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30日电 据韩媒报道,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25日宣判,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镕行贿、非法转移资产等5项罪名成立,判处其5年监禁。对此,韩国检方29日提出上诉,要求对其处以更严厉的惩罚。

在一审判决中,另有4名三星高层也被判有罪,其中2人判刑高达4年,其余2人获得缓刑。

韩国检方指控,三星集团副会长李在镕涉嫌向总统朴槿惠及其亲信崔顺实行贿433亿韩元(折合人民币约2.49亿元)或意图行贿。

韩国检方早前请求法院以行贿等罪名判处李在镕12年刑期,法庭最终的判决显然比检方的求刑轻得多。

韩国检方29日针对李在镕部分行贿指控获判无罪,提出上诉,认为将刑罚由5名被告分摊的处分过轻。

检方在起诉书中写道:“在朴槿惠与崔顺实犯下的所有罪行当中,这5名被告参与的部分最重大。考虑到5人在其中扮演的角色,法院的判决太过宽容。”

另一方面,李在镕的律师团28日也对法院判决提出上诉,对所有罪行辩称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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