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载水产业能否复制出疯狂的共享单车模式?——“Moballast”

2017-08-29 范维 信德海事

中船重工第七一四研究所 海事研究中心范维

考虑到存在船舶到港时压载水排放不能满足D-2标准的情况,MEPC71审议并批准了压载水管理应急措施导则,包括排放至其他船舶、排放至港口接收设施、采用港口认可的方法管理全部或部分压载水、船舶或港口协议的压载水交换或其他操作措施。

有一部分学者曾提出过压载水处理驳船的概念,笔者也期待看到有一天压载水处理产业能够成功复制共享单车的模式,港口出现成批的“Moballast”(移动压载水处理共享驳船)开展处理作业,但投资者都明白,任何新型装备开发都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随着压载水管理公约的逐步执行,全球预计仅有不到5%的国际航行船舶选择不装压载水管理系统。

相比船载压载水处理系统,压载水驳船的应用更加复杂,且需要解决一系列工程技术问题。首先,应用方面,为了获取业务,改装后的处理驳船可能会被拖入或驶入不同水域,特别是国家密集地区或环保法规要求严格的国家。根据压载水管理公约的有关要求,压载水处理驳船可以申请压载水豁免,但需要证明其在移动过程中不会携带有害生物;根据USCG法规,压载水处理驳船运营区域超过一个港口官员区域(COTP)或专属经济区的,需要满足其排放要求。其次,技术方面,处理驳船需要考虑设备供电(一般为一套全新发/供电系统)、压载泵尺寸与流量、与目标船接口、现有驳船改造(如油驳)等问题。此外,为推广这一业务,压载水处理驳船投资人、船东或运营人等利益相关方需要赶在公约执行日期前与相关船旗国和港口国进行商谈。

通常,一支作业编队需要配备四只驳船,投资金额预计在150-200万美元之间,如果开展这一业务,建议利益相关方评估其工作效率和使用率,从而判断投资回报周期,当然也可以考虑通过期租的方式租给大型航运企业或联盟,以此为其节省加装压载水处理系统的资金投入。因此,目前看,组建并经营一支压载水处理驳船船队很难单靠商业共享的方式实现市场价值,压载水处理驳船更多的是港口为不满足排放要求的到港船舶提供的一种应急或补救手段。

不过,笔者依然清晰记得2015年与一位从事IT工作的日本朋友的对话,他十分感慨中国飞速发展的互联网经济和全球领先的移动支付产业,指出日本也曾兴起过共享单车的概念,但最后由于重重顾虑而放弃。中国的创业者充满活力,敢想敢做,如今已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产业链。或许,有理由相信,未来真的会有Moballast的往返于港口之间,创新往往始于一句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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