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增值税征收率

  1.征收率适用的两种情况

  (1)小规模纳税人;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按规定可以简易计税或可以选择简易计税的。

  2.征收率的整体情况

  (1)一般情况3%;

  (2)营改增后新增5%——主要与不动产租售有关

  (3)减按2%、1.5%等计税。

 

 (一)不动产租售的征收率

情 形

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的不动产租售,除另有规定外

5%

一般纳税人销售原有不动产、转让房地产老项目;出租原有不动产;原有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收取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选简易

5%

纳税人转让原有土地使用权,可选简易

5%

个人(含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出租住房

减按1.5%

  自然人销售住房


购买不足2年

购买超过2年(含2年)


其他地区

北上广深



普通住房

全额征收5%增值税

免征增值税

免征增值税

非普通住房

(卖出价-买入价)/1.05×5%



住房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




  (二)劳务派遣——可选差额计税


计税方法

税率(征收率)

发票开具

一般纳税人

全额计税

6%

可以开专票

差额计税: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5%

扣除部分只能开普票


小规模纳税人

全额计税

3%

可以开专票

差额计税

5%

扣除部分只能开普票


  (三)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可选简易,5%

  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其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四)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背景知识:固定资产中的有形动产进项税额的抵扣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分 类

税务处理

销售使用过的、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1)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销项税额=含税售价/(1+17%或13%)×17%或13%

(2)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销售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销售旧货

(1)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应纳税额=含税售价/(1+3%)×2%

(2)只能开普票,不得专票

(1)可以放弃减税

应纳税额=含税售价/(1+3%)×3%

(2)可以开专票


  如何判断固定资产是否抵扣过进项税额:


未抵扣

可能抵扣过

1.购入资产时纳税人类型

小规模纳税人、营业税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

2.购入时点

2008.12.31前

2009.1.1后

3.资产类型(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

2013.7.31前

2013.8.1后

4.资产用途

不得抵扣用途

可以抵扣用途

5.未抵扣原因


自身原因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

分 类

税务处理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

减按2%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3%)×2%

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放弃减税,可以代开专用发票

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免增值税

  【例题1·单选题】某建筑公司系一般纳税人。2017年3月16日销售一辆运输用卡车,取得销售收入60000元,并享受了减税政策。该卡车为2013年5月购入,则该项销售行为应纳的增值税为( )。

  A.0元

  B.1153.85元

  C.1165.05元

  D.1200元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应纳增值税=60000/(1+3%)×2%=1165.05(元)

  【例题2·单选题】某服装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3月该企业销售旧设备一台,取得含税收入70.2万元,该设备2010年购进时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75万元,已抵扣进项税额。该企业销售此设备应纳增值税( )万元。

  A.0    B.1.2

  C.2.4   D.10.2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该销售行为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应纳增值税=70.2/1.17×17%=10.2(万元)

  【例题3·单选题】某副食品商店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7年3月销售副食品取得含税销售额66950元,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取得含税销售额17098元。该商店应缴纳的增值税为( )。

  A.2282元

  B.2291.96元

  C.2448元

  D.2477.88元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应缴纳的增值税=66950÷(1+3%)×3%+17098÷(1+3%)×2%=1950+332=2282(元)。

 

 (五)其他规定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

差额计税;征收率3%

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以及销售技术、著作权等无形资产

可选简易;3%

一般纳税人提供教育辅助服务

可选简易;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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