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结了一起诈骗案件,这个骗子先后在浙江、武汉两地的大学里进行“碰瓷”,诈骗对象均为在校大学生,短短两个月骗了2万多元。

被告人陈某,28岁,他交代从电视上看见别人用碰瓷的方法骗钱,就想模仿。今年三月, 来到浙江某高校,看到学生迎面走来,就趁机故意撞上对方,然后就赖对方,撞击导致了自己旧伤复发, 需要到医院治疗,要求对方手机转账先行赔偿医疗费用5000元。

再假装接到朋友电话,对被害人说自己有个很有势力的室友,你撞了我,他很生气要找你麻烦,再给点钱,我会帮你瞒着他”,就这么个拙劣的方法,居然又骗了对方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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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前后数次,共骗得2万多元。直到有被害人报警,才被抓!

最终被告人犯诈骗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退赔被害人的损失共计11300元。

编辑:xx

来源:西湖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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