者,其尤贤而有道者石介,自介而下,皆以弟子事之。先生年逾四十,家贫不娶,李丞相迪将以其弟之女(原注:一作子)妻之,先生疑焉。介与群弟子进曰:“公卿不下士久矣,今丞相不以先生贫贱而欲托以子,是高先生之行义也,先生宜因以成丞相之贤名。”于是乃许。孔给事道辅为人刚直严重,不妄与人,闻先生之风,就见之。介执杖屦侍左右,先生坐则立,升降拜则扶之,及其往谢也,亦然。鲁人既素高此两人,由是始识师弟子之礼,莫不叹嗟之,而李丞相、孔给事亦以此见称于士大夫。其后介为学官,语于朝曰:“先生非隐者也,欲仕而未得其方也。”庆历二年,枢密副使范仲淹、资政殿学士富弼言其道德经术,宜在朝廷,召拜校书郎、国子监直讲。尝召见迩英阁说《诗》,(原注:一有且字)将以为侍讲,而嫉之者言其讲说多异先儒,遂止。七年,徐州人孔直温以狂谋捕治,索其家,得诗,有先生姓名,坐贬监虔州商税,徙泗州,又徙知河南府长水县,签署应天府判官公事,通判陵州。翰林学士赵概等十余人上言,孙某行为世法,经为人师,不宜弃之远方,乃复为国子监直讲。居三岁,以嘉祐二年七月二十四日以疾卒于家,享年六十有六,官至殿中丞。先生在太学时为大理评事,天子临幸,赐以绯衣银鱼。及闻其丧,恻然,予其家钱十万,而公卿大夫、朋友、太学之诸生相与吊哭,赙治其丧。于是以其年十月二十七日葬先生于郓州须城县庐泉乡之北扈原。先生治《春秋》,不惑传注,不为曲说以乱经,其言简易,明于诸侯大夫功罪,以考时之盛衰,而推见王道之治乱,得于经之本义为多。方其病时,枢密使韩琦言之天子,选书吏,给纸笔,命其门人祖无择就其家,得其书十有五篇,录之,藏于秘阁。先生一子大年,尚幼。①
欧阳修作此《墓志铭并序》,多参用了当时记写孙复的有关文章,而后世诸家所作的《孙复传》,多就此文取舍而成。如稍后曾巩的《隆平集·孙复传》就多本之,增新处是将欧文中的“嫉之者”明确为“杨安国”。李焘作《续资治通鉴长编》(下文简称《长编》),于仁宗“庆历二年(1042年)十一月”“庆历四年(1044年)五月”“嘉祐二年(1057年)十一月”等处分记孙复,亦多本欧文而又采纳了曾氏新意,增新处是将“著《尊王发微》”明确为“著《尊王发微》十二篇”,并作评曰“大约本于陆淳,而增新意”,增加“复恶胡瑗之为人,在太学常相避。瑗治经不如复,其教养诸生过之”一事。元人脱脱等撰《宋史·孙复传》,全本于欧文和李焘的记叙。然而,欧阳修此文中至少有两处记载需作辨释:
其一,文中云:“其后介为学官,语于朝曰:先生非隐者也,欲仕而未得其方也。庆历二年,枢密副使范仲淹、资政殿学士富弼言其道德经术宜在朝廷,召拜校书郎、国子监直讲。”这一叙述次第,易使后人误解为范仲淹和富弼是因为石介的推扬而识知、举荐了孙复。如李焘就依据这一逻辑,云:“介既为学官,语人曰:‘孙先生非隐者也。’于是范仲淹、富弼皆言复有经术,宜在朝廷,故召用之。”[1]3325事实上,在《举张问孙复状》中,范仲淹对举荐缘起有着明确的说明:
臣伏睹赦书节文,应天下怀材抱器,或淹下位,或滞草莱,委逐处具事由闻奏。臣观国家居安思危,搜罗贤俊,以充庶位,使民受赐,此安邦之正体也。②
可知,范仲淹、富弼当是应此前朝廷所下“搜罗贤俊”的“赦书”而举荐孙复的,实非缘于石介对孙复的延誉。还需说明的是,在石介结识孙复前,至少范仲淹已与孙复相识。今所见孙复与范仲淹最早的结识经历,见于《东轩笔录》:
范文正公在睢阳掌学,有孙秀才者索游上谒,文正赠钱一千。明年,孙生复道睢阳,谒文正,又赠十千。因问何为汲汲于道路,孙秀才戚然动色,曰:“老母无以养,若日得百钱,则甘旨足矣。”文正曰:“吾观子辞气,非乞客也,二年仆仆,所得几何,而废学多矣。吾今补子为学职,月可得三千以供养,子能安于为学乎?”孙生再拜,大喜,于是授以《春秋》。而孙生笃学,不舍昼夜,行复修谨,文正甚爱之。明年,文正去睢阳,孙亦辞归。后十年,闻泰山下有孙明复先生,以《春秋》教授学者,道德高迈。朝廷召至太学,乃昔日索游孙秀才也。③
