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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调整的钉住汇率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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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调整的钉住汇率制概述

通常,各国既不会采用完全的固定汇率制,也不会完全让汇率由市场的供求力量来决定,而是有限度地追求汇率的灵活性,就是所谓的可调整的钉住汇率制。

可调整的钉住汇率制(adjustable pegged exchange rates)源于1944的布雷顿森林协定(Bretton Woods system)。在这种体制中,各国的汇率既可以保持稳定又可以具有灵活性。在短期,各国可以使用外汇稳定基金把汇率维持在固定的水平;而在长期,则通过贬值和升值保持收支平衡。

2.可调整的钉住汇率制的特征

可调整的钉住汇率制的主要特征:各国货币相互联系,为商业和金融交易提供稳定的汇率。当国际收支失衡时,各成员国原则上同意,尽可能长时间地保留现有平价。它们首先运用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矫正收支失衡。但是,如果消除收支的持续失衡意味着要使国内经济遭受严重的破坏,如通货膨胀失业,那么,成员国可以采用改变钉住汇率的方式,消除这种根本性失衡。钉住汇率变动10%以内,无需经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批准。超过10%则需征得货币基金组织的同意。

3.可调整的钉住汇率制实施的问题

可调整的钉住汇率制实施的问题:在布雷顿森林体系中,物价和收入水平的调整经常与维持国内经济稳定的目标相冲突。各国往往不愿意本币贬值,因为国内政策不仅失败,也会降低本国的国际声誉。相反,本币升值是出口商所不能接受的,因为这会损害到他们的生计。只有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会重新确定钉住汇率,通常需要大规模的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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