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北京沃尔玛、家乐福等大型超市,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赫然出现了庆丰包子高仿品“速冻庆丰包子”。庆丰包子铺在知晓这赤裸裸的侵权行为后,毅然向北京知识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制打假仲裁侵权行为。

庆丰包子铺在诉讼中提出:庆丰包子铺拥有多枚注册商标“庆丰”、“庆丰包子铺”等,享有上述注册商标专用权,“速冻庆丰包子”与其拥有的注册商标高度近似,导致了相关消费者产生了混淆;而庆丰包子铺并未授权“速冻庆丰包子”生产商御品庆丰,监制商玉田稻香村使用其注册商标权利。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表示:“庆丰”商标在餐饮服务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速冻庆丰包子”显著部分为“庆丰”,“速冻庆丰包子”容易引起消费者误认,让人误以为其为庆丰包子铺生产,因此可以认定“速冻庆丰包子”侵犯了庆丰包子铺注册商标专用权,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最终法院判定:被告御品庆丰(唐山)食品有限公司、稻香村(玉田)食品有限公司及来贷宝(北京)商贸有限公司需停止侵权行为,御品庆丰还需变更企业名称,不得包含“庆丰”二字,并在《中国知识产权报》上刊登声明以消除因侵权行为造成的不良影响,并赔偿庆丰包子铺总计45万元的经济损失。

对于市场上的各类制假售假、搭便车行为,庆丰包子铺勇敢的选择法律武器维权,坚决予以打击,不仅维护了企业的品牌声誉,同时也向外界传达了企业重视品牌保护的决心。品牌保护事关企业存亡,在遇到侵权行为时,企业定要勇敢维权,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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