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在工作中接触了大量的中小企业,不管是老板还是财务人员,都普遍缺少法律意识。或者因为朋友义气,或者不知道法律而想当然,这些公司从注册开始到因各种原因想注销,几乎每一个环节都有不符合法律规范的地方。如果企业盈利还好,要是出现亏损,几乎难见好聚好散的。就算是盈利的企业,当企业想走向资本市场时,如这两年上新三板,股权关系等法律问题也是第一大类需要面对的问题,规范成本往往成为企业不可承受之重,很多企业因此错过宝贵的时机。

实际上经过三十年的改革和完善,中国财经法规体系已经相当完善。笔者发现,企业的法律问题,绝大部分(说90%都不为过)都是财务问题,因为最终都涉及到利益,涉及钱的问题。比如企业违反劳动法看似与财务没关系,但是当被罚款时就与财务有关了;又如餐饮企业违反卫生许可、高污染企业违反环保法,跟财务没有直接关系,但被罚款的时候就与财务相关了。中小企业一般没有法务人员也没有法律顾问;即使有,一般律师处理问题的角度也不考虑企业未来财务管理的需要;所以财务人员应该担负起协调处理公司法律事务的职责,这也是提升中小企业财务人员价值的地方;何况如果没弄好,擦屁股的最终是财务,所以财务得想办法防微杜渐。

下面先简单梳理一下改革开放以来与财务工作密切相关的一些法律规章,欢迎完善。

1984年4月24日财政部发布的《会计人员工作规则》,已经作废,被《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替代。

1985年1月21日 人大常委会《会计法》,目前生效的仍然是1999年修订版本。

1988年8月16日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1993年7月1日财政部“两则两制”。两则是指《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两制是指13个行业的会计制度和10个行业的财务制度。其中《企业会计准则》已被2006年新准则替代;2006年12月4日《企业财务通则》进行了最新修订,“两制”则没有明确的法规说作废或者替代,如果有企业自1993年开始一起延用也没有人会说是错误的。

1993年12月29日人大常委会《公司法》,2013年进行了最近的一次修订。

1994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06年进行了修订。

1995年5月10日人大常委会《票据法》。

1996年6月17日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替代1984年4月24日财政部发布的《会计人员工作规则》。

1996年12月6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2014年进行了最新修订。

1997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

1998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2001年1月1日国务院《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2001年1月1日起施行统一的《企业会计制度》,目的是替代13个行业会计制度。

2005年1月1日起施行《小企业会计制度》,已废止,由小企业会计准则替代。

2006年2月15日发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会计准则》;每年都在修订和完善。

2008年5月22日,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2010年4月26日,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包括18项《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

2011年10月18日《小企业会计准则》,目的是替代《小企业会计制度》。

企业持续经营的前提是合法合规,从以上梳理我们知道,企业经营中与财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规包括以下几大方面:会计法、公司法、票据法、证券法、税法、合同法、刑法等。

刑法

先简单说一下刑法,触犯了就是犯罪,看似很严重,其实实践中很多企业的股东、财务人员和其他管理人员很容易就触犯了,比如抽逃出资、虚假出资、公款挪用,又如与税相关的犯罪真是太容易了。有句话说得好,想一夜暴富的办法基本上都在刑法里;这就是这几年新兴金融行业那么多大案的原因。我曾写过这样一段评论,各位体味一下:

想年回报5%以下的,不用读:

想年回报率10%的,读1遍;

想年回报率20%的,请读2遍;

想年回报率30%的,请读3遍;

想年回报率50%的,请背下来;

想年回报率100%以上的,请倒背。

但是,很遗憾,我们很多财务人员都经常中招(哈哈,有个朋友跟我说“但是前面的都是废话”)。

会计法

然后是会计法,从有效版本(1999年)上就可以判断,基本上不具备执行性,所以多看几遍,关键就几条,搞明白各个主体的责任,不违反就差不多了。真正应该花时间去学习和掌握的是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支付结算办法、内部控制规范这些东东。重点说一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这个基本属于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操作指引,详细说明了整个会计循环中各项具体会计工作是什么要求、什么标准、怎么做的;是企业制定费用报销制度的最重要参考依据。个人觉得这个是从学校财务专业学生到企业财务人员转换最应该学习的一个东西。奇葩的是,笔者是全日制财务管理本科毕业,但是四年大学没听任何一个人说过有这么一个规章,也没见任何一本财务、会计相关的书有提过这个东西。不知道现在的财务和会计专业课程是否有涉及?

票、券、税法

票据法与其他工作交叉不多,不说。证券法一般只有上市公司、金融行业的企业、非上市公众公司涉及;一般的中小企业不涉及,也不多说了。当真企业正要走向资本市场的时候,证券法通常不重要了,在中国发挥作用的都是部门规章和别人的规定,这些东西每天都在变化,最关键是学会学习和使用的方法。税法很重要,但没法展开说,因为中国的税法(包括各种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政策)可能是世界上最庞大复杂的法规体系,需要专门地、深入地、长期的学习和实践。

合同法

简单说两句合同法,对于财务人员非常之重要。会计是对历史的记录,会计是讲证据的,书面合同是审计里面证明力最强的一种原始凭证。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决定了业务的性质,决定了企业的责任,决定了会计的处理,决定了企业的纳税义务。财务管理的价值就是要对从业务规划、合同拟定到完成或终止的全过程进行管控,让合同和业务按照财务管理的需要、按照风险控制的要求、按照资金安排的需要、按照纳税筹划的需要发展。要做好财务管理,就得管好合同,需要精通合同法、税法等财经法规。

公司法

公司法是财务人员应重点关注的,企业从设立到经营有没有好好的遵守和灵活应用公司法,体现的是股东的创业素质和企业的管理水平。当股东准备投资的时候就与公司法发生关系了。中小企业一般没有法务人员也没有法律顾问;即使有,一般律师处理问题的角度也不考虑企业未来财务管理的需要;所以财务人员帮助老板按照公司法的要求把投资关系、股权、三会权力、经营管理、财务和会计管理的关键点在投资协议和公司章程中进行明确约定就非常之重要;公司法赋予了企业充分的自治权,这些都可以通过投资协议和公司章程进行明确约定,好的约定将成为企业股权架构、组织架构、绩效体系等的良性基因,对企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保驾护航。举个最牛的例子,蔡崇信先生早期对于阿里最大的价值除了其投行背景带来了VC之外就是帮马云去注册公司,在湖畔花园炎热的夏夜,挥着汗水对着白板和第一批员工讲股份讲权益,将十八份完全符合国际惯例的英文合同,叫马云和十八罗汉签字画押,将最初十八罗汉团队的利益绑到了一起。这其实是至关重要的一步,阿里巴巴因此而得以将最初的创业激情和团队文化一直维系八年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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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遐迩一石
来源:财务职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