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浙江省住建厅发布了《关于推进建筑工业化创新试点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浙江省住建厅经研究,决定在杭州、宁波、绍兴市开展建筑工业化创新试点工作。

建筑工业化创新试点内容(杭州、宁波、绍兴)如下:

杭州

1、发挥杭州钢结构国家基地优势,大力推广钢结构建筑应用,加快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和钢结构建筑的融合发展。

2、推动轨道交通、综合管廊、地下空间开发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应用预制部品构件,逐步提升预制部品构件应用比例。

3、积极推进住宅全装修,探索适应住宅全装修发展的质量安全监管模式。

4、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试点,探索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管理组织方式的改革路径,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管理,提高投资效率,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宁波

1、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试点,探索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管理组织方式的改革路径,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管理,提高投资效率,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2、发挥工程总承包试点城市的优势,研究制订工程总承包管理制度,推动工程总承包和装配式建筑一体化发展。

3、探索成品住宅质量担保和保险,以及住宅全装修准业主监管及样板房封存管理等制度,鼓励多种形式购买保险产品与服务,完善工程质量保证金使用和质量投诉快速处理办法,研究设立全装修住宅区域“4S”维修服务机构。

绍兴

1、发挥产业集聚和国家级示范优势,探索建立适合浙江发展的装配式混凝土和钢结构体系。

2、发挥特级企业集聚优势,培育适应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建筑产业队伍。

3、建立健全部品构件进场检验及施工安装过程质量检验等制度,加强部品构件全过程质量管理,建立全过程物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全过程质量追踪、定位、维护和责任追溯。

“建筑智慧让建筑人工作更简单,生活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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