睢阳即当时的南京应天府睢阳郡。据楼钥《范文正公年谱》记载,范仲淹“睢阳掌学”是在仁宗天圣五年(1027年)至六年(1028年)十二月,此所记孙复“索游”于范氏一事,当发生在这两年间。但这一记载实似小说家言,清人全祖望已疑之:
此段稍可疑,宜再考。先生婿于李文定公时,年已五十矣,疑其稍长于范文正公,未必反受《春秋》于文正也。(梓材按:泰山以淳化三年壬辰生。文正以端拱三年己丑生,实长于泰山三岁)且本传言文正实荐先生入国子,则此所云朝廷召至,文正乃知之者,不已谬乎![2]101
如前文所述,孙复确是由范仲淹和富弼举荐而入为国子监直讲,为全氏所疑的《东轩笔录》“乃知”说当误。但问题是,范仲淹掌学睢阳时孙复是否曾“索游上谒”且补学职而受《春秋》?现存《范文正公尺牍》载有数封范仲淹写给“睢阳戚寺丞”的信,其中所列第一札云:
某启知宰寺丞:昨轩车之来,诚喜奉见,以困匮之日,致礼不逮,未能忘情,徒自愧耳。洎于回辕,又失拜饯。自至琴署,谅敦清适。有孙复秀才者,一志于学,方之古人,不知岁寒,何以为褐?非我长者,其能济乎?拟请伊三五日暂诣门馆,惟明公与丁侯裁之。造次造次,惭悚惭悚。④
五代末、宋初,睢阳戚同文聚徒讲学,“以德行化其乡里”。其后戚氏家世业儒,“虽其位不大,而行应礼义,世世不绝”⑤。真宗大中祥符二年(1009年),应天府民曹城在戚同文旧居旁“造舍百余区,聚书数千卷,延生徒讲习甚盛”[3]13419。二年二月,诏赐应天府书院额,命戚同文之孙戚舜宾主持。信中的“睢阳戚寺丞”,很可能就是戚舜宾。寺丞在元丰改官制前是无职事的阶官,这也与曾巩的“其位不大”⑥说相合。由此可知,此信当写于范仲淹掌应天府学时。而此信的主旨,是向戚舜宾等人引荐“一志于学”的秀才孙复。因此,可以确定范仲淹掌学睢阳时因孙复“索游上谒”而与之相识,又从其引荐来看,他补孙复为学职一事亦当可信。
在《范文正公尺牍》所载与“睢阳戚寺丞”的这组信札中,最后一封说及学校的教学情况:
某再拜寺丞:久缺致诚,颇多渴义,庠序之会,渐有伦次。见讲《春秋》,听众四十人,试会亦仅三十人矣。公之志也,敢不恭乎?④
由“敢不恭乎”一语,可知“见讲《春秋》”者极可能就是范仲淹本人,孙复很可能就在那“听众四十人”之列,所以《东轩笔录》所谓的“授以《春秋》”,亦当可信,由此可见孙复《春秋》学的一个重要师承来源。
此后,现存史料中还或见两人交接的记载。如景祐元年(1034年)范仲淹致信孙复云:
某启:正初奉邀东门之别,翌日大寒未起,舟人辄移,足下之来,固不可见。至桐庐,闻足下失意,愕乎其且忧矣。足下直方而孤,非求荣之人,尝言二代未葬,勉身以进也。天与其时,一何吝欤?此交友之情大郁郁然。及得足下河朔二书,且依天章公犹免屈于不知己者,甚善甚善……足下未尝游浙中,或能枉驾与吴中,讲贯经籍,教育人材,是亦先生之为政……④
该年六月,范仲淹自睦州徙知苏州,该书即是他邀请孙复来苏州州学讲学授业。该年正月,范仲淹是自朝官右司谏出守睦州的,从信中可知,他离开汴京时孙复(当时他在京城应举)曾约好到东门送别,但因舟人早发而未果。此后不久,孙复客居大名府魏县(即上引文中所谓的“河朔”),曾两次致书范仲淹。景祐二年(1035年)十月,范仲淹除尚书礼部员外郎、天章阁待制,判国子监,孙复又向他连寄两书,即今《孙明复小集》所收的《寄范天章书一》和《寄范天章书二》。在前书中,孙复向范引荐士建中和石介;在后书中,他建议范“广诏天下鸿儒硕老,置于太学”,重为注解六经。其中有一句话:
复不佞,游于执事之墙藩者有年矣。执事病注说之乱六经,六经之未明,复亦闻之矣。⑦
