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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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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海关发票

海关发票是根据某些国家海关的规定,由出口商填制的供进口商凭以报关用的特定格式的发票,要求国外出口商填写,供本国商人(进口商)随附商业发票和其他有关单据,凭以办理进口报关手续。其内容较一般商业发票复杂。尽管各国制定的海关发票格式不同,但一般包括三大部分,即价值部分、产地部分和证明部分。

进口商向进口国海关报关的证件之一。海关发票由出口商填写,其格式由进口国具体规定。主要项目有货物的生产国别、货物名称、数量、唛头、出口地市价及出口售价等。海关发票的作用是便于进口国按国别及化价信用不同税率征收关税。采用海关发票的有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

2.海关发票的作用

海关发票的作用主要是:

  • 供进口国海关核定货物的原产地国,以采取不同的国别政策;
  • 供进口商向海关办理进口报关、纳税等手续;
  • 供进口国海关掌握进口商品在出口国市场的价格情况,以确定是否低价倾销,以便征收反倾销税
  • 供进口国海关作为统计的依据。

3.海关发票的主要内容

海关发票是由有关国家政府规定的,其内容比一般的商业发票复杂。尽管各国制定的海关发票格式不同,但一般包括三大部分,即价值部分(Certificate of Value)、产地部分(Certificate of Origin)和证明部分(Declaration),所以海关发票通常被称为“Combined Certificate of Value and of Origin”。

海关发票的内容主要包括:

1、填写海关发票日期、地点;

2、供货方名称及地点;

3、收货方名称及地点;

4、运输工具;

5、订单(合同)号码;

6、发票号码;

7、货物简称;

8、货物原产国家;

9、货物的唛头、数量、件数;

10、 单价以及总值;

11、 各项费用详表。

4.海关发票的一般样式

由于各国各地区的海关发票格式不一,加之是用外文印制的,所以在这里不能一一附录如下.下面仅用中文文字来表述海关发票的一般式样,仅供我国出口货物的单位参考:

 ×× 国海关发票

发票号:

发票日期:

1.卖方_____________ 2.随附单据_____________

3.装运时间,转运和运输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

4.收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5.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原产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7.贸易和付款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

8.使用货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货物描述及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

10.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发票总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费用项目:

(1)包装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海运或国际运费__________________

(3)保险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国内运输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签字:

5.海关发票的缮制

海关发票的缮制:

(1)与商业发票的相应项目必须完全一致。

(2)须列明国内市场价或成本价时,应注意其低于销售的离岸价。

(3)经准确核算的运费、保险费及包装费。

(4)海关发票应以收货人或提单的被通知人为抬头人。

(5)签具海关发票的人可由出口单位负责办事人员签字,证明人须另由其他人员签字,不能是同一人。

6.填制海关发票应注意的问题

第一,海关发票的填制,重点在于证明原产地和商品的FOB价值,所以,“产地”栏不能漏填。如果以CIF或者CFR成交的商品,必须正确计算运费及保险费,如果估算过高,将受进口国海关的指责,或者退回重新填写。特别是来证要求提供保险单账单,或将实际运费加注在海运提单上时,海关发票上的保险费和运费金额,必须要和实际上付出的费用一致;

第二,签字时,卖方必须以个人名义签字,要求用手签写,不得以公司名义签章;

第三,在填制海关发票时,如果有错打以及涂改的地方,不能加盖校对章,必须由出票签字人用钢笔加注小签;

第四,海关发票的抬头人一般应填写收货人。如果收货人不在货物的到达港,则应填写到达地被通知人的名称;

第五,海关发票上的金额、数量、毛净重等项目,必须与商业发票、提单上所填写的内容完全一致;

第六,海关发票各栏目都必须填写,无实际内容的可注上“NIL”或者“N/A”(Not Applicable)或打虚线划掉,不能在海关发票上留有空白栏目。

第七,需提供海关发票的国家都有不同的格式,名称也不尽相同,填制时必须根据不同的格式仔细填制。如果格式用错,进口国海关将拒绝接受。

填写各国海关发票时应注意的事项

1.海关发票格式不一,不同国家或地区有其本国或本地区规定的专门格式,来证内一般有规定,切勿用错格式.

2.凡是商业发票上和海关发票上共有的项目和内容,必须与商业发票保持一致,不得相互矛盾.

