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年笔者与迈阿密大学金融学教授亨理克(Henrik Cronqvist)博士共同进行的一项研究中,经过对美国“标准普尔500指数”列表中各大公司20年间CEO及其子女相关数据的追踪、分析和比较,我们发现,生女儿的CEO,其所在企业表现得更有社会责任感。

这些公司在制定针对全社会和除股东外利益相关参与者的关怀政策时,会系统地受到来自家中有女儿的公司顶层决策者的意见影响。拥有女儿的CEO,其任职公司在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表现比平均水平高出大约12个百分点。

我们的研究结果表明,家中有女儿的男性CEO,在制定公司中有关“员工多样性”政策的时候,会显得尤为包容。与此同时,在关乎环境和雇员关系等更为广义的“利社会行为”中也有上佳表现。这一切都映证了这样一个社会偏好理论:男性管理者从某一程度上来说,已经将自己女儿的一部分个人经验和价值观内在化,并加以吸收、产生效用。

女性社会影响力左右男性决策者

近年来的新兴研究结果表明,女性的社会影响力已如润物细雨,悄然无声地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包括美国国会议员和法官在内的众多传统意义上的男性决策者,在对重大问题的考虑上令人惊讶地呈现出了某些“女权主义者”的特质。而这些影响力的来源,很多时候正是男性决策者的女儿。

曾任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第16任首席大法官的威廉•哈布斯•伦奎斯特(William Hubbs Rehnquist)就曾力主通过《家庭医疗休假法》(美国于1993年颁布),并因此被《时代杂志》撰文冠以“隐秘的女权主义者”称号。伦奎斯特先生的女儿是一位身兼要职的单亲母亲,工作异常繁忙。因此伦奎斯特先生本人也曾多次迫不得已提早下班,替女儿去接孙女们放学。由此可见,这位美国大法官的决策倾向,很难说不是为自己女儿的经历和期待所影响的结果。

而将视线转移到经济领域及男性公司顶层决策者身上,我们也会发现同样的现实:女儿对CEO父亲的影响力,会直接带来后者对企业社会责任更为偏重的决策制定。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

1、首先,鉴于女性社会影响力的缘故,父母对自己女儿个人体验和偏好的内化过程有异于儿子,而其中,父亲在个人身份和自我意识方面受到的内在影响更大,认同女性价值观的几率随之增加。

2、其次,和男性相比,女性对社会中他人的福祉更为关怀。

基于以上两点相结合所代表的社会化偏好,我们构建出一个经济模型,并借此推算出,家中有女儿的男性CEO对社会中的其他人更为关心,对除股东外利益相关参与者的福祉也更为关注。而生儿子却不会带来这样的变化。

在研究过程中,为了剔除别的可能的解释,我们还进行了一系列的测试,得出的结论无不印证了“女儿能够成就CEO父亲更强的企业社会责任感”:

1、在年纪相仿、工作年限相若、家庭规模相同的CEO群体中,有女儿的CEO更具有社会责任感。

2、在行业属性、规模大小、盈利多寡、市场估值均相近的公司中,有女儿的CEO所在公司社会责任表现更为积极。

3、当一个公司将没有女儿的CEO换成有女儿的CEO时,其社会责任表现也更佳。

我们还发现,首个孩子是女孩的CEO更有社会责任感。

企业社会责任感源起新解

家庭环境会对家庭成员的个人信念及偏好等产生巨大的影响。通过父母的潜移默化,可以为孩子注入某种特定的价值观。然而我们的研究却揭示了硬币的另外一面——孩子也可以参与塑造父母的个人信念及偏好,并可从个人、家庭推广开去,对组织、社会产生影响。

此项研究中关于CEO及其子女的数据来源于1992年至2012年间美国“标准普尔500指数”列表中的各大公司,共计包含379位CEO及942位CEO子女。而针对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数据则来自于涵盖了3000所美国最大上市公司环境、社会和治理评级的“KLD社会评等数据”。

在综合考虑了产业、公司和CEO特性及CEO家庭成员数量等多种控制变量因素后,数据分析所得结果是惊人的:女儿对CEO父亲在企业社会责任政策制定方面产生了巨大而显著的影响。这类公司在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评分比平均水平高出12%,几乎可以达到拥有女性CEO公司该项得分水平的1/3。也就是说,有女儿的男性CEO本人会更愿意尊重和采纳女性价值观。数据同时显示,这些公司每年在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开销所占总收入比重也比平均水平多出13%(约6000万美元)。

图1:“KLD社会评等数据”显示家有女儿的男性CEO所在公司CSR各类指数均超平均水平:

众所周知,不同的公司管理者,其个人管理风格也迥然相异。但是,这些管理风格的深层决定因素究竟是什么?对于这一领域的探究似乎始终像雾里看花,不甚了了。因为在分析过程中,带有CEO个人主观选择色彩的变量太多,所得结果不足以令人信服,在实际借鉴时也会带来困难。然而,我们的研究却清楚地表明,“生女儿”这一显然算不上是选择变量的个人特征,或许可以在分析和实操中带来更为稳定、清晰的参考价值。有趣的是,倘若将CEO生女儿比作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感的一剂“良药”,我们发现,“药方”本身的意义和效果要远远大于“药量”——女儿数量的多少与其对CEO父亲的影响力大小并不持续正相关,“一剂起效,无须多服”。

然而,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长期以来,在关于大型上市公司企业社会责任政策的变化、公司企业社会责任政策的缘起以及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开销在多大程度上能够强化股东价值或是反映公司委托代理问题等方面有着诸多探讨。而“男性CEO是否拥有女儿主导了公司企业社会责任政策的制定”这一论点似乎可以揭示出,除非拥有女儿的男性CEO能够在注重企业社会责任和带来更多利润及将股东价值最大化之间找到平衡,否则潜在的代理问题还是无法规避。

因为此项研究的数据分析结果相当稳定,我们有理由相信,这一研究对女性社会学、公司企业社会责任政策起源及管理者风格的外源性因素等方面都会有所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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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金融学副教授 余方
来源:FT中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