孙复云其与范仲淹交游已“有年矣”,所指显然并非始自景祐元年,再加孙复与应天府睢阳多有关联(如孙复的文集定名为《睢阳子集》⑧),这似又可证《东轩笔录》所载孙复与范仲淹在应天府学相结识一事,当属真实。更为重要的是,它清楚道出了范仲淹是从汩乱六经经义的角度来批判先儒的注说的,有着重寻六经之义的气魄和愿望。孙复废传求经的《春秋》解说路数,很可能就受到范氏这一理念的影响。考虑到范仲淹当时奖掖过众多的擅学之士,且在士人中有着崇高的威望,在庆历前后宋学勃兴的浪潮中,他所发挥的作用确实不可低估。
相较于范仲淹,石介结识孙复要晚得多。景祐元年春,石介在《与裴员外书》中云:“往年官在汶上,始得士熙道;今春来南都,又逢孙明复。”[4]191~192熙道是士建中的字,他是石介和孙复共同的朋友。很可能在此次拜访前,石介和孙复通过士建中已互有所知,但这次拜访乃是两人的第一次会面。
综上所论,范仲淹远早于石介而与孙复相识,庆历二年,他与富弼是因朝廷“赦书”而荐举了孙复。范仲淹的经学教授和观念影响,是孙复《春秋》学的一个重要师承来源。
其二,欧阳修《墓志铭并序》云:“命其门人祖无择就其家,得其书十有五篇,录之,藏于秘阁。”李焘在《长编》卷一八六复述这句话云:“命其门人祖无择即复家,录之,得书十五卷,藏秘阁。”其中,“篇”与“卷”相通。
关于孙复的著作,最早的系统记载见于石介作于康定元年(1040年)的《泰山书院记》:
先生尝以谓尽孔子之心者大《易》,尽孔子之用者《春秋》,是二大经,圣人之极笔也,治世之大法也。故作《易说》六十四篇,《春秋尊王发微》十七卷⑨。疑四凶之不去,十六相之不举,故作《尧权》。防后世之篡夺,诸侯之僭逼,故作《舜制》。辨注家之误,正世子之名,故作《正名解》。美出处之得,明传嗣之嫡,故作《四皓论》。[4]223~224
其中《尧权》《舜制》《正名解》(按,易名为《世子蒯聩论》)和《四皓论》诸文,今皆存于《孙明复小集》卷一。其“《易说》六十四篇”,不见于以后的史志目录。祖无择所录的此“十五卷”书,很可能仅是孙复的《春秋》学著作。与此“得书十五卷”说相关联的是,南宋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卷三和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一八三,都明确著录孙复撰“《春秋尊王发微》十五卷”。但令人困惑的是,宋代几部成书年代离孙复更近的史志目录,对他这部著作卷数的记载却与此不同:
陈骙《中兴馆阁书目》著录孙复《春秋尊王发微》十二卷、又《总论》三卷。⑩
晁公武《郡斋读书志》著录孙复《春秋尊王发微》十二卷(衢本、袁本同)。
李焘在《长编》卷一三八庆历二年九月“甲申”条追述孙复早年的经历时,云孙复“举进士不中,退居泰山,学《春秋》,著《尊王发微》十二篇,大约本于陆淳,而增新意”。另外,王应麟《玉海》中也提及:“庆历中,国子监直讲孙复著《尊王发微》十二篇,大约本于陆淳,而增新意。”[5]759《宋史·艺文志》著录“孙复《春秋尊王发微》十二卷、《春秋总论》一卷”。是皆明确孙复《春秋尊王发微》为十二卷。
对于“十五卷”和“十二卷”这两种记载的差异,清四库馆臣就李焘《长编》卷一八六的“得书十五卷”说,作辨正云:
然此书实十二卷。考《中兴书目》,别有复《春秋总论》三卷,盖合之共为十五卷尔。今《总论》已佚,惟此书尚存。[6]214
馆臣依据上列《中兴馆阁书目》的记载,定祖无择所“得书十五卷”包括孙复《春秋尊王发微》十二卷和《春秋总论》三卷。但为馆臣们所忽略的是,如上所述,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马端临《文献通考》都著录孙复《春秋尊王发微》一书是“十五卷”。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马氏《文献通考》“《春秋尊王发微》十五卷”条解题全部录自晁公武《郡斋读书志》此书解题,却改晁氏所著录的“十二卷”为“十五卷”。
