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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逃注册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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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抽逃注册资金

抽逃注册资金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没有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没有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2.企业抽逃注册资金的方式

常见的企业抽逃注册资金的方式有:

1、验资后将注册资金的货币出资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

2、将注册资金的非货币部分,如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

3、将注册资金中货币出资的部分在企业成立后抽走部分或全部,然后用其他非货币部分补账;

4、用虚报利润的方法,不担或少担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而在短期内以分配利润名义提走;

5、在利润分配上,采用利润“先后分配”的方法,来代替按出资比例分配,从而以先分利润的名义达到抽逃注册资金的目的;

6、通过对投资主体的反投资、捐赠、提供抵押担保等形式来掩盖其抽逃注册资金的目的。

3.抽逃注册金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抽逃注册资金由工商部门处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一)行政责任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二)民事责任:

因股东或投资者抽逃注册资金给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千造成损害的,则股东或投资者在抽逃注册资金数额范围内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三)刑事责任;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追诉其抽逃注册资金的刑事责任:

1、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给公司、股东、债权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法正常经营的;

(2)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

(3)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

(4)利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所得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

构成抽逃资金罪要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4.如何规避抽资注册资金的法律责任

(一)将抽逃的注册资金返还公司帐户,可不承担刑事责任。检察机关会认为,因及时将注册资金重新注入且没有给公司和他人造成任何危害,将做出不起诉决定。如要不承担工商部门的行政处罚责任,则必须是在两年前就要将抽逃的注册资金返还公司帐户。

(二)经财务处理并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能够在公司的财务帐目上清楚地反映出公司现有资产已达到注册资本的数额。如查在两年(工商行政处罚的时效就是两年)前的财务帐目就能清楚地反映公司资产达到注册资本的数额,那么公司及其股东或投资者就不承担任何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了。比如:对抽逃的资金,可做成借据,在财务中记为应收帐款,直接挂“其他应收款–XXX公司”。此做法较为隐蔽,但所挂帐的公司要真实存在,否则工商年检时会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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