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八叛徒”离开肖克利半导体公司成立仙童公司,再到这八个人(与他们的同事和下属)离开仙童,创造出整个半导体产业,无不显示出叛逆的特性。反叛、叛逆或者叛徒,在硅谷并非贬义词,因为没有叛逆,就没有硅谷的半导体产业和后来新的产业,当然就没有谷歌的崛起。

硅谷叛逆的传统和法律保障

叛逆能够成为硅谷的常态现象,这一来是有加州人素来爱冒险和喜欢尝试新东西的传统,这一点我们在介绍旧金山湾区的历史时已经强调过了。但是光有这一点还是不够的,还必须看到第二点,即法律的保障对叛逆文化的形成至关重要。而在美国其他发达地区,这两点都不具备。

在介绍硅谷对待叛逆的态度之前,我们不妨先来看看美国上一代的新技术中心在这一问题上的态度。二战前,美国科技产业最集中的是纽约周围的新泽西(AT&T所在地)和上纽约(Up New York)地区(IBM所在地),那里曾经诞生了GE、AT&T和IBM这样伟大的公司。直到今天,那里依然是美国科技人才最集中的地区,并且不断地推出伟大的发明,比如从地沟油里提炼出航空燃油的技术(2008年)、肿瘤细胞蛋白质染色技术(2009年)。新一代500GB容量的DVD光盘、量子计算机(2012年)等。但是,在过去的半个世纪里,那里的产业并未发生太大的变化,也没有诞生新的跨国公司。而IBM等老企业,虽然经营得还算不错,但是在美国乃至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其实是在慢慢下降的。20世纪60年代末,IBM的市值已经达到400亿美元,占当时美国GDP的1%了,在世界GDP中占比下降得更快。旧的公司渐渐老化衰落,而新的公司却又诞生不了,究其原因,在很大程度上是该地区缺乏硅谷的叛逆精神以及对叛逆的宽容。

在美国,各个科技公司的员工都需要与公司签署竞业禁止协议,以免员工拿了公司的成果为个人牟利,或者跳槽到其他公司为他人利用。这类规定在纽约或者新泽西执行得非常好,比如在IBM或者AT&T公司,员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做的任何事情,甚至想到的任何主意都属于公司。为了说明这一点,我在AT&T实习时,老同事举了这样一个例子:“如果你被AT&T雇用了,某一天你正在夏威夷度假(不是工作时间),躺在沙滩上想到一个制造炸鸡炉子的主意。对不起,这个点子属于AT&T。”针对这种情况,一个普通员工通常会怎么应对呢?首先,与他工作无关尤其是和他升迁无关的事情他就懒得多去想,更不要说动手去做了。这么一来,久而久之,员工的创造性就被压抑了。在这种环境下,大学毕业的年轻人刚进公司时还意气奋发,慢慢便变成朝九晚五按时点卯的老油条。尽管有些人出于对业务的兴趣会持续努力,但是大多数人会发现获得升迁最好的办法不是让脑子里天天充满关于公司的产品和业务的奇思妙想,而是设法取悦老板并与同事争夺功劳。因此,美国很多大公司集中的地区后来技术进步缓慢也就不足为奇了。在微软所在的华盛顿州,情况与纽约周边大致类似。

在美国东部和西雅图地区、竞业禁止协议对创新的抑制,不仅体现在员工难以创办公司与原来的雇主竞争,还体现在雇主限制员工跳槽上。比如一个在AT&T公司工作过的工程师,在离开该公司后直接去朗讯从事同样的工作,是被严格禁止的。通常,这些想跳槽的员工会找一家与原雇主业务无关的公司过渡一段时间,然后再加入自己心仪的那家公司。可以想象,如此一来,跳槽将变得非常麻烦,首先要跳槽的员工和最终要去的公司达成君子协定,保证前者在离职一段时间后,后者还为他保留职位,同时跳槽的员工还要找好一个临时的短期工作—通常,研究人员回去大学做一年研究,而工程师则会选择为某个公司做一段时间的咨询服务,无论采取什么样的过渡方法都非常的麻烦,以至于许多人除非对现任雇主很不满意,否则就懒得考虑跳槽了。对于那些坚持直接跳槽的员工,原雇主甚至不惜和他们对簿公堂。2005年微软状告李开复跳槽Google一案,就是这种同业禁止的典型案例。