现存“十二卷”本《春秋尊王发微》是根据《春秋》鲁国十二公分卷,“十五卷”本说的出现,有两种可能:其一,南宋时期孙复《春秋尊王发微》存在一个或包括《春秋总论》在内的十五卷本,而此本为陈振孙和马端临所经眼,故予以著录;其二,陈振孙和马端临依据欧阳修《墓志铭并序》中的“得其书十有五篇”说,著录此书为“十五卷”。
有迹象表明,上列第二种原因的可能性更大。这可从对晁公武《郡斋读书志》和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所载《春秋尊王发微》解题的比较中,窥其一斑。晁公武《郡斋读书志》衢本卷三“《春秋尊王发微》十二卷”条解题云:
右皇朝孙明复撰。史臣言明复治《春秋》,不取传、注,其言简而义详,著诸(侯)大夫功罪,以考时之盛衰,而推见治乱之迹,故得《经》之意为多。常秩则讥之,曰:“明复为《春秋》,犹商鞅之法,弃灰于道者有刑,步过六尺者有诛。”谓其失于刻也。胡安国亦以秩之言为然。[7]112
起始处论述孙复《春秋》学内容特点的文字,晁氏标明乃出自“史臣言”,这表明该部分文字乃由晁公武摘自仁宗朝《国史》或《实录》中的《孙复传》11,后面称引常秩和胡安国的评论意见。常秩卒于神宗熙宁十年(1077年),胡安国卒于南宋高宗绍兴八年(1138年),其言论皆不可能入于神宗熙宁二年(1069年)编成的《仁宗实录》和元丰四年(1081年)编成的《国史》,因此解题中所引的常秩和胡安国的评论意见,以及点释之语“谓其失于刻也”,皆当为晁公武本人所加。
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卷三“《春秋尊王发微》十五卷”条解题云:
国子监直讲平阳孙明复撰。明复居泰山之阳,以《春秋》教授,不惑传注,不为曲说,真切简易,明于诸侯大夫功罪,以考时之盛衰,而推见王道之治乱,得于经为多。石介而下皆师事之,欧阳文忠为作墓志。颍川常秩讥之曰:“明复为《春秋》,如商鞅之法。”谓其失于刻也。[8]58~59
其中对孙复居止、其《春秋》学以及石介师事的评述,显然节取自本文开头所引的欧阳修《墓志铭并序》;而提及“欧阳文忠为作墓志”,似兼有为前面文字之出处作注脚之意。故两相比较,其与晁公武所引的“史臣言”在内容表述上有所不同。但引人瞩目的是,陈振孙的这则解题后面同样引述了常秩的评说,以及出自晁公武的点释之语“谓其失于刻也”。这表明,陈振孙在作此解题时,除却参考欧阳修《墓志铭并序》外,还参考了晁公武《郡斋读书志》中的本书解题。由此可推知的情形是:陈振孙撰此解题时,甚至未曾参阅孙复《春秋尊王发微》,乃直接根据欧阳修《墓志铭并序》和晁公武《郡斋读书志》该书解题而撰成,且依据欧阳修《墓志铭并序》中的“得其书十有五篇”说,改晁公武所著录的“十二卷”为“十五卷”;马端临著录入《文献通考》时,虽然袭用了晁氏的《春秋尊王发微》解题,但其卷数却袭取自陈振孙所录或欧阳修《墓志铭并序》中的“得其书十有五篇”说。
由上所论,可以确定上引清四库馆臣对“十五卷”说的辨正当得其实,即祖无择所录得的孙复“十五卷”著作中,只有十二卷是《春秋尊王发微》。陈振孙和马端临惑于欧阳修的“得其书十有五篇”说,误定《春秋尊王发微》为十五卷。
这一认识,又可以上引李焘《长编》分别在卷一三八和卷一八六的记载“得书十五卷”和“著《尊王发微》十二篇”为证。如果“得书十五卷”是指录得《春秋尊王发微》十五卷,那么与后面的记载“著《尊王发微》十二篇”明显矛盾,李焘当然不会舛误如此。应该是祖无择所录得的“十五卷”孙复著作中,只有十二卷是《春秋尊王发微》。
接下来的问题是,如上文所引,李焘在《长编》卷一三八追述孙复早年退居泰山的研习经历时,云孙复当时“著《尊王发微》十二篇”,这一说法是否确当?
