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新消息,国际体育仲裁法庭(CAS)已正式驳回中国女子举重运动员刘春红和曹磊的上诉申请。以上二人针对国际奥委会纪律委员做出的兴奋剂处罚、取消其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上所夺得的金牌而提出了上诉申请。上诉失败,也就意味着二人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获得的金牌将被取消,并且可能面临禁赛一年的处罚。

2016年8月,国际奥委会对2008年北京奥运会运动员检验样本进行重新测试,经过检验,共有15名举重运动员被曝药检呈阳性,在这份名单中,包括中国的三位奥运冠军得主:刘春红(女子69公斤级金牌)、陈燮霞(女子48公斤级金牌)、曹磊(女子75公斤级金牌)。2017年1月13日,国际奥委会宣布取消三人在北京奥运会上获得的金牌。除此之外,三人还有可能面临着禁赛一年的处罚。

据了解,三名中国队员的尿样中被检测出的违禁药物“生长激素释放肽”(GHRP-2)”。刘春红的尿样中则检测出的西布曲明(一种具有减肥效果的刺激剂),因为当年的技术并不能检测出来,所以直到今年,才宣布取消三人的金牌。在对北京奥运会和伦敦奥运会兴奋剂检测中,共有50名运动员被曝光使用兴奋剂,25枚奥运奖牌被取消,中国代表队则被取消了3枚金牌。在北京奥运会上,中国代表队共获得51枚金牌,位于奖牌榜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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