3.关于海关发票价格构成的填写,海关发票一般均要求列明构成该价格的各项费用,若按CIF价格条件成交,则应分别列明运费,保险费和FOB价格,这三者的总和应与CIF货值相等.此外,尚应列明包装费,打包费,货物运至装运港码头的搬运费等费用."出口国当地市场价格"以本国人民币表示.但该栏价值应比FOB价格低4 ̄5%左右,否则会被认为是低价倾销.

4.有些国家的格式有"费用栏",填写时应尽量填全.如果有"是否包括在国内市场价内"的要求,也应给予表明.如果填"不包括"或"包括"都直接影响"国内市场价"的计算额,应注意计算的正确.

5.关于海关发票的签署,要求以个人名义用手签方式签署的海关发票,则不盖公章;如需要监签人(证明人),也要手签.海关发票的签字人或其他单据的签字人不得作为监签人.海关发票如有涂改,须由原缮制人用钢笔小签,不能加盖校对印章,也不得由监签人代行.

6.海关发票的"原产地"一项应填"中国"字样,切勿漏掉.

7.海关发票是用外文印制的,填写时一般要用相应的外文进行,要求文字简

8.西非海关发票中,有以个人名义签字的,要求填写见证人,签字则该“见证人”不能出现在其他出口单据上,即签字人与见证人是2个独立的身份出现方有效。

加拿大的“Canada Customs Invoice”,自1985年起采用新格式,把过去使用的“出口地市场价值”(Fair Market Value)一栏改为“交易价值”(Transaction Value),并据此计算进口税。对于食品类货物的进口,要提供卫生内容的证明。此外,当货价超过1万美元时,除了要填制海关发票外,一般还需要填写“Form 31”声明书,这种格式的声明书可以事先要求客户寄来。加拿大海关发票要求每项都填写,如果没有相应内容填写,就在该栏中打上“N/A”或者“NIL”。在“Vendor”栏内打上出口公司名称;在“Other Reference”栏内填上合同或订单号;在“Originator”栏内填出口公司负责人姓名。

美国原规定运往美国的价值超过500美元的货物,如果属于从价征收关税的,进口时须向美国海关呈报“5515”格式的海关发票,即“Special Customs Invoice”(简称SCI),现在已经取消,只要求在商业发票上注明FOB价格即可,但来证如果有相关规定的,仍需照办。

当向美国出口棉布、棉涤纶、人造棉布时,还需提供“5519”格式(即Invoice Details for Cotton Fabrics and Liners)的海关发票,这个格式主要用来表示棉纺品的组织结构,因此,有些美国人称其为棉纺织物组织结构单(Cotton Construction Sheet)。其中要填明每平方码盎司重量、平均纱支数、织造方式等,难度较大。如果向美国出口鞋类产品,一般还需要提供“5523”格式的海关发票。

向新西兰出口货物要填制“59A”格式(Certificate of Origin for Export to New Zealand)的海关发票,按照格式上规定的内容填写即可。

7.海关发票举例

例:加拿大海关发票

图:加拿大海关发票

加拿大海关发票是指销往加拿大的出口货物(食品除外)所使用的海关发票。其栏目用英文、法文两种文字对照,内容繁多,要求每个栏目都要填写,不得留空,若不适用或无该项内容,则必须在该栏目内填写“N/A”(即“NOT APPLICABLE)。

加拿来大海关发票的主要栏目及缮制方法如下:

①卖方的名称与地址VENDOR(NAME AND ADDRESS):

填写出口商的名称及地址,包括城市和国家名称。信用证支付条件下此栏填写受益人名址。

②直接运往加拿大的装运日期(DATE OF DIRECT SHIPMENT TO CANADA):

R0@�v�h�m;bs.fobshanghai.com即填写直接运往加拿大的装运日期,此日期应与提单日期相一致。如单据送银行预审,也可请银行按正本提单日期代为加注。

③其他参考事项,包括买方订单号码(ORDER REFERENCE,INCLUDE PURCHASER’S ORDER NUMBER):填写有关合同、订单或商业发票号码。

④收货人名称及地址(CONSIGNEE,NAME AND ADDRESS):填写加拿大收货人的名称与详细地址。信用证项下一般为信用证的开证人。

⑤买方(PURCHASER’S NAME AND ADDRESS):填写实际购货人的名称及地址。如与第四栏的收货人相同,则此栏可打上“SAME AS CONSIGNEE”。

⑥转运国家(COUNTRY OF TRANSHIPMENT):应填写转船地点的名称。如在香港转船,可填写:“FROM SHANGHAI TO VANCOVER WITH TRANSHIPMENT AT HONGKONG BY VESSEL”。如不转船,可填N/A(即NOT APPLICCABLE)。

