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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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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政年度概述

财政年度又称预算年度国家预算的有效起止期限,通常为1年。世界上多数国家,包括中国、朝鲜、南斯拉夫、匈牙利、波兰、德国、奥地利、法国等,财政年度均采用历年制,即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有些国家的财政年度采取跨历年制,如英国、加拿大、日本、印度等,从当年4月1日至下年的3月31日止;瑞典、孟加拉国、巴基斯坦、苏丹等,从当年7月1日起至下年6月30日止;美国、尼日尔、泰国从当年10月1日起至下年9月30日止。

采取跨历年制的预算,一般是以预算年度终止日所属的年份作为该期间的预算年度。

财政年度与历法年度错开

财政年度之所以与历法年度错开,主要是为了迁就预算编制与审批程序。财政是宪政最重要的问题,根据宪政主义的财政原则,政府的全部收支,应当完备地体现于行政部门提交给议会的预算报告中。只有经议会批准,预算案才具有法律效力,政府才可征税、开支。因而,财政年度应当与政府预算编制及执行周期严丝合缝。财政年度应当始于预算被批准之后的某一日,财政年度就是执行预算的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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