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8月1日,广西南宁实施网约车新政,网约车上路必须同时拥有平台经营许可证、网约车车证和网约车驾驶员证三方面的资质。新政实施后,不符合规定的网约车上路,将面临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处罚。新政满月,网约车数量锐减;出租车屡现拒载、不打表、拼客等行为,南宁市民打车难了。

  点评:尽管网约车存在着各种问题,但过去几年的实践表明,总体上,网约车给人们带来的便利和好处是显而易见的。遗憾的是,这种因技术进步而带来的福利,或可能因过度监管得而复失,实在令人遗憾。

  必须承认,在网约车这样的新兴领域,规则制定的过程客观上就是各方利益博弈的过程。在此意义上,真正的多赢通常是难以实现的,较好的结果是能尽可能平衡各方的利益。就当前各地网约车监管新政而言,许多地区制定的规则往往基于各种原因的考量,对新兴网约车略显过度监管,其结果便是网约车锐减,打车难问题又回头。网约车也已基本失去“分享闲置资源”这一共享经济本质,而成为使用网络技术的传统出租车业的一种形态。

  如何尽可能平衡各方利益,反映最广大公众利益,跟上社会与科技的发展趋势,是网约车地方立法者应反思的。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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