加州之外的很多公司对员工离职后创业也很多限制。按照纽约或者新泽西的法律,一名员工离职后,若使用他原先所在公司的技术创业,那是会有大麻烦的。不仅如此,即使他不使用原公司的技术,但只要他从事的业务与原公司可能存在竞争关系,也是要被禁止的。比如,某公司的销售人员,如果离职后雇佣了一批与原公司无关的技术人员,研制出与原公司相关的产品,那也是不行的,尽管他只是销售人员,不懂原公司的技术。这种种诸多的限制,使得在AT&T周围很难出现其他的大通信公司,在IBM附近很难诞生有能力与之竞争的计算机公司。西雅图地区也存在类似的情况,在那里波音、微软和亚马逊三个大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多少重叠,而除了这三个巨头,在西雅图几乎就找不到其他像样的科技公司,只因它们的主营业务覆盖范围很大,以至于在这些范围内难以诞生新的公司。

生活在当下“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热潮的中国读者朋友可能会对上述提到的诸多竞业限制感到不可思议,因为当今中国的企业(尤其是互联网企业)太不好意思强制实行类似的限制。但是,就在5年前,这类限制在中国互联网企业里都还十分普遍,我在腾讯工作时就遇到过两起类似案例。一例是百度禁止我们雇佣一名它的前员工,另一例是腾讯一名总经理禁止员工去竞争对手那里,后来等到自己要跳槽时他才体会到这种限制带来的麻烦。这些规定的形成有其历史原因,并且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保护发明创造,尤其是维持了一个公司的稳定发展起到了正面的保护作用。与专利制度一样,这是现代工业企业制度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正是靠着这样的制度保障,才使得公司里难以出现叛逆,从而保证了一个地区不仅能够出现像GE、AT&T和IBM这样伟大的跨国公司,同时也帮助它们成为百年老店。但是,另一方面,客观上这些制度也阻碍了一个行业中产生新的强大竞争对手,甚至阻碍了颠覆现有行业的新行业的出现。当然,竞业限制比中国和美国更甚的是欧洲的大部分国家及日本,因此,与美国相比,欧洲和日本在将科技转化为生产力缺乏创造性也就不足为怪了,虽然就个体和民族而言,那里的人其实并不缺乏创造力——事实上法国、意大利和日本反而是最出艺术家和设计大师的地方。

硅谷地区对待叛逆行为的做法则完全不同。在加州,法律上也存在上述规定,但是很难实行,因为在加州还有一项规定,那就是当一个人必须使用某一项技能才能生存时,就必须允许他使用。比如,约翰是图像处理专家,他被Google雇用时签署了不做竞业的协议,而且约翰在Google一直从事图像处理方面的工作。后来雅虎公司出高薪挖约翰做同样的事情,约翰本人也愿意跳槽过去。虽然根据当初他与Google签署的不做竞业的协议,他不应该去Google的竞争对手那里从事相同或相似的工作,但是只要他能够证明除了做图像处理,他不会做其他的专业工作,那么即便官司打到法庭上,法庭也会判决允许约翰继续利用图像处理的特长养家糊口。当然,正是因为知道结果肯定会是这样,Google自然也就不会与约翰对簿公堂。

说到这里,读者朋友可能会问,那这么一来各个公司和员工签署的非竞业协议岂不是一纸空文?这只说对一半。首先,正如我们刚才所说的,这份协议的限制作用的确很小,不过员工们在跳槽时还是需要遵守几个注意事项,以免惹上官司。

首先在面试以及去新雇主那里工作时,跳槽者不能明确讲述自己过去所做工作的细节,除非原雇主公开披露了这些细节(比如发表论文或者便成了开源软件),当然他在今后的工作中可以使用先前掌握的任何技巧。正因如此,懂行的面试官在面试时从来不会向应聘者打探上一份工作的技术细节,以免惹麻烦。

