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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尔波特的人格特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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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奥尔波特的人格特质论概述

高尔顿·威拉德·奥尔波特(Gordon Allport,1897 -1967)的人格特质论(trait theory),是鉴于对弗洛伊德主义过于强调人的潜意识的怀疑和不满,以及心理学中的实验化倾向而提出的人格特质理论。系以个案研究法,从很多人的书信、日记、自传中,分析出各种具有代表性的人格特质。他认为特质是人格的基础,但他反对弗洛伊德虚幻式的人格结构看法。他认为人格特质是每个人以其生理为基础的一些持久不变的性格特征。

2.奥尔波特对人的特质的分类

奥尔波特的将人的特质分为以下三大类:

1. 首要特质

所谓首要特质(cardinal trait),是一个人最典型、最具概括性的特质。小说或戏剧的中心人物,往往被作者以夸张的笔法,特别突显其首要特质。如林黛玉的多愁善感。

2. 中心特质

所谓中心特质(central trait),是构成个体独特性的几个重要特质,在每个人身上大约有5-10个中心特质。如林黛玉的清高、聪明、孤僻、抑郁、敏感等,都属于中心特质。

3. 次要特质

所谓次要特质(secondary trait),是个体不太重要的特质,往往只有在特殊情境下才表现出来。如有些人虽然喜欢高谈阔论,但在陌生人面前则沉默寡言。

3.奥尔波特的人格物质论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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