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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决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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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主观决策法

主观决策法是运用社会学、心理学组织行为学政治学经济学等有关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在决策的各个阶段,根据已知情况和资料,提出决策意见,并作出相应的评价和选择,可以使决策更加完善。主观决策法顾名思义很依赖个体的判断和想法,因此会表现出多样化的特点。

2.主观决策法的常用方法

1、专家意见法(德尔菲法

这种方法是用会议或信函请某些专家就某个问题提出看法和意见,会议形式属于面对面的方式,较容易实现沟通和形成一致意见,但有可能收到集体思维的影响使决策失去理想的理性状态;信函形式则是背对背的,被征询的专家彼此不相知,收到专家回答的意见后,综合归纳、整理,再分寄给各专家继续征求意见,如此反复数次,直至意见比较集中为止。

2、智力激励法

智力激励法,又称畅谈会法。这种方法的特点是邀集专家,针对一定范围的问题,敞开思想,畅所欲言,同时有四条规矩:第一,鼓励每一个人独立思考、开阔思路,不要重复别人的意见;第二,意见和建议越多越好,不受限制,也不怕冲突;第三,对别人的意见不要反驳、不要批评,也不要作结论;第四,可以补充和发展相同的意见。这种方法旨在于鼓励创新并集思广益。

3、创造工程法

这种方法追求的目的是针对一定问题提出创新性的方法或方案。创造工程方法把创新过程看作是一种有秩序、有步骤的工程。它把创新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和十多个步骤。第一阶段确定问题,包括主动搜索、发现问题、认识环境、取得资料、确定问题等步骤;第二阶段创新思想阶段,通过主动多发性想象、自发聚合等步骤形成创造性设想;第三阶段提出设想和付诸实施,把设想形成方案,并接受实践验证。

3.主观决策法的优缺点

优点是决策效率高、速度快、保密性强,能较好地体现决策者的主观意志;

缺点是有时有片面性,容易排挤他人和不同意见,容易造成决策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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