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时期,假货盛行,就连皇帝身边大名鼎鼎的活智囊纪晓岚也栽了不少跟头,在《阅微草堂笔记》中就记载了他买硬纸鞋、买黑漆泥表、买羊脂“泥”腊的惨痛经历。看来无论这纪晓岚是多么的铁齿铜牙,遇到假货也是毫无还手之力。

为了治理越演越烈的假货风潮,清代皇帝做出了不少努力,在一些政策的推动下,涌现出许多“编制内”的职业打假人,他们分配明确,有的针对外来经商人员,有的针对大市镇,不断与贩卖假货者斗勇斗智,留下不少“江湖”美谈。

客总、客长、场头是其中的一类职业打假人,他们的设置主要针对集市中的外来经商人员。清朝时期,随着贸易往来的增加,不少外来人口定居本地,形成客民多于土著居民的情况。为了规范外来经商人员,地方政府设立客总、场头进行管理。

一般来说,客长、场头的设立,首先要由当地民众进行公举,随后禀报县衙批准,相当于基层半官职人员。乾隆三十四年三月,四川巴县就进行了一场公举。公举出来的客长、场头不仅要打击假货,还要担当起“城管”的职责,更要兼职做差役。1762年,四川陶家场居民大发牢骚:“咱们陶家场那么大,人口那么多,就给咱配了客长,这客长又是查假货,又是做城管,忙得抽不开身,这不,一到开集市就打架,还有没有人管啦!”在民众的要求下,官府不得不签任乡约,以便约束当地顽民。

所以说客总、场头、客长是认办地方公事的非传统“打假官”,这些“打假官”经过知县委任,拥有执照,执行处理地方公共事务的权力。  

虽然客总、客长、场头在维护地方市场规范上起到了极大的作用,但是各地的大市镇一般还是由政府派驻的正统编制内机构和官员进行管理,以保证交易环境。

清朝编制内的职业打假人一般是指当地政府主管财政的官员,他们对市场的管理,主要表现在对大市镇内牙行、商人、商品的管理方面。清朝时期的广东,棉花、芝麻、葛、芋的交易最为繁盛,但由于当时商人大多奸诈,市场上有不少假货在流通,为了能够打击假货,当地民众就向巡司告状,要求官员严惩。此外,政府还颁布器用布绢法,实际上就是反对制造、贩卖伪劣商品。顺治年间,苏松两府就出了一个假冒金字招牌的大案子,为了杀鸡儆猴,地方政府对卖假货的奸商进行了严厉的处罚,并发布告示:“严饬永禁,不许再行混冒”,树碑立法。

不论是“半官职”打假人还是“编制内”打假人都为清朝的市场建设做出了极大的努力,但是由于市场上假冒伪劣商品实在太多,奸商们又喜欢玩抱团取暖、垄断市场这一套,导致常常出现一放松就回到“解放”前的情况,假货现象很难从根本上消除。可见,无论是曾经,还是现在,打假之路都是任重而道远。

作者:徐双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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