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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感情走到了尽头,离婚也许是一个不得不面对的现实问题。虽说离婚可以解决对彼此心灰意冷的男女双方情感上的问题,但是财产分割方面的问题,却让很多离婚的夫妻十分头疼,房产分割更是如此。离婚是件大事,千万别在房产分割上犯了糊涂!

公众提问:今年我和老公结婚3年了,有一套房产,在成都青羊区,是按揭购买的,购房合同及其房产证都是写的两个人名字,现在要闹离婚,我想问一下我可以分到房产吗?在哪些情况下才可以分到房产呢?

法律哥解答:如果您是和您老公婚后对该房屋共同进行还贷的话,您是可以分到房产的。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屋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

要想在离婚时分到房产,必须要满足以下3种情况:

(图片来源于网络)

(一)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

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屋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像房改房等带有福利政策性质房屋的获取往往是由一方婚前承租或与职务、级别、工作年限等挂钩的,其中所花费的费用要远远低于房屋的市场价值。但是像这类分得的房屋的具体情况比较复杂,处理起来通常比较棘手。但根据现在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这一类的房屋还是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且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时,房产一般均等分割。

(图片来源于网络)

(二)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

在这种情况下,房屋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既用婚后共同财产还贷的,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要根据出资情况,将财产来源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

需注意的一点: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明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图片来源于网络)

(三)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

在这种情况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分割时应按房屋的市场价(评估价)计算,而不是按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取得房屋的一方要支付对方半价。如果涉及贷款,要先将贷款部分减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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