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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之爱肩负重任,

它必须朝着自己的引退努力。

——C.S路易斯

20世纪英国文学家和神学家

文|C.S路易斯

节选自《四种爱》汪咏梅译本

几个月前,菲吉太太去世了。可她家人的变化,确实令人吃惊。

她的丈夫不再拉长着脸,开始会笑。

我原来一直以为她的小儿子是个乖戾、满腹怨恨的小家伙,现在发现他竟然很有人情味。

她的大儿子以前除了睡觉,几乎从不回家,现在差不多总呆在家里,而且开始重新布置花园。

她的女儿一向被视为“体弱多病”,现在却开始学习骑马、通宵跳舞、尽情地打网球。

就连那只狗,以前没有人领着从来不许出门,如今也成了他们那条路上最为人熟悉的身影。

菲吉太太常常说自己为家人而活。 这话不假,街坊人人都知道,都称赞说:“她一切都为家庭,真是位贤妻良母!

她包揽了家里所有的洗衣活。 说实话,洗得并不干净。 其实,他们有钱把衣服送到洗衣店,也常常哀求她不要自己洗,但她坚持这样做。

每天,在家的人都能吃到热气腾腾的午饭,夜里,即便是仲夏时节,也总有热饭热菜等着他们。 他们哀求她不要为他们准备,几乎含泪抗议,说自己喜欢吃凉的饭菜,但是毫无用处。

她一辈子都为家人而活。 如果你深夜未归,她就一直坐在那里,“欢迎”你回来。 哪怕凌晨两、三点钟,也照等不误。 你总能看到那张虚弱、苍白、疲乏的面孔在那里等你,像是在无声地控诉。 这当然意味着你没有脸面经常外出。

她还不停地做手工,自认为是一名出色的业余裁缝和编织手。 当然,除非你没有良心,否则就不能不穿这些衣服。

还有她对家人健康的关心! 她独自扛下了女儿“体弱多病”的重担,从不允许医生与病人谈论病情。 在医生对她做过短得不能再短的检查之后,菲吉太太就将他领到另外一个房间。 女儿不应该有任何的焦虑,不应该为自己的健康负责,只应该享受体贴的照顾、爱抚、特殊的饮食,喝苦味的滋补药酒,在床上用早餐。

因为菲吉太太,正如她常常所说,愿意为家人“鞠躬尽瘁”。 家人无法阻止她,他们都是爱脸面的人,看着她如此辛劳,也不能袖手旁观,只得帮忙。 其实,他们总得帮忙,也就是说,他们帮助她为他们服务,而他们并不需要这些服务。

至于那只亲爱的狗,她说过,她就“把它当作家里的一个孩子”。 实际上,她已经竭尽全力让它和孩子一样,只是因为狗没有什么良心上的不安,所以活得要比孩子们快乐些。 尽管菲吉太太也给它看兽医、规定饮食、看管得让它差点儿丧命,那只狗还是偶尔能够设法溜到垃圾箱旁,或去亲近一下邻家的狗。

显然,母爱的本能天生就有产生这种局面的倾向。

我们看到,这是一种给予之爱,但这种给予之爱需要给予,因此需要被人需要。

给予的正确目的在于让接受者脱离需要的境地。 我们抚养孩子,为的是他们不久能够自食其力;教导他们,为的是他们不久就无须我们的教导。 因此,给予之爱肩负着重任,它必须朝着自己的引退努力。 我们的目标必须是使自己成为多余。 当我们能够说“他们不再需要我了”,那一刻便是对我们的奖赏。

但是,母爱的本能仅凭自身无力做到这点。 它希望所爱的对象幸福,但不只是幸福,而是唯有自己能够给予的幸福。

在母爱的本能引退之前,必须有一种更高层次的爱介人,帮助或驯服这种本能。 这种爱希望对象获得幸福,而不计较幸福来源于何处。

当然,母爱的本能往往会引退。 但是,一旦拒绝引退,那种需要被人需要的贪婪心理,就会要么让对象始终处于需要的境地,要么为其创造假想的需要,以满足自己。 因为母爱自认为是给予之爱,因而是“无私的”,所以在这样做时,它会更加无情。

犯这种错误的不只是母亲。 一切其他的亲情,不管是出于父母的本能,还是类似父母的本能,只要是需要被人需求,都可能陷入同样的火坑。

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亲情即是一例。 在简·奥斯汀的小说中,爱玛希望史密斯过上幸福的生活,但那种幸福的生活必须是爱玛为她安排好了的生活。

从这个角度说,我从事的大学教师的职业是一份危险的职业。 老师若是好老师,就应该不懈地努力,以便有朝一日将学生培养成自己的批评者和对手。 当那一刻到来时,我们应该感到高兴,就像击剑教练在学员能够刺中他、将他手中的剑击落时,感到高兴一样。 很多老师都为此高兴。

