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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周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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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预算周转金?

财政部门为调剂预算年度内季节性收支差额,保证及时用款而设置的周转基金,财政净资产的构成项目之一。

2.预算周转金的来源

原则上是上年结余,也可以在年度预算中视财力可能机动安排增设。预算周转金只能用于年度预算执行中的周转调剂,即在资金收少支多时用于临时垫支,在资金收多支少时如数补充归还,不能用于追加新的支出,年终必须保持原额,逐年结转使用。

3.预算周转金的管理要求

根据《预算法》的要求设置,不得随意减少。来源有二:一是从本级财政预预结余中设置和补充;二是由上级财政部门拨入。预算周转金专作执行年度预算周转之用,不得用于财政支出。预算周转金的余额只能增加不能减少。

4.预算周转金的核算方法

根据财政部门1997年6月25日印发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规定,各级财政部门预算会计应当设置“预算周转金”科目,分别核算本级预算周转金的来源和余额。设置和补充预周转金时,借记“预算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一般无发生额。

5.设置预算周转金的优点

不仅可以防止预算执行中的收支脱节,缓和季节性收支矛盾;而且可以使各级财政逐步积蓄一定的后备资金,保证财政后备其他资金不致被周转性资金需要所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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