如上文所引及,今所见最早说到《春秋尊王发微》卷数的是石介。他在康定元年所作的《泰山书院记》和大约作于同时的《贤李》中,均云“《春秋尊王发微》十七卷”。所考此两文,系出自清光绪十年(1884年)济南尚志书院所刊刻潍县张次陶藏明人影印宋钞《新雕徂徕石先生全集》二十卷本。据陈植锷考证,此本“原本文内‘构’字必缺,注以‘字犯御名’,逢朝廷、祖宗必空格,‘慎’字(南宋孝宗讳)则不避,当系南宋高宗时所刻”,可见其原本早出于《长编》。又,此本“行款悉依宋刻,空格亦同。另如集内戎、狄、夷等字,石本或缺而不刊,或窜以他字,此本则一仍其旧。(卷四缺《寄元均》等四首诗,则与《四库》著录本同)因此,潍县张氏本虽后于石本,然与宋刻原本则接近”12,所以此本较其他版本《徂徕集》更为可信。
陈植锷先生点校《徂徕石先生文集》,即以济南尚志书院刊行的张次陶藏本为底本。但于《泰山书院记》《贤李》诸篇所记载的“《春秋尊王发微》十七卷”,陈先生又依据康熙四十九年(1710年)四月刊刻的姑苏张氏《正谊堂丛书》本《徂徕集》、《长编》卷一三八及《宋史·艺文志》所记,径改为“十二卷”(见陈氏点校本卷一、卷一九)。然而,姑苏张氏《正谊堂丛书》本较潍县张氏原本为晚出,《长编》和《宋史·艺文志》较石介之文为后记,故据之校改,显然不妥,实以不改为善。也就是说,《春秋尊王发微》为十七卷。
浦卫忠先生认为,孙复未仕之时在泰山所著的《春秋尊王发微》为“授徒之讲本。晚年之时,方录为正本,存于秘阁”[9]483。此说可从,也就是说,此十七卷本《春秋尊王发微》当是初本或讲本,孙复晚年“病时”,朝廷“命其门人祖无择就其家”录书,他本人或祖无择等弟子借机对该讲本作过一番修订,成《春秋尊王发微》十二卷、《春秋总论》三卷,遂为定本。晁公武《郡斋读书志》、陈骙《中兴馆阁书目》所著录,皆为此《春秋尊王发微》定本。李焘应读到过此《春秋尊王发微》定本,故作评云“大约本于陆淳,而增新意”,但他并未细究此定本与讲本的关系,遂以定本为讲本,不妥当地将“孙复退居泰山,学《春秋》,著《尊王发微》十二篇”写入了《长编》13。因为,李焘此处所述,乃是孙复未仕前在泰山的学业和著述,而十二卷本的《春秋尊王发微》,是在他晚年才形成的,显然不能归作他未仕前的著作。若依石介《泰山书院记》《贤李》等文的记载,云“孙复退居泰山,学《春秋》,著《尊王发微》十七卷”,当更为确当。
二、孙复和胡瑗关系考辨
关于孙复和胡瑗的关系,后人的认识中多有歧见。这主要集中于两点:一是孙复和胡瑗是否在泰山同学过?二是孙复和胡瑗是否“交恶”?
