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影视作品中,警察是最常出现的主角之一。除了《警察故事》、《英雄本色》、《无间道》这些经典影片,至今还保存着《陀枪师姐》、《扫黄先锋》、《官人我(划掉)…… 等好多警察题材的港剧。

警匪片为大陆观众塑造出正义勇敢的香港警察形象,也留下许多脸谱化的台词,例如 " 你们已经被包围了 " 以及 " 你说的每一句话都将成为呈堂证供 "。

而在现实生活中,香港警察在民众心中的形象也十分阳光。在 2012 年香港大学进行的民意调查中,市民对香港警队的满意度达到 81%,且常年能达到 70% 以上。

一方面以卓越表现获得市民的肯定和信心,另外,香港警察历来重视自身形象和公关,在与市民的交流和媒体的沟通方面,真是比很多地方的警察不知高到哪里去了。

香港皇家警察的黑历史

谈及香港警察,许多人会联想到另一个过时词汇:香港皇家警察。这支队伍身上确实有深刻的英国印迹。

现代警察作为一种职业,诞生于 1829 年的伦敦。彼时,创始人罗伯特 · 皮尔就面临着一个重要问题:矫情的英国人觉得 " 警察是对自由的威胁 ",主张市民应该自治,以便保护 " 自由和权利 "。

面对普遍怀疑,皮尔深知只有建立受人尊敬的正面形象,才能赢得公众的善意和合作。因此,皮尔和助手们对警队进行了精心设计:一,穿制服,而且是与军队不同的蓝色;二,非武装;三,收入与平民相近,才能互相同情和容忍。具体做法还包括制服上印辖区的字母缩写和警员编号、对公众的言辞和举止要恰当等等。



警察逐渐被大众接受,与媒体在 19 世纪中期的发展分不开,英国的警察制度也作为成功模式被推向世界。到 20 世纪初,为组织树立形象的公共关系行业诞生,逐渐受到企业和政府部门的重视。在 1919 年,伦敦警察建立了专门的媒体关系部。

不过,这些与当时的香港警察没有一毛钱关系。

香港警察诞生于 1844 年 5 月,光荣成为 " 亚洲第一 "。1845 年,查理士 · 梅理成为首位警务处处长,他以爱尔兰警队为蓝本,建立了一支 171 人的警队,并在各区兴建警署。

到 19 世纪 70 年代,革新的警队开始有效运作,香港的犯罪案件大幅下降。在殖民时期,香港警察堪称 " 联合国军 ":A 队代表欧洲裔,B 代表印度裔,C 是本地警员,D 是从山东威海招募的,还有来自白俄罗斯的 E 队。

早年香港的印度警队(左)和华人警队(右)

当时警员的制服为深绿色,互相通讯靠银笛,因此留下了这样的顺口溜:ABCD,大头绿衣。捉唔到贼,吹 BB(别想多了,BB 代表银笛)。

二战结束后,英国重新开始对香港进行殖民统治,警察队伍得到扩充。这时依然谈不到什么 " 警民一家亲 ",因为当时香港的治安问题十分严重,曾发生数起冲突事件,如 1956 年的 " 双十暴动 "、1967 年的 " 六七暴动 " 等,均造成了双方死伤。1967 年的左派暴动事件中,警察和市民共 51 人丧生。

冲突中向市民发射非致命武器的香港警队

同时,严重的贪污让香港警察声名狼藉。上世纪 60 年代末到 70 年代初,香港警队从黄赌毒中获得的赃款高达 10 亿港币,超过 90% 的人员涉嫌贪污罪行。1973 年,九龙总警司葛柏涉嫌贪污 430 万港元,并在被调查期间轻易逃回英国,引发市民发动声势浩大的游行。为平息民愤,港督麦理浩成立了一个 " 与任何政府部门,包括警务处都没有关系而完全独立的组织 " ——廉政公署。

