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晚报7月28日讯(记者汪甦 通讯员陶涛)今天(28日)上午,记者从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上获悉,今年上半年我市查处了一批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其中,一小学违规使用公款购买并发放购物卡,校长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该校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7年上半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市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严肃查处了一批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现将近期查处的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江汉区黄陂街小学违规使用公款购买并发放购物卡、校长刘胜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16年2月,经黄陂街小学工会主席、后勤主任邱晓红提议,校长刘胜委托学校食堂菜品供货方以提供食材的名义,购买面值为500元的购物卡74张,并发放给全校在职在编职工,共计花费38860元,分两次在食堂费用中予以列支。2015年6月,刘胜在操办母亲丧事期间违规收受礼品礼金4300元。刘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邱晓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校党支部书记何文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汉阳区环境监察大队主任科员、党支部书记李翔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16年5月,李翔接受服务对象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席间收受服务对象赠送的现金2000元。随后在同年5月至10月间,李翔又先后四次收受服务对象赠送的现金5000元、香烟两条、月饼两盒。李翔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东西湖区慈惠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主任周凯庭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2016年9月至12月间,周凯庭利用职务之便,指使机关食堂负责人兼报账员张承峰、食堂采购员张红兵,以组织4次机关党支部学习活动用餐的名义,伪造单据,套取餐费1035元用于支付周凯庭私人吃喝费用。周凯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张承峰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张红兵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四、新洲区阳逻园区办企业服务科主任科员朱金生大办婚丧喜庆问题。

2017年5月,朱金生为操办儿子婚礼,先后两次宴请除亲戚以外的人员共计45人,违规收受礼金21000元。朱金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蔡甸区人大城建工委主任肖友洲违规使用公车问题。

2017年1月至2月间,肖友洲在单位参加了车改、个人领取了车贴补助的情况下,仍使用车牌号为鄂A2G256的公车且用公车办理个人私事。肖友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编辑:付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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