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党党代会即将召开,号称已有高达85%以上党代表的联署支持,将提案“特赦”陈水扁;对此,蔡办则以“特赦是台湾地区领导人职权,民进党历来都非以党领政”响应。这个回应看似软中带硬,却也似是而非。

尤其是“民进党历来都非以党领政”这句话,显然并非事实。众所周知的是,民进党的组织架构和国民党一样,乃是仿效前苏联的列宁式政党,也就是以党领政。民进党2000年首度“执政”,即以9人小组作为最高决策机制,成员包含“府、院”、党及党团成员。蔡英文上任后,亦是如此,如同去年成立的“执政决策协调会议”,成员也含括“府、院”、党及党团,皆有其实际运作上的需要。

“在野”的国民党过去长期“执政”时,一直都是以党领政,重大决策与人事案均需先经中常会通过,始得发交行政部门执行。基本上,国民党过去也不断朝“内造化”政党方向改革,也就是决策应由台湾地区宪制性规定体制上的“政府机关”制定、执行,党回到只是选举动员的组织;到了马英九带领国民党重回“执政”后,又开始将党中常会弱化,甚至虚级化到几无功能。

民进党以党领政的机制,在运作现实上其实比国民党还要顺畅且彻底。有意思的是,“赦扁”与否、是否废除“台独”党纲等党内大事,民进党党代会过去都会以“送交中执会研议”处理,到了那里,再透过党内派系好好来“乔”,最后稳稳地送进中常会通过“共识”。

但这一次的“赦扁”提案却没有比照办理,而是由蔡办直接给了个软钉子!说穿了,民进党才是“以党领政”的高手,要通过时就以党领政,不想通过时就变成以“挡”领政,运作伸缩之妙,存乎当权者的需要,没啥道理可讲。

(本文摘自台湾《中国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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