对腐败的严厉打击令香港警察建立了威信。所以,要树立良好的公共形象,自身干净是第一位的。而为了进一步拉近警民关系," 港英政府 " 成立了专门处理警队与市民、社会团体和媒体关系的机构——公共关系科。

公共关系科,都是专业的媒体人才

许多警察题材的电影,都会在片尾出现 " 香港警察公共关系科 " 的字样,甚至一些警察是大反派的影片,如《金钱帝国》、《雷洛传》,也能得到警方的协助和支持。


《雷洛传》讲述了一个青年警察成长为警界大亨,游刃于黑白两道的故事,对 60、70 年代香港社会有很真实的反映

反正大家也不会把《无间道》当真。

公共关系科设在总部行政处的支援部,目前有员工 70 余人,下设两个部门:新闻及宣传科和社团关系科。前者专门负责处理警方与媒体的沟通,任务包括:向媒体提供信息、监察分析媒介报道、出版警队报刊和出版物、处理媒体及市民的询问、召开新闻发布会及安排记者采访、在事发现场安排媒体采访等等。

香港警察的形象宣传片

从 1973 年开始,公关科就与电视台联合制作《警讯》节目,增进市民对警察、法律和安全知识的了解。警队还会编印《少年警讯》月刊、推行 " 青少年奖励计划 " 及接听青少年警讯热线等,为预防青少年犯罪打下基石。

在公共关系科,最重要的工作内容就是与媒体打交道,所以工作人员或是有丰富的媒体经验,或者专门学习新闻专业。新闻室 24 小时有人值班,负责向媒体提供突发事件信息,并回答媒体咨询。当有重大事件发生时,新闻科要有人到现场协助记者采访,在不妨碍警方工作的前提下,帮记者即时拍到角度最好的照片。有大新闻发布时,这些行家就以邮件等方式,把材料第一时间送到记者手上。

该部门还负责教导警察如何跟新闻界建立合作关系,平均一个月两次对各区警察主讲公共关系课程,例如接受记者采访时的注意事项:必须说实话,但不必把所有实话都说出来;不给独家新闻,公平对待,不介入新闻界的竞赛等。

这些注意事项里绝对不包括殴打记者和砸相机。

2004 年的电影《大事件》中,就非常生动地展示了公共关系科是怎样通过和媒体合作、维护警察形象的:一名巡警在遭遇火力强大的武装劫匪时,为自保放弃抵抗。公共关系科安排他接受媒体采访,讲述自己放弃抵抗的原因是考虑到一个男人对家庭的责任,并让警察的妻子女儿出镜,于是舆论的谴责变成了谅解。

《大事件》剧照

收集民意、分析舆情是新闻课的另一项工作。每天早上八点起,三名员工要看完当天二十多份报纸,截取任何和警方有关的报道并摘译成英文,中午十二点准时送给高级警官和报道中提及的相关人员和单位。

这些专业的公关工作,大部分都源于上世纪 70 年代的公共关系总参事凌基理 ( Andrew Rennie ) 。这位公共关系专家曾在英国媒体界工作二十余年,上任时正值警民关系紧张的时期,建立良好的公众形象便是当时政府整顿警风的策略之一。

写澄清函也要按照基本法

虽然以高效和廉洁享誉世界,刁钻的香港媒体却很少对警察提出表扬,相反以狗仔队的劲头紧盯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瑕疵,然后大幅报道、博取眼球。

所以公共关系科还要在涉及警方的报道中,找到不准确、失实乃至编造的内容,与媒体交涉,主动发出澄清函。这些澄清函还在香港警务处的官网予以公开。谁让香港记者跑得比谁都快呢?

