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际体育仲裁法庭(CAS)的最新消息,该机构目前已正式驳回中国女子举重运动员刘春红和曹磊的上诉申请。以上二人针对国际奥委会纪律委员做出的兴奋剂处罚、取消其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上所夺得的金牌,从而提出了上诉申请。

2016年8月,在国际奥委会对2008年北京奥运会运动员检验样本进行重新测试中,15名举重运动员被曝药检呈阳性,这份名单中包括来自中国的三位奥运冠军得主:刘春红(女子69公斤级金牌)、陈燮霞(女子48公斤级金牌)、曹磊(女子75公斤级金牌)。今年1月13日,国际奥委会正式宣布剥夺以上三人所获得的北京奥运金牌。

据了解,这三名中国举重女将的尿样中,被检测出的违禁药物“生长激素释放肽”(GHRP-2)”。其中,刘春红的尿样中还检测出的西布曲明(一种具有减肥效果的刺激剂),则在2008年的清单中被明确标明为禁药,但当年的检测技术无法对其进行明确的甄别。由于三名违禁运动员的情况类似,因此国际奥委会纪律委员会敦促国际举重联合会,对中国队教练员和体育官员做进一步的调查。

由于长期存在着严重的兴奋剂问题,举重在2024年奥运会上的信誉度将会下降,国际奥委会就此已经提出要求,在12月之前要由国际举联的管理机构提交一份“令人满意的报告”。

在对2008北京奥运会和2012伦敦奥运会的运动员尿样检测过程中,约50例兴奋剂事件被曝光,目前已有超过25枚奥运奖牌被剥夺,其中大多数药检案发于来自前苏联加盟共和国的运动员们使用了类固醇。而对于中国队来说,尽管被剥夺了3枚举重金牌,但他们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15枚举重金牌中,仍然占据了5枚之多。

如今虽然还没有公示陈燮霞的结果,但她们翻案的可能性变得越来越小,根据之前的规定,中国女子举重队可能被处以一年的禁赛期。

(下载iPhone或Android应用“经理人分享”,一个只为职业精英人群提供优质知识服务的分享平台。不做单纯的资讯推送,致力于成为你的私人智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