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江苏金湖县官方就该县145名儿童接种过期疫苗事件通报,3名责任人被免职,5名相关人员被立案调查,同时,其他相关责任人当地纪委监委已介入调查处理。
截至9日下午4时,金湖县官方已确认该县共计145名儿童接种了过期脊灰疫苗。涉事的黎城卫生院负责人和相关当事人、金湖县疾控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科室人员已经全部停职,接受调查处理。
事件发生后,该县县委、县政府立即成立应急指挥部,统筹协调事件处置工作。通过对接种儿童家长的逐一电话排查,该疫苗厂家为北京北生研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批号为201612158,有效期为2018年12月11日,该批次疫苗系2017年5月9日由淮安市疾控中心配送至金湖县疾控中心,金湖县疾控中心于2017年5月18日冷链配送至黎城卫生院,疫苗相关资料齐全。2018年12月12日至2019年1月7日,黎城卫生院已使用过期脊灰疫苗21支,剩余69支未使用。
此次事件根本原因是管理混乱,工作失职,监管失灵。目前,该县纪委、监察委、卫生和计生委、市监局等有关部门已展开调查,并启动问责程序。
金湖县委宣传部在通报中称,本着对接种过期脊灰疫苗的儿童及家庭负责的原则,该县已专门邀请省市疫苗专家来金湖指导事件处置和善后工作,同时在黎城卫生院和金湖县人民医院设立咨询门诊,安排资深儿科医生接待家长咨询,并向有关家长承诺:承担由此次接种过期疫苗引起的一切后果。
金湖县委、县政府表示,将根据调查结果,依规依法追究相关当事人和负责人的责任,从严给予处理,绝不袒护、包庇、护短。对事件的调查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当地官方通报,该县卫生计生委党委研究决定:对责任单位黎城卫生院、县疾控中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县疾控中心分管副主任杨万琴、疾控一科主持工作的副科长韩伟、黎城卫生院主持工作的副院长刘志兵给予免职处理;对黎城卫生院疫苗管理员孙定兰,接种人员郭岳涧、杨士涛,县疾控中心疾控一科工作人员柏云霞、宋爱佳给予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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