今所见最早的认为孙复和胡瑗曾同学泰山的记载,是朱熹《五朝名臣言行录》卷一〇所引胡瑗曾孙胡滌的说法:
侍讲(胡瑗)布衣时,与孙明复、石守道同读书泰山,攻苦食淡,终夜不寝,一坐十年不归。
是谓两人曾“同读书泰山”,黄宗羲在《宋元学案》中亦依此为说。然而,有两点却让人怀疑此说所述事情的真实性:
其一,考诸现存文献,可知李焘《长编》卷一三八、《宋史·孙复传》中孙复“举进士不第,退居泰山”,时间当是在景祐二年冬。石介初执弟子礼事孙复时,曾作一诗,名为《乙亥冬,富春先生以老儒醇师,居我东齐,济北张泂明远、楚丘李缊仲渊,皆服道就义,与介同执弟子之礼,北面受其业。因作百八十二言相勉》[4]19。此乙亥年即是景祐二年。而据楼钥《范文正公年谱》记载:
(景祐二年)冬十月,(范仲淹)除尚书礼部员外郎、天章阁待制,有谢表,见《文集》。召还,判国子监。时朝廷更定雅乐,诏求知音,公荐白衣胡瑗,对崇政殿,授校书郎。[10]72
可见,胡瑗也在此时释褐入仕。此后,两人经历记载明确,无任何在泰山同学甚至交接之举,可断定在景祐初年后,两人未曾同学于泰山。
其二,如上引石介诗名所示,他是在景祐二年冬孙复退居泰山时才执弟子礼而问学,在泰山与胡瑗更无交接,胡滌所谓的胡瑗与“石守道同读书泰山”,实乃无稽之谈。
因上两点,今人多怀疑、甚至否定胡滌所谓的胡瑗和孙复曾同学于泰山之说。但胡滌毕竟是胡瑗的曾孙,由其所云,再联系南宋时其他人的说法,如黄震亦云“其(胡瑗)始读书泰山,十年不归”[2]30,我们可以认定胡瑗早年确曾在泰山读过书。再结合上文所论,我们可以推断:如果孙、胡确曾同学于泰山,则应当是在景祐初年以前。对此,朱长文作于哲宗绍圣元年(1094年)的《春秋通志序》中的一个说法,值得重视:
本朝孙明复隐泰山三十年,作《尊王发微》,据经推法,洞究终始。14
朱长文是孙复于仁宗至和年间(1054年3月—1056年9月)再为国子监直讲时的亲炙弟子,他所谓的“孙明复隐泰山三十年”当属概说,但不至于大误。孙复因范仲淹、富弼举荐而自泰山释褐为“试校书郎、国子监直讲”,是在庆历二年十一月(可参见《长编》卷一三八、《宋史·仁宗纪》),前推三十年,可知孙复自真宗大中祥符(1008年—1016年)后期始,就有过读书泰山的经历。因此,我们可以断定,若孙复和胡瑗确曾在泰山同学,那么时间当是在大中祥符后期至景祐初年间。
又,《宋元学案·安定学案》辑有胡瑗《春秋说》七条,将其与《春秋尊王发微》中相关解说作比较,两者解说立意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例如,于庄公二十二年“宋万出奔陈”条,胡瑗解说云:
八月弑君,十月出奔,臣子不讨贼可知!
孙复《春秋尊王发微》卷三解说此条云:
弑君之贼,当急讨之。万八月弑庄公,十月出奔陈,宋之臣子缓不讨贼若此!
于昭公二十二年“王子猛卒”条,胡瑗解说云:
生则称“王”,明实为嗣。死乃称“子”,正未逾年,未成天子之至尊。
孙复《春秋尊王发微》卷一〇解说此条云:
王猛卒。其曰“王子猛”者,言“王”所以明当嗣之人也,言“子”所以见未逾年之君也,言“猛”所以别群王之子也。不崩不葬者,降成君也。
可见,除却孙复解说稍详外,两者基本立意、甚至表述风格都极为相似,这表明其《春秋》学当所出同源或两人有过学问交接。由此,基本可断定两人确曾同学泰山,且是在景祐初年以前。
孙复恶胡瑗之说,最早见于邵博《闻见后录》:
先生恶胡瑗之为人,在太学常相避。瑗治经不如先生,而教养过之。15
李焘《长编》卷一八六“嘉祐二年十一月”条文、《宋史·孙复传》等均采纳了此说。又据《朱子语类》卷一二九“《本朝》三”有条记载云:
问:“孙明复如何恁地恶胡安定?”曰:“安定较和易,明复却刚劲。”
此记载所云原因虽异,但“孙复恶胡瑗”却均是事实。朱熹师徒间的问答,更表明此事在南宋时几为士人们所公认,以致被引为谈资。
最先对此说提出异议者,是黄宗羲之子黄百家,他在《宋元学案·安定学案》中作按语云:
先生之学,实与孙明复开伊洛之先,且同学始终友善。其云先生在太学,与明复避不相见,此邵氏《后录》之谬,正与“主痈疽、寺人”之谈同也。
