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晚间,长江和记实业有限公司(00001.HK,下文简称“长和”)对外发布公告称,其子公司和记电讯国际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和电国际”)收到印度税务局的评税令和罚款令,罚款总额则高达3223亿卢布,折合港币约392亿。
据悉,此次罚款源于和电国际在2007年与沃达丰关于印度移动通信业务的股权交易。
案情回顾
1992年和记电讯联合Max进军印度市场,并于1995年11月份推出“Hutchison Max”。之后又在2005年重新整合公司股权,并更名为“Hutchison Essar ”(和记爱莎)。该公司后来一度成为印度当地最大的移动通信商之一,覆盖了16个地区。
2007年,沃达丰作价110亿美元从和电国际手中购买了和记爱莎67%的股权
但沃达丰却并非直接买入这份股权。
事实上,和电国际是利用一家注册于开曼群岛的全资子公司CGP间接达到控股的效果:该子公司持有多家毛里求斯公司的股权,而这些毛里求斯公司又共同持有和记爱莎67%的股权。
最后,和电国际只是将CGP打包卖给了沃达丰。
所以从一开始,印度税务局就对此颇有“意见”:他们认为双方交割的是印度财产,理应缴税;而沃达丰则认为只是买了间注册地在“开曼群岛”的海外公司,跟印度当局八竿子打不着。
法庭风云
尽管早在股权交易完成之初,沃达丰曾试图将这笔税费转嫁给和电国际,但在外界看来,这幕剧的主角仍是沃达丰和印度税务局。双方也只好选择法庭见了。
2012年1月,印度最高法院做出了判决:认定沃达丰胜诉!
在当时按照印度法律来说,和电国际与沃达丰的交易是“非居民通过转让外国公司(特殊目的机构)股权间接转让印度资产给另一非居民的”,因此不负有纳税义务。
可没想到,就在4个月之后,印度国会竟然通过了一项追补条例,试图推翻高院的判决。
更没想到的是,在过了整整10年,就连和电国际都早已被李嘉诚完成私有化并终止业务之后,印度税务局还是送上了这份税费罚单。只不过被罚的人却变成了和电国际。
但据长和表示,该公司已取得相关法律建议,并认为印度此举乃是违反了国际法律,也不可能有效地完成此笔税费的征收。
对此,和电国际表示,当局不可能有效地对和电国际征收税项。
李嘉诚的长江和记最后会安稳度过这一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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