然而,不是所有的老师都如此。

我仍然记得库兹博士,他的情况很可悲。 在所有大学里,找不出比他更敬业、教学更出色的老师。 他将全部的心血都花在学生身上,差不多给每位学生都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在很多人的心目中,他是当之无愧的英雄。

很自然地,在他不再担任他们的指导教师后,学生仍然乐意去拜访他,晚间绕道去他家坐坐,与他展开精彩的讨论。 奇怪的是,这种状况从来没有持续下去,绝交的那个夜晚迟早会到来,可能不出几个月,甚至不出几个星期。 终有一天,他们敲门时会被告知教授另外有约。 自那以后,他就总是有约,他们被永远拒之门外。

这是因为,在最后一次见面时,学生“反叛”了,“宣告了自己的独立”——与他意见相左,并且用论据支持了自己的论点,可能还很成功。

作为老师,库兹博士曾努力去培养这种独立,只要能力允许,也有义务培养这种独立。 然而,真正面对这种独立时,他却无法接受。 老师曾经煞费苦心地培养自由独立的学生,当自由独立的学生出现在他面前时,他又怒不可遏。 库兹博士是个不幸的人。

这种可怕的、需要被人需要的心理,往往在溺爱动物身上得到发泄。

知道一个人“喜欢动物”,不能说明什么问题,除非我们知道他以何种方式喜欢。 如果你需要被人需要,而家人又合情合理地拒绝对你的需要,宠物无疑就成为替代品。

你可以让它一辈子都需要你——让它永远停留在幼年阶段,不能独立;让它永远病病怏怏;剥夺它一切属于动物的真正幸福,然后,作为补偿,培养它无数小小的嗜好,为它创造需要,这些需要只有你才能予以满足。

这样,这只不幸的动物就成了其他家庭成员的救星。 它像化粪池或排水沟,你因为忙于毁掉一条狗的生活,而无暇毁掉他们的生活。

从这个用途来说,狗比猫好。 我听说猴子是最好的,而且猴子与人更相像。 对动物来说,这无疑是极大的不幸。 但动物可能无法充分意识到你对它的伤害,更令人宽慰的是,你永远不知道动物是否意识到你对它的伤害。 最受欺压的人被逼至绝境,有一天可能还会掉转身来,脱口说出可怕的真相,动物却不会说话。

有人说:“我把人看得越透,就越喜欢动物。”这些人对同伴的需要不能从人类中得到满足,便在动物身上找到慰藉,我建议他们仔细检查一下自己喜欢动物的真正原因。

事实上,在具备常识、忍让、修养的条件下,换句话说,只有在一种远远高于亲情、不同于亲情的物质介入的情况下,亲情才会带来幸福。

单有亲情是不够的。你需要“常识”,即理性。你需要“彼此忍让”,即正义,以便在纯粹的亲情淡漠时不断地激发它,在它忘记或无视爱的艺术时约束它。你需要“修养”,毫无疑问,这指的是善。让耐心、舍己、谦卑这样远远高于亲情的仁爱不断介入,这是整个关键所在。如果我们极力想仅以亲情为生,亲情就会“在我们身上变质”。

我相信,很少有人意识到亲情会变质到何种地步。

菲吉太太对她给家人带来的无数的烦恼和痛苦,难道真的全然不知?这令人难以置信。她当然清楚,当你知道回家来会发现她毫无意义地“坐在那里守侯”、无声地谴责时,你整晚都不会开心。她一如既往地这样做,因为,倘不如此,她就会面对那个她决意不想看到的事实,自己不再被人需要。这是第一个动机。

其次,她的辛劳本身也打消了她暗地对自己爱的性质的怀疑。脚越起泡,背越酸痛,她就越高兴,因为疼痛会在她耳旁低语:“我既然能做到这一切,可见我是多么地爱他们!”这是第二个动机。

但是,我认为还有一个更深层的动机。家人的毫不领情,哀求她把衣服送到洗衣店时的那些难听、伤心的话语,都使她有权觉得自己受到了虐待,因而可以常常心怀不满,享受怨恨带来的种种乐趣。人人都体验过怨恨的乐趣,若有谁说自己不知道,那他不是在撒谎,便是圣人。诚然,这些乐趣只是对心怀仇恨的人而言,菲吉太太那样的爱包含了很多仇恨的成分。

奥维德在谈到爱情时说,“我既爱又恨。”其他的爱同样也会爱恨交织,携带着仇恨的种子。人生若以亲情为绝对的主宰,这些种子就会发芽生长。爱一旦变成上帝,亦即沦为魔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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