是认为孙、胡两人“始终友善”。近代以来的相关著作,也多拥持黄百家此说而斥“孙复恶胡瑗”说为妄。其(如胡鸣盛《安定先生年谱》)所拈出的重要证据,是胡瑗于庆历间所上《请兴武学书》(见章如愚《山堂考索后集》卷二九)中提到孙复:
今梅尧臣曾注《孙子》,大明深义,孙复以下,皆明经旨。臣曾任边陲,颇知武事。
但该“书”的主旨,是荐梅尧臣乃至胡瑗自己可隶武学,至于孙复,似乎是迫于其经学声望而不得不提及。孙复于仁宗至和年间再为国子监直讲时,胡瑗亦任国子监直讲,但他们及同时人所撰流传至今的文献资料中,难能见到两人交接的任何记载。邵伯温因乃父邵雍的关系,与当时许多知名学者有交接,其中就包括胡瑗的高弟程颐,其子邵博于《闻见后录》中记载的“孙复恶胡瑗”之事,当不会出于捕风捉影。况且李焘将此事载入《长编》,应当是经过审慎考择的。因此,可以说“孙复恶胡瑗”说当得其真。
注释
①欧阳修:《孙明复先生墓志铭并序》,见氏著《欧阳文忠公集·居士集》卷二十七,四部丛刊本。②范仲淹:《举张问孙复状》,见氏著《范文正公集》卷十八,四部丛刊本。③魏泰:《东轩笔录》卷十四,明刻本。④范仲淹:《范文正公尺牍》卷下,四部丛刊本。⑤曾巩:《戚元鲁墓志铭》,氏著《元丰类稿》卷四十二,文渊阁四库全书本。⑥戚舜宾之父戚纶是个例外,他官至枢密直学士。⑦孙复:《寄范天章书二》,见氏著《孙明复小集》,文渊阁四库全书本。⑧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二三五《经籍考》著录“孙明复《睢阳子集》十卷”,中华书局1986年版。⑨陈植锷先生点校本据《宋史·艺文志》改为“十二卷”,今不取,仍依其底本为“十七卷”。⑩此见于王应麟《玉海》卷四十“庆历春秋尊王发微”条解题注,民国赵士炜所辑《中兴馆阁书目》亦辑入,见严灵峰编《书目类编》二。11仁宗朝《国史》和《实录》已佚。曾巩《隆平集》卷一五《孙复传》论孙氏的《春秋》学云:“复治《春秋》,不取传注,其言简而义详,明诸侯大夫功罪,以考时之盛衰,而推见治乱之迹,故得《经》之意为多。”将其与上引晁氏“史臣言”相比较,除晁氏易“明”为“著”外,其余文字完全相同,由此可见受诏于元丰四年(1081)七月至五年四月任史馆修撰、专典通修《五朝国史》(太祖、太宗、真宗、仁宗和英宗五朝)的曾巩,其撰作《隆平集》时从国史或实录中多有取材。12陈植锷:《点校说明》,石介《徂徕石先生文集》前附。13在“十至十三世纪中国史国际学术研讨会暨中国宋史研究会第十七届年会”(广州中山大学,2016年8月)上,燕永成先生就本文的这一结论,提出了一个值得深究的关于李焘这段话来源的问题。燕先生认为:“见于《长编》卷一三八仁宗庆历二年十一月甲申的以上‘孙复退居泰山’云云,同样出现于《宋史·孙复传》起始部分,并且文字基本相同。根据李焘编修《长编》前五朝纪事时,主体部分基本依据实录、国史等官方史料的状况,以上文字当是他录自国史。”因此,本文“断定李焘‘不妥当地’写入《长编》”并不恰当。李焘《长编》记述孙复的生平事迹时,在夹注中对《实录》有关记载做过辨正,表明他参阅过宋廷编修的《仁宗实录》,同时显示他也参阅过欧阳修《墓志铭并序》。现在能够确定是出自《实录》或《国史》中《孙复传》的文字,是上引晁公武《郡斋读书志·春秋尊王发微提要》中所引的“史臣言”。如前面注中所云,这段“史臣言”与曾巩《隆平集·孙复传》中的同类文字基本相同,所以我们认为《隆平集·孙复传》内容接近《实录》或《国史》中的《孙复传》。我们将李焘《长编》所记孙复生平事迹、《隆平集·孙复传》和《宋史·孙复传》三者内容作比较,发现其重要的异同之处有:第一,这段“史臣言”或同类文字,不见于《宋史·孙复传》,《长编》于嘉祐二年十一月所记的同类文字,乃出自欧阳修《孙明复先生墓志铭并序》,有两处与“史臣言”明显不同。第二,孙复晚年坐孔直温案屡被贬谪时,《隆平集·孙复传》和《宋史·孙复传》皆依据欧阳修所记,云是“翰林学士赵概等十余人”为之仗言,而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于皇祐三年五月却云是“知谏院吴奎等言”。