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nagershare:被认为是全世界最抠门的雇主沃尔玛如今又出新招,好在还有《公平劳动法案》对付它。在法治社会里,劳工权益和雇主利益就是这样不断博弈的。

沃尔玛新的dress code引发了巨大的争议。这对其他公司有什么借鉴意义呢?

上个月,沃尔玛要求其员工自费购置新的工作服。沃顿法学研究和商业道德部门讲师Deborah Weinstein认为,对于其他想采取类似行动的公司来讲,沃尔玛这一举动可谓是判例案件。根据沃尔玛新的着装规范,员工上班时间需穿带领衬衣和卡其裤。跟之前要求一样,外面仍需穿蓝色背心。 蓝色背心公司仍会免费提供,但是衬衣和卡其裤需要员工自己购置。

新的规定在工会中引发了轩然大波。他们要求沃尔玛取消这一规定。劳工法律师Weinstein就这一事例可能引发的后果做了在讨论。她认为,沃尔玛可能会因此惹上集体诉讼案。

Weinstein指出,法律规定雇主有权利要求其雇员穿制服并自行支付除衣服保养费以外的其他费用。但是在两种情况下该规定失去法律效力。一种情况是当制服及其清洗费用的支出导致工人最低工资低于联邦最低时薪7.25美元时。另外一种是当员工所着制服必须符合政府相关规定,比如联邦职业安全和健康管理署的规章制度时。如符合以上任何一个条件,该费用改由公司来支付。

工会成员在给公司管理人员的一封信中写道:”我一个月的工资只有800-900美金。不幸的是我实在没有50美金的闲钱去买新的制服,来遵守公司突然更改的规定。如果我必须为这些新衣服买单,那就得考虑去逃掉哪个账单了。“

沃尔玛该衡量下它是否要跟它的员工较量然后对簿公堂,抑或是找到一个解决方案或者更好的方法来施行这一规定。

据Weinstein说,在发布要求员工改变着装的通告时,沃尔玛没有用”制服“这一字眼,而是选择了”着装规范“这个词。但是这并不一定意味着公司不受政府关于制服相关规定的约束。”具体是着装规范还是制服要看它符合哪个法律定义。“她说,这帮了沃尔玛的忙,因为这两个概念通常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界定。

“在这一点沃尔玛是做过功课的,”Weinstein说。在解读《公平劳动法案》时,联邦劳动部以一种旧式意见书的形式提到卡其裤和带领衬衫不是制服,她解释道。“原因是这些服装属于便装,跟穿无尾礼服不一样,”她指出,沃尔玛管理层好像假定“每个员工已经拥有卡其裤和有领的Polo衫,不管事实是否如此... ...他们都选择了非常安全的措辞。”

Weinstein指出,沃尔玛营销做得很好,“但是Twitter上言论却与此相悖”。

随着公共政策环境的发展,沃尔玛和其他雇主面临的形势会更加严峻,Weinstein说。例如,她列出了奥巴马总统一月份发布的2014年国情咨文,其中提到了提高最低工资。“我会颁布一条行政命令要求联邦政府承包商为其员工提供至少10.10美金的时薪——因为那些在为我们的军人煮饭或是洗盘子的人不应该生活在贫困中。”奥巴马这样说。奥巴马政府也在密切监控大型公司和小型公司,去遵守《公平劳动法案》。

对于其他公司来讲,沃尔玛这一事例是很有用的借鉴意义,Weinstein说。“这让公司在对其低收入员工制定相关政策时,能够慎重考虑,”她说。“也给公司带来了新的公关问题,他们可能因此不能在法律上完全站得住脚。”

译者  guoyan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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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