其次,跳槽者在新雇主那里不应该继续使用原公司的程序、数据、设计图纸等知识产权。在国内我见过一些员工离职时悄悄拷走自己写的程序和文档,这在美国包括硅谷的公司里是要惹大麻烦的。但是如果这个员工到了新公司是把过去的方法重新实现了一遍(比如重新写程序或者重新设计半导体芯片),那就没有人管得着了。2004年Google聘用了南加州大学ISI实验室的研究员弗朗兹·奥科(Franz Och),让他负责机器翻译项目。奥科把自己在南加州大学写的程序用Google的风格重新写了一遍,这些重新写的代码就成为了Google合法的只是产权。

因此,竞业禁止协议也不能算是白签。

硅谷园区驻扎着世界上绝大部分领先的互联网企业。

硅谷的谎言——车库文化

在世界任何国家和地区,一个人若拿了自己所在单位的成果办公司、为自己谋利益,都会被看做是违法的。在硅谷地区,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将,这样的事情也是不被允许的。但是事实上,公司的员工们拿了原先所在公司(或大学)的成果办公司,在硅谷却是司空见惯,而且原来的公司对此也似乎并不在意。外界谈论硅谷时,总是会提到“车库文化”这样一个名词,因为在早期一些介绍硅谷的文章和书中是这样宣传的。大意是,一些辞职的员工(或尚未全职工作过的年轻人),为了节省办公成本,租下一户人家的车库作为办公室来创业,最后获得了成功。这个说法颇具误导性,是关于硅谷的几大谎言之一。实际情况是,在硅谷诞生之后,那里除了苹果公司之外,其他伟大的公司都不是这样创办的。在硅谷,成功创办一个伟大的公司,真正的秘诀却是:在原来的公司(和大学)里,孕育新的公司。

在硅谷,除了苹果之外,最著名的公司莫过于Google、思科、英特尔、太阳、甲骨文和雅虎等公司了。这几家公司无一例外都是在原雇主(或所就读的大学)那里孕育出来的,甚至是直接拿了原雇主的技术创办公司。英特尔便是从原来的公司直接派生出来的,做的还是同样的业务。Google、思科、太阳和雅虎则都是从斯坦福走出来的公司。Google当年的杀手技术——网页排名算法PageRank是佩奇和布林在斯坦福使用学校的资源(场地、设备和经费)发明的,并且这一项专利属于斯坦福大学,斯坦福大学后来以很小的占股让佩奇和布林拿去办了公司。思科公司的两位创始人里昂纳德·波萨克(Leonard Bosack)和桑德拉·勒纳(Sandy Lerner)原本是斯坦福的雇员,思科的核心技术——多网络路由器也是两人在斯坦福的职务发明,斯坦福在思科甚至没有占股。太阳公司的英文名称SUN,本意是斯坦福大学校园网的首字母缩写,顾名思义,它是从斯坦福的一个项目中分出来的,所有用于创办太阳的发明都是职务发明。雅虎虽然是杨致远和费罗趁教授学术休假之际做的课题外项目,但是用的全是学校的资源,而且是在拿奖学金的“上班时间”搞出来的,并非什么课外项目,对此斯坦福也没有要求占股。此外,斯坦福的教授们创办的公司几乎无一例外都是靠职务发明办起来的。事实上,在斯坦福大学的电机工程系或者计算机系,一个教授工作了十几年都没有尝试办公司,反倒是十分罕见的。

再看看美国其他地区,像斯坦福这么“大度”的大学并不多见。一个典型的反例就是,电子计算机的两个主要发明人莫奇莱和埃克特与他们所在的宾夕法尼亚大学为了计算机的发明权而交恶,最后分道扬镳。历史上,在美国硅谷之外的大学里,很少有教授直接拿着职务发明去办公司的。这里面固然有地域和文化上的差异等原因,也与是否宽容、鼓励教授们办公司有关。按照法律,任何人的职务发明都是属于所在单位的,不论这个单位是大学、公司还是政府部门,因为大学队教授拿职务发明办公司做一些限制也是合情合理的。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斯坦福等硅谷大学对教授们拿职务发明办公司的宽容是美国大学的特例,并非普遍现场。而今,美国一些大学也在学习斯坦福的做法,这显然是对硅谷模式的肯定。

