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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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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是指通过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或者资格认定、资格互认,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以下简称执业资格),并按照《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注册 , 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以下简称注册证书),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的人员。

国家实行房地产估价人员执业资格认证和注册登记制度。凡从事房地产评估业务的单位,必须配备有一定数量的房地产估价师。

2.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分类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分为专职和兼职两类。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是指与注册所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签订了劳动合同,该机构委托当地人才服务中心为其托管人事档案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除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之外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为兼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3.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权利义务

房地产估价师必须在取得房地产估价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执业,由房地产估价机构统一接受委托。在工作中,房地产估价师享有以下权利:

  • 使用房地产估价师名称;
  • 执行房地产估价及其相关业务;
  • 在房地产估价报告上签字;
  • 对其估价结果进行解释和辩护。

房地产估价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 遵守法律、法规、行业管理规定和职业道德规范;
  • 遵守房地产估价技术规范和规程;
  • 保证估价结果的客观公正;
  • 不准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执行房地产估价师业务;
  • 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房地产估价机构执行业务;
  • 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单位和个人的商业秘密;
  • 与委托人有利害关系时,应当主动回避;(8)接受职业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4.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注册条件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注册条件为:

  • 取得执业资格;
  • 达到继续教育合格标准;
  • 受聘于具有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
  •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 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 因房地产估价及相关业务活动受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 因前项规定以外原因受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 被吊销注册证书,自被处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的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被撤销,自被撤销注册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 申请在2个或者2个以上房地产估价机构执业的;
  • 为现职公务员的;
  • 年龄超过65周岁的;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续期注册、注册变更等的具体条件见《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1号),该文件在办理场所公开供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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