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两天,笔者收到朋友转来的一则消息,标题hin吓人↓↓↓

诚然,行车记录仪是个好东西,发生事故时可以协助交警认定责任,更是打击碰瓷党的“利器”,但也并未听说相关部门有发文要求强制安装啊。

点开文章……原来是遇到“标题党”了,传达的消息其实是关于最近广东省开展重点车辆行驶记录仪检查工作的决定。

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决定,从今年8-9月,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重点车辆行车记录仪专项检查工作,严厉打击不按规定安装和使用行车记录仪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对隐患突出的企业,将向社会进行曝光,同时列入征信、保险“黑名单”。

不少媒体,尤其是自媒体,对这则消息进行了错误的解读。

首先,消息中很重要的一个概念“重点车辆”在传播中被弱化。到底哪些重点车辆需要安装汽车行驶记录仪?

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条:

下列机动车应当安装、使用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标准的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并保持完好、有效运行:

(一)在本省注册登记的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建设施工单位散装物料车、校车、教练车、从事道路营运的载客汽车;

(二)不在本省注册登记但在本省作业的建设施工单位散装物料车。

机动车所有人或者驾驶人可以自行选择购买、安装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标准的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

其次,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常见的行车记录仪,这是很关键的一点。不少媒体在报道这则消息时,将两者混为一谈,使用的配图是也多为常见的行车记录仪,而广东省此次专项活动所针对的是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

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又称GPS汽车行驶记录仪,是对车辆行驶速度、时间、里程以及有关车辆行驶的其他状态信息进行记录、存储并可通过接口实现数据输出的数字式电子记录装置。内部集成有GPS定位模块和GPRS通信模块,可以通过GPRS上传定位信息,超速、疲劳、疑点数据,下发文字信息,上传图片等。

是这种↓

而非这种↓

看到这儿,聪明的你应该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儿了吧。

总结一下,泥头车、危险货运运输车辆、客运班车、旅游包车、重型货车、校车、教练车等重点车辆需要安装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8-9月广东将开展针对此类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检查活动,严厉打击相关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严重违反相关规定的企业,将被曝光,同时列入征信、保险“黑名单”。

延伸一: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的有什么作用?

实践表明,利用车载卫星定位系统对车辆进行实时监控,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营运驾驶员超速、闯禁令和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从而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延伸二:关于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有哪些行为是违法的?

1.车辆所有人或驾驶人未在车辆上安装行驶记录仪的。

2.车辆所有人或驾驶人在车辆上安装的行驶记录仪不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标准的。

[国家标准:《汽车行驶记录仪》(GB/T 19056—2012);省标准:《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通用技术规范》(DB44T/T 578-2009)]。

(1)安装的行驶记录仪无RS232串行数据接口或该接口损坏、接口不标准等情况,无法利用检测设备对接该数据接口采集数据。

(2)安装的行驶记录仪有RS232串行数据接口,但利用检测设备对接该接口后,检测设备显示无数据。

3.车辆所有人或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行驶记录仪的。

安装的行驶记录仪有RS232串行数据接口,利用检测设备连接数据接口后采集到的车辆号牌、驾驶证号码数据为空,或与车辆和驾驶人的实际信息不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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