碍于情面,做了朋友公司的法人,这样好吗?丨法律咨询

首先,法律哥告诉大家“法人”是什么!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

如果一定要做法人代表,那么法律哥建议需在其公司掌握实权。因为仅仅是法人代表是毫无意义的,不但要背负所有责任,在实际经营中又没有实权的话,就很难控制和阻止其他人在日常经营中的任何行为,一旦出现违法的事情,黑锅就要自己来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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