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法官裁定大腿舞并非属于“艺术表达”,脱衣舞馆仍需缴纳300万元的营业税。法官在他的裁定中写道,钢管舞表演是以“精心设计的舞蹈动作”为特征的。酒厅里根本无艺术可言。

“钢管舞属于艺术表达,大腿舞不算”,这是一条来自北部州法官作出的行政裁定。

这意味着,阿尔巴尼区“午夜壮举”脱衣舞馆的舞女们将少收很多钞票——因为在2005到2010年间,该舞馆无需为约100万元的门票收入支付营业税。

在星期五举行的一场公开裁定中,州division of tax appeals 行政法官约瑟·品托认为舞台表演钢管舞是合法的,这是一个“表演的场所”。

品托写道,“舞者在台上被闪光灯照亮;舞者有专门的换衣间,她们有时穿着一系列不同的服装;桌椅以舞台为中心设置,以求使观众的注意力集中在表演上。”这是以“精心设计的舞蹈动作”为特征的。

他引用舞馆雇用的专家证词,以及“来自‘午夜壮举’的两位舞者阿莉兹、泰勒的可信而公正的证词”。

但同时,法官同意一位暗中调查的税务审计人员的证词,即盈利更为丰厚的私人舞蹈服务不属于这种情况。

法官写道,该审计人员“可靠的证实了,几年内,他光顾了‘午夜壮举’约10-15次,每次他都会购买1到2次私人脱衣舞服务。他说道,私人舞服务都大同小异。一些表演者会替他擦后背,舞女会用身体不同部位给他按摩。”

“他承认,自己并非编舞专家,但他并不觉得自己经历的私人舞属于精心设计的舞蹈。”

法官认同他的观点,他发现舞馆内没有可以站上去的钢管。

法官写道,“根据所记载的证据,可以确定私人舞并不属于精心编排的舞蹈。没有钢管充当表演工具;背景音乐并非表演者所选(与她们的舞台表演相反),也因此使得任何编舞方面的考虑无法实现;(以及)私人空间并不属于舞台。”

这意味着,舞馆仍需为私人舞支付营业税,这将从营收中抽走约300万元。

舞馆馆主小斯蒂芬·迪克告诉每日新闻记者,他希望法官可以撤去这些税收——所有的税收。

“我们还欠着许多钱”,他说道,“这将是一次改进,但不是我们理想中的。”

他说目前正正考虑着上诉,但希望能与州的税收部门达成某项协议。

该部门的一位代表在周五并未回电对此事发表评论。

这场税收之争已经持续了超过十年。

2009年,另一位法官裁定舞馆的所有舞蹈都属于艺术。该判定在上诉中被驳斥了,因为法官们裁定,城郊的莱瑟姆舞馆需要提供更多证据,证明其色情舞蹈属于“艺术”。

在新的争辩中,该舞馆提供了来自五个专家的报告,指出精心编排的舞蹈确实属于艺术——尽管其中一位认为这是“糟糕的”。

然而,专家指出,“糟糕的艺术也是艺术。”

5月21日的裁定最早于周五被纽约法律日刊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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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areh Gregorian 译者: Teesang
来源: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