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如果A股上市公司采用未来收益预期的估值方法收购并购重组标的,则一般需要标的资产方对未来3年的业绩承诺。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采取收益现值法、假设开发法等基于未来收益预期的估值方法对拟购买资产进行评估并作为定价参考依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3年内的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相关资产的实际盈利数与评估报告中利润预测数的差异情况,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意见;交易对方应当与上市公司就相关资产实际盈利数不足利润预测数的情况签订明确可行的补偿协议。”

业绩承诺的原因。防止并购重组标的资产方虚增未来收入,调高估值,对上市公司不利。

假设某个企业在2016年3月份想要卖给A股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和券商投行等中介结构就要预估2016年4-12月和2017-至2019年的收入情况。

2016年4-12月的收入预估就要相对精确些,中介机构只需要复核:(1)当年已签合同;(2)已实施或正在实施,合同尚未签订;(3)有其他证据的,纳入本年核算的。

2017年及之后呢?会计师事务所和券商投行等中介机构只能通过财务模型去估算公司收入,其不确定性就大大增加了。

执行效果:新兴行业能较好的完成。截至2016年3月30日,共有124家A股公司披露了并购资产2015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97项承诺完成;2014年的310项业绩承诺中,268项完成。

仔细复核2015年业绩未达标的标的资产,大部分处于建材、电力、有色金属和石油化工等传统周期性行业。相反,一直因高估值高溢价而被市场诟病的影视、传媒和游戏等新兴行业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较乐观。

2015年,实际业绩完成率低于50%的有大富科技、斯太尔、兴发集团和银星能源等,大多数公司将其归咎于“报告期内国内外经济形势不明朗,宏观经济下行压力较大”。

与之相反,过去两年被市场热炒的影视、传媒和游戏资产,整体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较好:包括当代东方、华谊兄弟、道博股份、北京文化、宋城演艺和拓维信息等所收购的标的资产均完成预期业绩。

新趋势:大股东也开始业绩承诺。A股上市公司与并购标的资产方的业绩对赌模式再次升级,不仅交易方需承诺业绩,大股东也将作出承诺,签下保证上市公司业绩增长的“军令状”。

2015年,冠福股份完成对医药中间体企业能特科技的收购中,便出现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对赌上市公司业绩的条款:实际控制人林氏家族承诺在2015-2017年利润补偿期内,冠福股份将不会出现下列任一情形:前两年任意一年净利润低于500万元;第三年净利润低于1000万元;三年合计净利润低于3000万元。如出现上述任一情形,林氏家族承诺以自有现金向上市公司补足差额部分。

或许是有大股东及并购标的资产方的双重保证,冠福股份2015年业绩远超预期,实现净利润1.94亿元,同比增长33倍。

2015年末,金叶珠宝于完成重大资产重组,斥资近60亿元收购解丰汇租赁90%股权。在交易对方作出业绩承诺的同时,金叶珠宝大股东九五集团也承诺金叶珠宝(不含丰汇租赁)2015-2017年扣除非后净利润分别为1.5亿元、2亿元和2.5亿元。

随着并购重组的日益增加,上市公司与并购标的资产方格局与地位也在不断趋于平衡,单向要求逐渐发展至双向互相要求。此前,A股上市公司犹如出身名门,在“选秀”时一直处于强势地位;如今随着出嫁方地位提高,也要求迎娶的人门当户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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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鼎实财富研究员
来源:鼎实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