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众安保险在香港证券交易所刊发招股说明书,预计于9月28日在香港上市。随着众安保险等互联网保险公司逐渐获得市场热捧,在线购买保险也成为保险业的重要销售渠道。不过保险业打上互联网基因,新风险也随之而来。

根据保监会发布的2016年保险业运行情况,2016年新增互联网保险保单61.65亿件,占全部新增保单件数的64.59%。但互联网保险投诉率也在逐年递增,业内数据显示,互联网保险的投诉量由2013年的254件增长到2016年的2639件,增幅高达939%。中国保监会于20日发布公告,向投资者发出警示称,互联网保险产品存在两大风险,一是产品宣传藏“忽悠”,另一类风险是不法行为“鱼目混珠”。

一些保险公司存在宣传内容不规范、模糊保险责任条款等问题,误导消费者;一些不法分子也利用互联网平台虚构或伪造保险产品、保单,借保险之名非法集资或是骗取消费者资金。保险会提醒消费者,购买保险之前要仔细阅读保险合同,及时咨询保险公司,此外,要选择符合自身需求的保险种类,并及时验证其真实性,不盲目相信高收益宣传。

以下为保监会《关于在互联网平台购买保险的风险提示》:

近年来,互联网保险业务蓬勃发展,在给保险消费者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风险隐患。中国保监会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互联网平台购买保险时着重要注意以下风险:

一类风险是产品宣传藏“忽悠”。目前互联网保险险种主要涉及电商类保险、旅行类保险、车险、意外险、健康险,以及一些场景创新类产品(如航班延误险、退货运费险等)。有的保险公司为片面追求爆款、吸引眼球,存在保险产品宣传内容不规范、网页所载格式条款的内容不一致或显示不全、未对免责条款进行说明、保险责任模糊等问题,容易造成消费者误解。

另一类风险是不法行为“鱼目混珠”。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平台虚构保险产品或保险项目,假借保险之名非法集资。或承诺高额回报引诱消费者出资;或冒用保险机构名义伪造保单,骗取消费者资金。

上述风险侵害了保险消费者权益,对行业形象造成负面影响。为此,中国保监会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提醒您:

——针对销售误导风险。在互联网平台购买保险时一定要仔细阅读保险合同。建议保险消费者:一方面要主动点击网页上的保险条款链接,认真阅读保险合同和投保须知,了解保障责任、责任免除、保险利益及领取方式等重要内容。另一方面不要望文生义,如果有疑问,及时咨询保险公司客服。

——针对不法行为“鱼目混珠”的风险。保险的主要功能是为社会公众提供风险保障,而不是提供高额投资回报。建议保险消费者:首先,要合理评估自身需求,选择符合自身保险保障实际需求的保险产品。其次,在网上投保后,可通过拨打保险公司统一客服电话、登录官方网站或前往保险公司柜面等方式核验所购保单的真实性。最后,要提高警惕,不盲目相信高收益宣传,不随意在可疑网站提供个人信息,自觉抵制诱惑,谨防上当受骗。

要提醒消费者的是,在享受保险服务过程中,如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请及时投诉;如果您遭遇以保险为名实施的诈骗,请尽快通知开户银行和保险公司,并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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