第三,关于祖无择在孙复晚年所录其著作,《隆平集·孙复传》云“得书十有五篇”,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于嘉祐二年十一月云“得书十五卷”,《宋史·孙复传》却云“得书十五万言”。第四,李焘《长编》于庆历五年十一月辛卯条夹注辨正云“欧阳修《墓志》云(孙)复贬在七年,恐误”,《隆平集·孙复传》沿依“欧阳修《墓志》”,云孙复于庆历七年坐贬,但《宋史·孙复传》云“孔直温败”,孙复遂坐贬,不言年份。第五,《宋史·孙复传》自起始处至孙复“除秘书省校书郎、国子监直讲”,与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庆历二年十一月甲申所记文字基本相同,皆云孙复退居泰山“著《尊王发微》十二篇”、因石介延誉范仲淹和富弼乃举荐孙复,《隆平集·孙复传》相类部分记述简略,但云孙复退居泰山“著《尊王发微》”,不言篇数,且言庆历中范仲淹和富弼举荐孙复,不涉及石介。由上可见,三者所记互有异同,《宋史·孙复传》并非全录自《实录》或《国史》的《孙复传》,李焘《长编》所记孙复生平事迹更是如此。由《隆平集·孙复传》与《宋史·孙复传》文字上的巨大差异,再加上列第四、五条,甚至可认为《宋史·孙复传》自起始处至孙复“除秘书省校书郎、国子监直讲”这段文字,可能抄录自李焘《长编》庆历二年十一月甲申条之记载。鉴于此,本文仍视李焘《长编》卷一三八所载孙复退居泰山“著《尊王发微》十二篇”,以及由于石介延誉范仲淹和富弼乃举荐孙复的说法,皆为李焘所为;退一步讲,这两处文字即便是由李焘抄录,也已经过他斟酌认可,亦当负有文责。14朱长文:《乐圃余稿》卷七,《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另外,毕仲游《理会科场奏状》云:“近世如孙复治《春秋》,居泰山者四十年,始能贯穿自成一说,人犹以为未尽《春秋》之旨意。”(见氏著《西台集》卷一,《武英殿聚珍版丛书》本)15朱熹:《五朝名臣言行录》卷十引文,《四部丛刊》影宋本。按,此说不见于今本邵博《闻见后录》。
参考文献
[1]﹝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M].北京:中华书局,2004.
[2]﹝清﹞黄宗羲,全祖望.宋元学案[M].北京:中华书局,1986.
[3]﹝元﹞脱脱等.宋史[M].北京:中华书局,1985.
[4]﹝宋﹞石介.徂徕石先生文集[M].陈植锷,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4.
[5]﹝宋﹞王应麟.玉海[M].南京、上海:江苏古籍出版社、上海书店,1987.
[6]﹝清﹞永瑢等.四库全书总目[M].北京:中华书局,1965.
[7]﹝宋﹞晁公武.郡斋读书志校证[M].孙猛,校证.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
[8]﹝宋﹞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M].徐小蛮等,点校.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9]浦卫忠.孙复与宋代《春秋》学研究[M]//姜广辉主编.经学今诠初编,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0.
[10]﹝宋﹞楼钥.范文正公年谱[M]//吴洪泽编.宋编宋人年谱选刊,成都:巴蜀书社,1995.
欢迎原创投稿,微信投稿邮箱:
tonydongning@163.com
欢迎订阅《中原文化研究》杂志
学术文章投稿:zywhyj@126.com
关注公众号:zywhyj或长按二维码
(下载iPhone或Android应用“经理人分享”,一个只为职业精英人群提供优质知识服务的分享平台。不做单纯的资讯推送,致力于成为你的私人智库。)
作者:佚名
来源:中原文化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