⑦生产国别(COUNTRY OF ORIGIN OF GOODS):填写 CHINA。若非单一的国产货物,则应在12栏中详细逐项列明各自的原产地国名。

⑧运输方式及直接运往加拿大的起运地点(TRANSPORTATION:GIVE MODE AND PLACE OF DIRECT SHIPMENT TO CANADA只要货物不在国外加工,不论是否转船,均填写起运地和目的地名称以及所用运载工具。如:FROM SHANGHAI TO MONTREAL BY VESSEL。

⑨价格条件及支付方式,如销售、委托发运、租赁商口等(CONDITION OF SALES AND TERMS OF PAYMENT,I.E.SALE,CONSIGNMENT,SHIPMENT,LEASED GOODS,ETC):按商业发票的价格术语及支付方式填写。如CIF VANCOUVER D/P AT SIGHT 或 C AND F MONTREAL BY L/C AT SIGHT。

⑩货币名称(CURRENCY OF SETTLEMENT):卖方要求买方支付货币的名称,须与商业发票使用的货币相一致。如CAD。

⑾ 件数(NUMBER OF PACKAGE):

填写该批商品的总包装件数。如:600 CARTONS。

⑿ 商品详细描述(SPECIFICATION OF COMMODITIES,KIND OF PACKAGES,MARKS AND NUMBERS,GENERAL DESCRIPTION AND CHARACTERISTICS,I.E.GRADE,QUALITY):应按商业发票同项目描述填写,并将包装情况及唛头填写此栏(包括种类、唛头、品名和特性,即等级、品质)

⒀数量(QUANTITY,STATE UNIT):应填写商品的具体数量,而不是包装的件数。

⒁单价(UNIT PRICE):应按商业发票记载的每项单价填写,使用的货币应与信用证和商业发票一致

⒂总值(TOTAL):应按商业发票的总金额填写。

净重毛重的总数(TOTAL WEIGHT):填写总毛重和总净重,应与其他单据的总毛重和总净重相一致。

⒄发票总金额(TOTAL INVOICE VALUE):按商业发票的总金额填写。

⒅IF ANY OF FIELDS 1 TO 17 ARE INCLUDED ON AN ATTACHED COMMERCIAL INVOICE,CHECK THIS BOX如果1—17栏的任何栏的内容均已包括在所随附的商业发票内,则在方框内填一个“√”记号,并将有关商业发票号填写在横线上。

⒆出口商名称及地址,如并非买方(EXPORTERS NAME AND ADDRESS,IF OTHER THAN VENDOR):

如出口商与第1栏的卖方不是同一名称,则列入实际出口商名称;而若出口商与第一栏卖方为同一者,则在本栏打上“ THE SAME AS VENDOR”。

⒇ 负责人的姓名及地址(ORIGINATOR, NAME AND ADDRESS):

(21)主管当局现行管理条例,如适用者(DEPARTMENTAL RULING,IF ANY指加方海关和税务机关对该货进口的有关规定。如有,则要求填写,如无,则填“N/A”(即NOT APPLICABLE)。

(22)如果23—25三个栏目均不适用(IF FIELDS 23 TO 25 ARE NOT APPLICABLE CHECK THIS BOX□)如23至25栏不适用,可在方框内打“√”记号。

(23)如果以下金额已包括在第17栏目内(IF INCLUDED IN FIELD 17 INDICATE AMOUNT):

自起运地至加拿大的运费和保险费:可填运费和保险费的总和,允许以支付的原币填写。若不适用则填“N/A”。

货物进口到加拿大后进行建造、安装及组装而发生的成本费用,按实际情况填列;若不适用,可打上N/A。 Ⅲ、出口包装费用(EXPORT PACKING)可按实际情况将包装费用金额打上,如无,则填“N/A”。

(24)如果以下金额不包括在第17栏目内(IF NOT INCLUDED IN FIELD 17 INDICATE AMOUNT):若17栏不包括,则注明金额:ⅠⅡⅢ 三项,一般填“N/A”。如果在FOB等价格条件下,卖方又替买方租船订舱时,其运费于货到时支付,则Ⅰ栏可填实际运费额。

(25)CHECK(IF APPLICABLE)

若适用,在方格内打“√”记号。本栏系补偿贸易、来件、来料加工、装配等贸易方式专用;一般贸易不适用,可在方格内填“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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