香港警察学院的开放日活动

比如《苹果日报》在 2012 年 12 月刊发了题为《警方拖走可疑车,孕妇弃路旁》的报道,称一辆载有孕妇的房车于凌晨在元朗被两辆警车和三部电单车截停。警方以怀疑非法改装将房车拖走,把众人留在路旁,其中的孕妇已怀胎九个月。

第二天,公共关系科就发出了澄清函,指出交警在拖车后,曾替涉事男司机及车上乘客(共三男两女)拦了一辆出租车,但他们拒绝搭乘。警队人员还建议用警车送他们到市中心,亦被拒绝。

在澄清函中,公共关系科例行介绍了警方的原则:当警方截停车辆并需安排检验,如被截停地点属高速公路或偏远地区,警方的一贯做法是代召出租或用警车接载至附近街道,不会留下司机或乘客于现场。

除了指正瑕疵,公共关系科还要应对另一类报道,即警察的八卦,包括人事争端乃至家庭丑闻等。

2013 年 10 月,还是《苹果日报》,以《警察打老婆,同胞疑徇私》为题,称交通警察阿荣多次威胁妻子刘女士离婚,并付诸暴力,用热奶茶泼她的胸口和背脊,再用冰水浇头部。而刘女士报警后,到场警员没有将事件作为家庭暴力案处理。

对 " 警察打老婆 "、" 被同行庇护 " 这种爆炸性新闻,公共关系科当日就给报社发澄清函,指出警察到达现场后,先送刘女士送到医院,后将曾姓男子以涉嫌袭击拘捕。因为有足够证据,警方便采取了拘捕行动,无需向双方签发《家庭暴力事件通知书》,做法符合既定程序。

这些说辞淡化了当事人的警察身份,只聚焦于案件事实、细节与办案程序,且其中特别注重细节,一是指出用的是热水,而不是报道中说的热奶茶;二是指出丈夫姓曾,年龄四十,比报道中的 " 阿荣 " 显得更正规可信。

香港警务处网站上的澄清 / 回应传媒查询或报道

这些澄清函一般都会写得非常清晰、专业,极少出现 " 执法记录设备 " 变成 " 手机 " 这样含混不清、前后变化的说辞。因为陈述清晰、细节充分,有判断力的市民更会相信警方的澄清函。

阿 sir,小心我投诉你

仔细研读香港警方的澄清函,可以见到其熟练运用的公关技巧。

例如抬头,如果是中文媒体,都称呼对方 " 编辑先生 ",如果是英文报刊,则称为 "Dear Sir",无论对方的报道多离谱,也不会说 " 个别居心叵测的媒体 "。而对于专栏、评论的作者,澄清函则称呼其职称,或者称为 " 某某君 "。



在澄清事实的同时,警方也会提出自己的诉求。如果报道只是不准确,最常用的是 " 敬希垂注,并予以澄清 ";如果报道过于离谱,则用 " 本科强烈要求澄清 "。使用大量敬辞,并在核心事实上细节充足,使澄清函的总体调调十分理性。

当然,大多数媒体面对警方的澄清,一般都不予理睬,警方对不实报道也就止步于此。毕竟,追踪事实真相需要一个过程,这个过程很急促,谁都会犯错误。而只要说出事实,理性的公众的自然会做出正确辨析。

香港警察历来重视警民关系,并十分尊重媒体,将警媒关系作为警民关系的特殊关系之一,在《警察通例》和《程序手册》中都用细则规定了如何面对新闻媒体,例如事发现场的警务人员应尊重及礼待媒体、应特别让传媒记者站在有利位置等等。当然,也严格规定了警务人员只允许回答自己职权范围内的问题。

话说回来,公关也只是塑造形象的手段之一,最重要的还是警队本身高效、廉洁和守法。

倘若一些事件实在恶劣,再好的公关也救不了你。而香港警察的正面形象不是单靠电影拍出来的:警队有将近 4 万在编人员,警民比例居世界前列;高科技的设备配置可秒杀许多警队;整体破案率接近 50%,严重刑事案的破案率高达 90% 以上,远超许多发达国家。目前,国内各地警方建开微博、做卡通形象、开放日等等做法,无不是从香港警察那里学来的。

最重要的是,在香港,市民投诉警察很容易,你看港剧里那些地痞、泼妇、黑社会小弟,也会当着面对警察大吼:" 阿 sir,香港是个讲法律的地方!"


原刊处:壹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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