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迁《酷吏列传》中的王温舒,是人品最滥的一个酷吏。

王温舒的品行给正直的郅都提鞋都不配,也不如阴险但清廉的张汤,甚至不如义纵。这个酷吏自己就是个贪官,死后家产累千金。这样的官员去反贪,哪个贪官能心服?

《酷吏列传》中说王温舒“少时椎埋为奸”,徐广的解释是:“椎杀人而埋之。或曰发冢。”也就是说他少年时结伙拿着大锤半路椎杀人,劫财再把尸体埋掉;也有解释说以盗墓为生。反正不是什么好鸟。

就这样一个货,后来投靠张汤,得到重用。“督盗贼,杀伤甚多。”强盗受招安再来治强盗,那绝对是最凶狠的。他在广平郡当都尉时(分管治安),整得一郡路不拾遗,汉武帝觉得这人能干,提拔他做了河内太守。

到了河内,这人只有一个特点:敢杀人。

捕郡中豪滑,郡中豪滑相连坐千余家。上书请,大者至族,小者乃死,家尽没入偿臧。

尽十二月,郡中毋声,毋敢夜行,野无犬吠之盗。

后来王温舒被提拔为主管全国法纪的中尉,此人在办案中表现出趋炎附势的一面。对有势力的人十分尊重,而对没有势力的人,看作奴才。不但他自己贪墨,而且纵容一般狐假虎威的爪牙,“其吏多以权富”。最后其下场当然不会好,本人自杀,全家被杀,而两个弟弟和与之通婚的两个亲家也被灭族。也是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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