说到这里,有人多半会问,斯坦福这么做,它得到了什么?简单来说,它得到了两方面经济上的直接收益,以及在名誉声望和人才引进上的间接收益。

先讲讲经济上的直接收益。第一笔收益来自其专利技术在未来公司中所占的股权,如果将来公司能够上市或者被收购,那么斯坦福就可以套现。但是,斯坦福在各个公司中即便持有股权,占比也非常小,比如当初斯坦福占Google股权不到1%,这笔收益其实很有限。斯坦福自从1970年成立技术转让办公室以来,一共收入了十几亿美元。十几亿美元听起来不是一个小数目,而且相比世界上任何一所大学,斯坦福的技术转让收入都算得上非常高,但是这笔钱在斯坦福财务预算中的占比非常小,对斯坦福发展所起到的作用甚至杯水车薪,如果这40多年光靠这十几亿美元的收入,斯坦福也不可能成为今天世界超一流的大学。

斯坦福收获的第二笔财富才是大头,即每年10亿美元左右的捐款。从2005年开始,斯坦福获得的捐赠第一次超过美国东部的老牌名校哈佛,在此后的10年中,斯坦福每年获得的捐赠金额都在10亿美元左右,其中有9年斯坦福获得的捐赠在美国排名第一。10亿美元对于斯坦福大学而言是什么概念呢?大约是斯坦福从所有本科生身上实际收到的学费的5倍,超过斯坦福每年从各级政府获得的科研经费。

除了直接的经济收益之外,斯坦福还获得了一个非常好的名声,这对它进一步吸引优秀的教授和学生都有着莫大的好处,并且进一步促进了斯坦福在科技上的发明创造。1970年,该校当年只获得了28项发明专利,而到了2014年,斯坦福每年获得的专利上升至近500项。

对“叛逆”的宽容不仅给大学带来了好处,也给同样对“叛逆”采纳宽容政策的公司带来了莫大的好处。

如今在硅谷,公司的高管运用公司本身的风险投资基金,为自己的员工办公司提供资金已颇为寻常,因为这样可以用较少的资金保证这些新公司将来不会投入到主要竞争对手的怀抱中。

由此可见,在硅谷不断地发生叛逆的行为,和这里对叛逆的宽容是分不开的。如果一个公司和大学把里面的人员看得死死的,生怕他们用职务发明拿出去损害了自身的利益,那么断无可能涌现出那么多高起点的科技公司。其实,对叛逆的宽容,未尝不能够给公司带来长久的利益。相反,对叛逆的不宽容,也未必就对公司有利。

社会对叛逆的支持

硅谷地区对叛逆的宽容是全方位的。加州的公权力(以法庭为代表)和民意(陪审团)对叛逆是宽容的。宽容叛逆的做法,虽然对一些原有的大公司不利,但是对新公司的诞生和壮大、对整个地区的长期发展确实有利的。这也很好的解释了为什么硅谷地区的仙童公司没有能够成为新泽西的AT&T或者纽约的IBM和通用电气,却带动了整个地区的繁荣。

为了鼓励员工的叛逆行为,以促进整个地区的技术进步,加州政府甚至禁止公司之间私下里达成相互不挖角的君子协议。2011年,加州政府状告苹果、Google、英特尔和Adobe四家公司,因为发现他们之间很少主动去挖对方的员工。加州政府的理由是,这四家公司互不挖角,影响到了员工的收入。但是,任何人都知道,苹果和Google等公司给员工支付的薪酬和期权都高得惊人,绝不存在待遇低的问题,诉讼的根本原因还是加州希望这些公司能够释放人才。经过三年的诉讼,加州地方法庭最终判苹果等四家公司败诉,并要求它们赔偿3.24亿美元的罚金。这四家公司不服,到法庭提出上诉,但是上诉法庭后裁决的结果是更重的判罚——4.15亿美元。加州政府的做法,无疑使得各个公司都不敢把人才限制在公司之内不让他们跳槽或出去创业。

