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主要内容

子女入学“租购同权”

居住证“租购同分”

此前广州提出的“租购同权”曾引起热议,8月25日开始征求意见的杭州方案中也明确指出,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另外,杭州还追加提出了“租购同分”,也就是说,在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中,当租赁住房达到一定年限将享受与购房同等的积分。

承租人子女入学的具体事宜则按照刚刚开始施行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杭州市区接受学区教育和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对于学前和小学阶段的入学问题,该规定要求,各区应根据随迁子女取得有效居住证的时间先后排序、随迁子女父母双方或一方居住证的量化分值按高低排序(以分值高的一方为准),按照就近(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目前在杭州租住的居民,符合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规定的,每人的提取额度为1000元/月。方案中提出,会在这一基础上逐步提高,支持公积金按月转账支付房租。

成套住房可按间出租

客厅可改单间 房间不可分割

方案鼓励和规范个人出租闲置房源,推行全市统一的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允许现有成套住房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单位对外出租,并且进一步放宽条件,住房租赁企业可将符合条件的客厅按规定改造成一间房间单独出租。

对于游走在灰色地带的各类“群租房”,方案中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规范,每个房间人均租住使用面积不得低于4方米,餐厅、厨房、卫生间、阳台、过厅、过道、贮藏室、地下室、半地下室等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禁止出租人、住房租赁企业将原设计的房间再次分割改造对外出租。

9月底前试点专项租赁住房用地

未来三年新增租赁住房占30%

根据征求意见稿中的方案,2017年9月底前,杭州将推出专项租赁住房用地进行试点。

其实,目前杭州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商品住房用地中就已经有明确规定,土地溢价率超过70%,将由竞价转为竞自持商品房屋面积。企业自持商品房屋不得分割、销售、转让,应全部用于公开对外租赁,对外出租单次租期不得超过10年。方案提出,未来三年,杭州新增租赁住房总量占新增商品住房总量的30%。

此外,方案还提出要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力度,未来5年杭州公共租赁住房保有总量不少于8万套。主城区商品住宅项目用地配建公共租赁住房比例不低于总建筑面积的10%,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按市政府年度计划确定的比例配建。

编辑: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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