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存款保险制度来了,从此钱存银行不在“保险”;现在“央妈”又送来了大额存单——6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即日起实施《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

按照,30万元以上的个人存款,将摆脱目前的存款基准利率和上浮区间的限制,实行市场化定价。

有分析师预测,一年期大额存单的利率约为4.1%~4.2%,这显然要高于目前的存款利率。

看上去,大额存单对储户而言又多了投资机会。照此利率,大额存单的确比不上理财产品,和余额宝相若。

好处是,理财产品虽然获益较多,但有期限限制,因而流动相稍差;余额宝毕竟属于互联网金融产品,对很多人而言存在安全顾虑。

大额存单,利率比定期要高,流动性也好,而且可以进入二级市场流通,还能质押...好处良多。

但30万的最低额度,对于普通人而言也显得门槛过高。进入二级市场的大额存单,在收获更多流动性的同时,收益可能也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对公众而言,大额存单的意义应该有三:一是适应金融改革的节奏,对于新兴的金融产品应该做到理性认知,并作出适合自己的理财组合选择;二是牢记高收益必存高风险的铁律;三是明晰中国金融改革还在路上,密集的、对接全球的金融改革以及由此衍生的金融产品和金融创新会接踵而来,人们还是要补一些金融知识,以便做到理性理财、务实选择。

“央妈”送来的大额存单,主要目的还是基于利率市场化。相比贷款利率的完全放开,存款利率市场化也已经做出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伴随着5月1日银行存款保险制度的实施,存款利率完全市场化的制度基础已经筑牢。在最近5月10日的“央妈”降息中,存款利率上限由1.3倍提高至1.5倍。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各大商业银行并未出现竞相将利率定价提高至极限作为吸储手段,但在这轮降息前后,各银行都有自主化的利率定价策略,如邮储银行和工商银行将5万以上额度的一年定期存款利率提高20%。

至于同业存款多年来的利率定价竞争,以及商业银行和机构存款协议利率的实践,也一直是进行时。

“大额存单”的意义在于,个人和机构获得了和银行同业银行同样的利率待遇。此外,亦将私底下、协商式的利率定价通过大额存单形式合法化、透明化和公开化。

何况,形势比人强,互联网金融和民间金融早就捅破了利率市场化的那场纸。

数据显示,2014年人民币存款增加9.48万亿元,同比少增3.08万亿元。这3.08万亿元到哪去了?

去年股市尚未完全走牛,人们对股市的热情最多处于慢牛中。因而,这些存款主要还是被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和民间金融给抢食分摊了。

金融机构变相推行的利率市场化实践,以及来自民间和互联网金融产品倒逼,给了“央妈”建章立制和改革整合的动力。

因而,从银行存款保险制度到货币政策调整下的利率定价权适当放开,“央妈”最后退出大额存单,可以说利率市场化改革在上下互动下水到渠成。

难怪,当“央妈”拿出大额存单时,观察家们异口同声,年内即可实现存款利率的完全市场化。

作为高储蓄率的国家,对于个人存款利率的定价限定,其实是市场经济生态下对个人储户的不公。中国商业银行(无论是国有股份还是其他股份制)可以凭借政策性的存款低利率定价,获得高额的利差利润。

各大商业银行多年来一直稳居最赚钱行业,和利率没有市场化有极大关系。没有利率市场化,汇率市场化也不可能,人民币国际化更是一句空话--因而,金融体制机制要改革,“两率”市场化必须先行,而且还要实现人民币完全可兑换。

如果说国内市场的倒逼,已经到了利率市场化必须完全放开的地步;中国“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亚投行货币篮子的选撷以及人民币纳入IMF特别货币提款权(SDR)的现实需要,则决定了人民币“两率”市场化必须加速推进。

“央妈”送出大额存单,对于个人和机构只是多了一个投资渠道,甚至其利率也未必见得有诱惑力(起码目前如此)。

但其可流通可质押可推进各大商业银行良性竞争的作用,凸显利率市场化制度定鼎的典型意义。


本文作者张敬伟,国际时事、财经专栏作家,察哈尔学会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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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敬伟
来源:商业见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