在鼓励叛逆上,资本的态度也不容忽视。硅谷风险投资家们的信条就是不断地从现有公司中孕育出新的公司,因此他们暗地里甚至公开地都在支持者种种叛逆行为。风险投资不仅会为新公司提供资金,甚至帮助新公司从前公司挖人。

在华为成为全球性公司之前,Juniper Networks公司是思科主要的竞争对手,创始人斯蒂胡(Pradeep Sindhu)来自施乐公司,首任CEO柯林斯却来自思科,这一大挖角是在Juniper获得了风险投资支持之后。柯林斯到来后,斯蒂胡反而退居CTO的位置。在通信业老兵柯林斯的带领下,Juniper从思科手中抢到了一些高端路由器的订单,从而得以发展壮大。而从Juniper Networks公司派生出来的Palo Alto Networks,连续三轮融资都是由著名的红杉资本领投的,而整个创始团队则是在风险投资的帮助下从Juniper搬过去的。

对叛逆的宽容

为什么硅谷对叛逆如此宽容呢?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在现有公司基础上孕育出更加优秀的公司。正如牛顿所讲,需要“站在巨人的肩上”。如果办一个新公司一切都要跑到车库里从头做起,而创始团队的资源又不足,后进入市场的小公司其实很难后来居上取代先前的公司。但是,如果能在现有公司的基础上往前走,那么结果就不同了——新的公司可以依靠更好的技术、更高的研发效率后来居上。就说上面提到的那些公司,思科是在互联网大潮之前出现的,最初是制造通用路由器的,只是赶上了互联网的大潮,这种路由器变得特别有用,于是迅速发展起来。但是,因为它是诞生在互联网大潮之前,所以它的路由器并没有专门为互联网的应用而优化。Juniper Networks公司看到了思科公司产品的这个缺陷,便在思科工作的基础上专攻高性能、面向互联网的路由器,结果就抢占了思科的部分高端市场。当Arista站在思科公司的肩上诞生后,它采用的策略和当年的Juniper Networks如出一辙,也是在思科的基础上更上一层楼,在高端市场与思科竞争。类似地,Fortinet和Palo Alto Networks也是在Netscreen的基础上从事新一代网络安全产品的研制,从而占领了市场。50年代和60年代末的仙童公司对肖克利半导体公司的叛逆,以及英特尔和AMD对仙童的叛逆,也具有同样的特点。这些叛逆行为,给整个硅谷地区带来了科技的进步和产业的升级。

对这些技术升级的新企业,资本市场反而更看好。比如销售额只有6亿多美元的Arista,因为属于新一代网络设备公司,市值居然超过了50亿美元。相比之下,销售额接近500亿美元的思科,市值不过1400多亿美元,这说明华尔街更看好Arista的发展。

我们需要补充说明一点,即硅谷对叛逆的宽容是有选择性的,它宽容能够带来技术进步的叛逆,而简单的抄袭则不在被宽容之类。我常常把第一种叛逆成为N+1型叛逆,也就是说会在原来的基础上更上一层楼。反观10年前国内一些从原有公司派生出来的新公司,很多不过是技术骨干以及掌握了市场资源的销售人员简单重复原公司的业务,然后通过价格战与原公司进行低层次竞争,我习惯称之为N-1型叛逆。也就是说,山寨出来的产品,水平不如原创的。这样的N-1叛逆,除了降低整个行业的利润,对技术进步和地区产业升级,没有什么帮助。

由此,我们可以给出这样一个结论,即硅谷成功的第一个秘诀是叛逆以及对叛逆的宽容,同时可以澄清外界对硅谷的一个误解,即伟大的公司都是诞生在车库中的。事实上,大部分伟大的公司都是诞生在巨人肩膀上,而这种N+1叛逆行为得到了整个硅谷地区的认可。

(下载iPhone或Android应用“经理人分享”,一个只为职业精英人群提供优质知识服务的分享平台。不做单纯的资讯推送,致力于成为你的私人智库。)

作者:佚名
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