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法则
1.什么是森林法则
森林法则(The Law of the Jungle),是森林中大自然世界运行着的一种法则,即“弱肉强食”,弱者被自然规律淘汰,强者生存、繁衍、进化。
例如小动物、年老、体弱、受伤、残废的会给猛兽吃掉、或病死、饿死,给自然规律淘汰,余下强壮、聪明如人类的则可以进化,继续繁殖生存至今。
在大森林之中,各种动物之间为了生存,必须互相竞争,甚至互相残杀,虎食狼,狼食羊,羊食草……,物竞天择,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森林法则由一位生于18世纪的英国作家约瑟夫·鲁德亚德·吉卜林(Joseph Rudyard Kipling)在1894年的儿童故事《丛林之书》(The Jungle Book)中描写印度的森林故事时提出的。
在当时,某一些信仰种族主义、帝国主义、殖民主义、军国主义、法西斯主义等的人物,视森林法则为天条,应用到社会哲学、人类学、优生学、政治学、经济学、投资学等多方面去,例如有“枪杆子里出政权”的“真理”。
2.森林法则的应用
对于企业来说,竞争是必须的,维护企业的竞争力也是企业发展的必然要求。借鉴动物界的“森林法则”,有以下几条经验:
1.耐心等待时机出现;
2.专挑弱者攻击;
3.进攻时须狠,而且须全力而为;
4.若事情不如意料时,保命是第一考虑。
同时,也要注意,竞争不能是恶性竞争,竞争的同时一定是有合作的,竞争的结果是尽可能地完善自己,提高自己,从而提升自己的生存能力。
由于森林法则具有不少戏剧性,因此有不少电影编剧也引入到其剧情中来,例如《三体II:黑暗森林》《黑社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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