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杨柳君

 

我是一个喜欢早起的人。

凌晨5:00或5:30开始晨读。

当然,我也喜欢早睡。

 

不是特别需要,我不乐意参加各类聚会或应酬。

相较于在喧闹的场所徘徊,我更乐意待在自己的地盘,或读书、或写作、或思考。

没有什么绝对的好或坏,个性使然。

 

我喜欢清晨早起那刻清明的感觉。

心无旁骛,专注于当下。

 

与早起相对应的,很多年来我都有早睡的习惯。

于很多人来说夜生活才刚刚开始的时刻,我已进入梦乡。

这样的早睡早起的习惯不知不觉就保持了多年。

我享受这样的规律感。

 

有朋友好奇的问我,你怎么坚持的?

其实对我而言,这早已是习惯,无需坚持。

到了那个点就想休息,到了那个点就自然醒了。


凡事贵在持久。

一个行为坚持21天,就慢慢成为了习惯。

再持续行动,就会成为我们生活中的一部分。

 

昨天参加了一场朋友公司的中秋聚会,见到不少久未谋面的好朋友。

与谈得来的朋友聊天也是幸福的一种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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