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凯风网刊发的案例《她把女儿献“主神”》,将笔者的视线重新聚焦邪教“主神教”。1998年11月10日,湖南省公安厅破获一起“主神教”案---被国家公安部列为全国五大邪教系列案的首案,捕获首要嫌疑人刘家国及邪教骨干分子20多人,标志着我国第一大邪教的正式覆灭。但邪教“主神教”死而不僵,涉教人员入刑的消息仍时见诸媒体报道。我们必须高度警惕,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和打击。

曾有网友发文介绍邪教“主神教”的“特点”,揭批其邪恶本质。如,一看教主(宣扬刘家国为“主神”),二看教义(以《真理·道路·生命》《话说三位一体真神》《生命之光》《十条诫命》及“训命”“条例”为核心),三看教规(以《十条诫命》为基本教规,入教时要填写《志愿书》),四看教徒(以女性为主,文化水平和个人素质偏低;县权柄之下负责外出传教,且统称为“同工”“带领”“信徒”等)。笔者不再赘述。为进一步认清邪教“主神教”的真实面目,结合凯风网和其他媒体报道,笔者做些归纳补充。

一、以“神”的名义蛊惑和恐吓

在《她把女儿献“主神”》中,“服侍”向阿娣说了许多例子,主神是怎么惩罚抵挡神作工的人的。“神看中了你的女儿,让你女儿跟着我出去做神工吧!这是莫大的福气啊!如果不去,主神就会惩罚你的!”在“神”的蛊惑和恐吓下,阿娣最终陷入“主神教”的泥潭,还差点陷女儿于邪教深渊。

二、“ 驱病赶鬼”

在《用桃条赶“邪灵” “主神教”致人死亡》(凯风网2017年5月2日)中,当事人在6年多的“主神教”传教生涯里,经历了一些极为荒诞、残忍、不可思议的事,甚至亲眼看见“主神教”信徒为“ 驱病赶鬼”,用桃树枝条赶“邪灵”,将一条活生生的生命摧残致死。

三、隐蔽性大,内部组织严密

在《男子为求良方误入“主神教”》(凯风网2016年11月4日)中,以广西上思县华兰乡俊仁村六兰屯为例,共有12名人员参与传教。传教骨干让新成员忘记自我,连自己的姓名都不能用,另取“道号”,唯尊教主。马强(化名)的上线是“灵珠”,在教会里,“灵珠”会将自己在“主神教”修行体会和好处和他们分享;“灵珠”常常“教诲”成员:要有毅力,要有恒心,在修行时,会有妖魔鬼怪诱惑自己,谁劝说我们,谁阻挠我们,就是我们的敌人,远离敌人,必要时要摧毁他们。“灵珠”还要求邪教成员,采用“单线”联系方式,不许越级,修行时,不得携带任何能证明身份的证件。

四、“主神教”的其他“特点”

“主神教”规定,女人信了“主神教”,无论多热都只能穿长衣长裤,把自己裹得密密实实的,颜色也不能穿鲜艳的,外出做神工也不能带手机。(《她把女儿献“主神”》)

“主神教”的骨干还严禁成员走访亲朋好友,更不能参加世间的红白喜事,做到“听教主话,听教主的指挥。”并要做到不和非本教的人结婚或同房。(《男子为求良方误入“主神教”》)

任何邪教都见不得阳光、上不得台面,无论他们怎样伪装、怎样改头换面,都掩盖不了其反人类、反科学、反社会的邪恶本质。善良的人们,务必擦亮双眼、涤荡心灵,切勿被邪教裹挟。

来源:钱江潮 作者:东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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